註解傷寒論
註解傷寒論
- 作者
- 成無己
- 朝代
- 金
- 年份
- 公元1144年
- 底本
- 《四部叢刊初編·註解傷寒論》(晉·王叔和編次,宋·林億校正,明·趙開美校刻,沈琳同校)(浙江大學圖書館掃描本、文字版)
- 傷寒論注釋·卷一~卷二
- 傷寒論注釋·卷三~卷五
- 傷寒論注釋·卷六~卷十
序
夫前聖有作,後必有繼而述之者,則其教乃得著於世矣。醫之道源自炎黃,以至神之妙,始興經方;繼而伊尹以元聖之才,撰成湯液,俾黎庶之疾疚,咸遂蠲除,使萬代之生靈,普蒙拯濟;後漢張仲景,又廣湯液為傷寒卒病論十數卷,然後醫方大備,茲先聖後聖,若合符節。至晉太醫令王叔和,以仲景之書,撰次成敘,得為完秩。(醫統本作「帙」)昔人以仲景方一部為眾方之祖,蓋能繼述先聖之所作,迄今千有餘年,不墜於地者,又得王氏闡明之力也。傷寒論十卷,其言精而奧,其法簡而詳,非寡聞淺見所能賾究。後雖有學者,又各自名家,未見發明。僕忝醫業,自幼徂老,耽味仲景之書五十餘年矣,雖粗得其門而近升乎堂,然未入於室,常為之慊然。昨者,解後(醫統本作「邂逅」)聊攝成公,議論該博,術業精通,而有家學,注成傷寒十卷,出以示僕,其三百九十七法之內,分析異同,彰明隱奧,調陳脈理,區別陰陽,使表裡以昭然,俾汗下而灼見;百一十二方之後,通明名號之由,彰顯藥性之主,十劑輕重之攸分,七精製用之斯見,彆氣味之所宜,明補瀉之所適,又皆引內經,旁牽眾說,方法之辨,莫不允當,實前賢所未言,後學所未識,是得仲景之深意者也。昔所謂慊然者,今悉達其奧矣!親覿其書,誠難默默,不揆荒蕪,聊序其略。
時甲子中秋日洛陽嚴器之序。
傷寒卒病論集
論曰:余每覽越人入虢之診,望齊侯之色,未嘗不慨然嘆其才秀也。怪當今居世之士,曾不留神醫藥,精究方術,上以療君親之疾,下以救貧賤之厄,中以保身長全,以養其生,但競逐榮勢,企踵權豪,孜孜汲汲,惟名利是務,崇飾其末,忽棄其本,華其外,而悴其內,皮之不存,毛將安附焉。卒然遭邪風之氣,嬰非常之疾,患及禍至,而方震慄,降志屈節,欽望巫祝,告窮歸天,束手受敗,賚百年之壽命,持至貴之重器,委付凡醫,恣其所措,咄嗟嗚呼!厥身已斃,神明消滅,變為異物,幽潛重泉,徒為啼泣,痛夫!舉世昏迷,莫能覺悟,不惜其命,若是輕生,彼何榮勢之云哉!而進不能愛人知人,退不能愛身知己,遇災值禍,身居厄地,濛濛昧昧,蠢若遊魂。哀乎!趨世之士,馳競浮華,不固根本,忘軀徇物,危若冰谷,至於是也。余宗族素多,向餘二百,建安紀年以來,猶未十稔,其死亡者,三分有二,傷寒十居其七。感往昔之淪喪,傷橫夭之莫救,乃勤求古訓,博採眾方,撰用素問、九卷、八十一難、陰陽大論、胎臚藥錄,並平脈辨證,為傷寒雜病論合十六卷,雖未能盡愈諸病,庶可以見病知源,若能尋余所集,思過半矣。夫天布五行,以運萬類,人稟五常,以有五臟,經絡府俞,陰陽會通,玄冥幽微,變化難極,自非才高識妙,豈能探其理致哉!上古有神農、黃帝、岐伯、伯高、雷公、少俞、少師、仲文,中世有長桑、扁鵲,漢有公乘陽慶及倉公,下此以往,未之聞也。觀今之醫,不念思求經旨,以演其所知,各承家技,終始順舊,省疾問病,務在口給,相對斯須,便處湯藥,按寸不及尺,握手不及足,人迎趺陽,三部不參,動數發息,不滿五十,短期未知決診,九候曾無彷彿,明堂闕庭,盡不見察,所謂窺管而已。夫欲視死別生,實為難矣。孔子云,生而知之者上,學則亞之,多聞博淺,知之次也。余宿尚方術,請事斯語。
序
夫傷寒論,蓋祖述大聖人之意,諸家莫其倫擬,故晉·皇甫謐序《甲乙針經》云:伊尹以元聖之才,撰用神農本草,以為湯液;漢張仲景論廣湯液,為十數卷,用之多驗;近世太醫令王叔和,撰次仲景遺論甚精,皆可施用。是仲景本伊尹之法,伊尹本神農之經,得不謂祖述大聖人之意乎。張仲景,漢書無傳,見名醫錄云:南陽人,名機,仲景乃其字也。舉孝廉,官至長沙太守。始受術於同郡張伯祖,時人言,識用精微過其師,所著論,其言精而奧,其法簡而詳,非淺聞寡見者所能及。自仲景於今八百餘年,惟王叔和能學之,其間如葛洪、陶景、胡洽、徐之才、孫思邈輩,非不才也,但各自名家,而不能修明之。開寶中,節度使高繼沖,曾編錄進上,其文理舛錯,未嘗考正;歷代雖藏之書府,亦闕於讎校。是使治病之流,舉天下無或知者。國家詔儒臣校正醫書,臣奇續被其選。以為百病之急,無急於傷寒,今先校定張仲景傷寒論十卷,總二十二篇,證外合三百九十七法,除重複,定有一百一十二方,今請頒行。
太子右贊善大夫臣高保衡、尚書屯田員外郎臣孫奇、尚書司封郎中秘閣校理臣林億等謹上。
卷一
辨脈法第一
問曰:脈有陰陽者,(趙本無「者」字)何謂也。答曰:凡脈大、浮、數、動、滑,此名陽也;脈沉、澀、弱、弦、微,此名陰也。凡陰病見陽脈者生,陽病見陰脈者死。
《內經》曰:微妙在脈,不可不察。察之有紀,從陰陽始。始之有經,從五行生。茲首論曰:(醫統本無「曰」字)脈之陰陽者,以脈從陰陽始故也。陽脈有五,陰脈有五,以脈從五行生故也。陽道常饒,大、浮、數、動、滑五者,比之平脈也。有餘,故謂之陽。陰道常乏,沉、澀、弱、弦、微五者,比之平脈也。不及,故謂之陰。傷寒之為病,邪在表,則見陽脈;邪在裡,則見陰脈。陰病見陽脈而主生者,則邪氣自里之表,欲汗而解也,如厥陰中風,脈微浮,為欲愈,不浮,為未愈者是也。陽病見陰脈而主死者,則邪氣自表入里,正虛邪勝,如譫言、妄語、脈沉細者死是也。《金匱要略》曰:諸病在外者可治,入里者即死,此之謂也。
問曰:脈有陽結陰結者,何以別之。答曰:其脈浮而數,能食,不大便者,此為實,名曰陽結也。期十七日當劇。其脈沉而遲,不能食,身體重,大便反硬,名曰陰結也。期十四日當劇。
結者,氣偏結固,陰陽之氣不得而雜之。陰中有陽,陽中有陰,陰陽相雜以為和,不相雜以為結。浮數,陽脈也;能食而不大便,裡實也。為陽氣結固,陰不得而雜之,是名陽結。沉遲,陰脈也;不能食,身體重,陰病也;陰病見陰脈,則當下利,今大便硬者,為陰氣結固,陽不得而雜之,是名陰結。論其數者,傷寒之病,一日太陽,二日陽明,三日少陽,四日太陰,五日少陰,六日厥陰。至六日為傳經盡,七日當愈。七日不愈者,謂之再傳(醫統本無「傳」字)經。言再傳(醫統本無「傳」字)經者,再自太陽而傳,至十二日再至厥陰為傳經盡,十三日當愈。十三日不愈者,謂之過經,言再傳(醫統本無「傳」字)過太陽之經,亦以次而傳之也。陽結為火,至十七日傳少陰水,水能制火,火邪解散,則愈;陰結屬水,至十四日傳陽明土,土能制水,水邪解散,則愈。彼邪氣結甚,水又不能制火,土又不能制水,故當劇。《內經》曰:一候後則病,二候後則病甚,三候後則病危也。
問曰:病有灑淅惡寒而復發熱者,何?答曰:陰脈不足,陽往從之;陽脈不足,陰往乘之。曰:何謂陽不足。答曰:假令寸口脈微,名曰陽不足,陰氣上入陽中,則灑淅惡寒也。曰:何謂陰不足。答曰:假令(趙本無「假令」二字)尺脈弱,名曰陰不足,陽氣下陷入陰中,則發熱也。
一陰一陽謂之道,偏陰偏陽謂之疾。陰偏不足,則陽得而從之;陽偏不足,則陰得而乘之。陽不足,則陰氣上入陽中,為惡寒者,陰勝則寒矣;陰不足,陽氣下陷入陰中,為發熱者,陽勝則熱矣。
陽脈浮(趙本注:「一作微」)陰脈弱者,則血虛。血虛則筋急也。
陽為氣,陰為血。陽脈浮者,衛氣強也;陰脈弱者,榮血弱也。《難經》曰:氣主呴之,血主濡之。血虛,則不能濡潤筋絡,故筋急也。
其脈沉者,榮氣微也。
《內經》云:脈者,血之府也。脈實則血實,脈虛則血虛,此其常也。脈沉者,知榮血內微也。
其脈浮,而汗出如流珠者,衛氣衰也。
《針經》云:衛氣者,所以溫分肉、充皮毛、肥腠理、司開合者也。脈浮,汗出如流珠者,腠理不密,開合不司,為衛氣外衰也。浮主候衛,沉主候榮,以浮沉別榮衛之衰微,理固然矣。然而衰甚於微,所以於榮言微,而衛言衰者,以其汗出如流珠,為陽氣外脫,所以衛病甚於榮也。
榮氣微者,加燒針,則血流(趙本作「留」)不行,更發熱而躁煩也。
衛陽也,榮陰也。燒針益陽而損陰。榮氣微者,謂陰虛也。《內經》曰:陰虛而(醫統本作「生」)內熱,方其內熱,又加燒針以補陽,不惟兩熱相合而榮血不行,必更外發然而內躁煩也。
脈(趙本注:「一云秋脈」)藹藹,如車蓋者,名曰陽結也。
藹藹如車蓋者,大而厭厭聶聶也。為陽氣鬱結於外,不與陰氣和雜也。
脈(趙本注:「一云夏脈」)纍纍,(趙本作:「累累」)如循長竿者,名曰陰結也。
累累如循長竿者,連連而強直也。為陰氣鬱結於內,不與陽氣和雜也。
脈瞥瞥,如羹上肥者,陽氣微也。
輕浮而陽(醫統本作「主」)微也。
脈縈縈,如蜘蛛絲者,陽氣(趙本注:「一云陰氣」)衰也。
縈縈滯也,若縈縈惹惹之不利也。如蜘蛛絲者,至細也。微為陽微,細為陽衰。《脈要》曰:微為氣痞,是未至於衰。《內經》曰:細則氣少,以至細為陽衰宜矣。
脈綿綿,如瀉漆之絕者,亡其血也。
綿綿者,連綿而軟也。如瀉漆之絕者,前大而後細也。《正理論》曰:天樞開發,精移氣變,陰陽交會,胃和脈生,脈復生也。陽氣前(醫統本作「先」)至,陰氣後至,則脈前為陽氣,後為陰氣。脈來,前大後細,為陽氣有餘,而陰氣不足,是知亡血。
脈來緩,時一止復來者,名曰結。脈來數,時一止復來者,名曰促。(趙本注:「一作縱」)脈,陽盛則促,陰盛則結,此皆病脈。
脈一息四至曰平,一息三至曰遲,小快於遲曰緩,一息六至曰數,時有一止者,陰陽之氣不得相續也。陽行也速,陰行也緩。緩以候陰,若陰氣勝,而陽不能相續,則脈來緩而時一止;數以候陽,若陽氣勝,而陰不能相續,則脈來數而時一止。傷寒有結代之脈,動而中止,不能自還為死脈。此結促之脈,止是陰陽偏勝,而時有一止,即非脫絕而止。云此皆病脈。
陰陽相搏,名曰動。陽動則汗出,陰動則發熱。形冷、惡寒者,此三焦傷也。
動,為陰陽相搏,方其陰陽相搏而虛者,則動。陽動為陽虛,故汗出;陰動為陰虛,故發熱也。如不汗出,發熱,而反形冷、惡寒者,三焦傷也。三焦者,原氣之別使,主行氣於陽。三焦既傷,則陽氣不通而微,致身冷而惡寒也。《金匱要略》曰:陽氣不通即身冷。經曰:陽微則惡寒。
若數脈見於關上,上下無頭尾,如豆大,厥厥動搖者,名曰動也。
《脈經》云:陽出陰入,以關為界。關為陰陽之中也,若數脈見於關上,上下無頭尾,如豆大,厥厥動搖者,是陰陽之氣相搏也,故名曰動。
陽脈浮大而濡,陰脈浮大而濡,陰脈與陽脈同等者,名曰緩也。
陽脈寸口也,陰脈尺中也。上下同等,無有偏勝者,是陰陽之氣和緩也,非若遲緩之有邪也。陰陽偏勝者為結、為促,陰陽相搏者為動,陰陽氣和者為緩,學者不可不知也。
脈浮而緊者,名曰弦也。弦者狀如弓弦,按之不移也。脈緊(趙本作「陰」)者,如轉索無常也。
《脈經》云:弦與緊相類,以弦為虛,故雖緊如(醫統本作「而」)弦,而按之不移,不移則不足也。經曰:弦則為減,以緊為實,是切之如轉索無常而不散。《金匱要略》曰:脈緊如轉索無常者,有宿食也。
脈弦而大,弦則為減,大則為芤。減則為寒,芤則為虛。寒虛相搏,此名為革。婦人則半產、漏下,男子則亡血、失精。
弦則為減,減則為寒。寒者謂陽氣少也。大則為芤,芤則為虛,虛者謂血少不足也。(熊校記:芤則為虛者,汪本虛下增虛字。按注義總釋弦減寒氣少,大芤虛為血少,非單言寒少氣、虛少血也。元版上句誤重寒字,謂血少不足也。舊鈔與汪本同。按少即不足,於義為復,少字疑誤衍)所謂革者,言其既寒且虛,則氣血改革,不循常度。男子得之,為真陽減,而不能內固,故主亡血、失精;婦人得之,為陰血虛,而不能滋養,故主半產、漏下。
問曰:病有戰而汗出,因得解者,何也?答曰:脈浮而緊,按之反芤,此為本虛,故當戰而汗出也。其人本虛,是以發戰。以脈浮,故當汗出而解也。
浮為陽,緊為陰,芤為虛。陰陽爭則戰,邪氣將出,邪與正爭,其人本虛,是以發戰。正氣勝則戰,戰已復發熱而大汗解也。
若脈浮而數,按之不芤,此人本不虛;若欲自解,但汗出耳,不發戰也。
浮、數,陽也。本實陽勝,邪不能與正爭,故不發戰也。
問曰:病有不戰而汗出解者,何也?答曰:脈大而浮數,故知不戰汗出而解也。
陽勝則熱,陰勝則寒,陰陽爭則戰。脈大而浮數皆陽也,陽氣全勝,陰無所爭,何戰之有。
問曰:病有不戰,不汗出而解者,何也?答曰:其脈自微,此以曾經(趙本無「經」字)發汗、若吐、若下、若亡血,以內無津液,此陰陽自和,必自愈,故不戰、不汗出而解也。
脈微者,邪氣微也。邪氣已微,正氣又弱,脈所以微。既經發汗、吐下、亡陽、亡血,內無津液,則不能作汗,得陰陽氣和而自愈也。
問曰:傷寒三日,脈浮數而微,病人身涼和者,何也?答曰:此為欲解也。解以夜半。脈浮而解者,濈然汗出也;脈數而解者,必能食也;脈微而解者,必大汗出也。
傷寒三日,陽去入陰之時,病人身熱,脈浮數而大,邪氣傳也;若身涼和,脈浮數而微者,則邪氣不傳而欲解也。解以夜半者,陽生於子也。脈浮,主濈然汗出而解者,邪從外散也;脈數,主能食而解者,胃氣和也;脈微,主大汗出而解者,邪氣微也。
問曰:脈病,欲知愈未愈者,何以別之?答曰:寸口、關上、尺中三處,大小、浮沉、遲數同等,雖有寒熱不解者,此脈陰陽為和平,雖劇當愈。
三部脈均等,即正氣已和,雖有餘邪,何害之有。立夏,(趙本立上有「師曰」二字)得洪(趙本注:「一作浮」)大脈,是其本位。其人病,身體苦疼重者,鬚髮其汗;若明日身不疼不重者,不須發汗;若汗濈濈自出者,明日便解矣。何以言之,立夏得洪大脈,(趙本作「立夏脈洪大」)是其時脈,故使然也。四時仿此。
脈來應時,為正氣內固,雖外感邪氣,但微自汗出而亦解爾。《內經》曰:脈得四時之順者病無他。
問曰:凡病欲知何時得?何時愈?答曰:假令夜半得病,(趙本有「者」字)明日日中愈;日中得病,(趙本有「者」字)夜半愈。何以言之?日中得病,夜半愈者,以陽得陰則解也。夜半得病,明日日中愈者,以陰得陽則解也。
日中得病者,陽受之,夜半得病者,陰受之。陽不和,得陰則和,是解以夜半;陰不和,得陽則和,是解以日中。經曰:用陽和陰,用陰和陽。
寸口脈浮為在表,沉為在裡,數為在腑,遲為在臟。假令脈遲,此為在臟也。
經曰:諸陽浮數為乘腑,諸陰遲澀為乘臟。
趺陽脈浮而澀,少陰脈如經也,(趙本醫統本並作「者」)其病在脾,法當下利。何以知之?若脈浮大者,氣實血虛也。今趺陽脈浮而澀,故知脾氣不足,胃氣虛也。以少陰脈弦而浮,(趙本注:「一作沉」)才見此為調脈,故稱如經也。若反滑而數者,故知當屎膿也。(趙本注:「玉函作溺」)
趺陽者,胃之脈。診得浮而澀者,脾胃不足也。浮者,以為氣實,澀者,以為血虛者,此非也。經曰:脈浮而大,浮為氣實,大為血虛。若脈浮大,當為氣實血虛。今趺陽脈浮而澀,浮則胃虛,澀則脾寒,脾胃虛寒,則谷不消,而水不別,法當下利。少陰腎脈也,腎為肺之子,為肝之母,浮為肺脈,弦為肝脈,少陰脈弦而浮,為子母相生,故云調脈。若滑而數者,則客熱在下焦,使血流腐而為膿,故屎膿也。
寸口脈浮而緊,浮則為風,緊則為寒。風則傷衛,寒則傷榮。榮衛俱病,骨節煩疼,當發其汗也。
《脈經》云:風傷陽,寒傷陰。衛為陽,榮為陰,風為陽,寒為陰,各從其類而傷也。《易》曰:水流濕、火就燥者,是矣!衛得風則熱,榮得寒則痛。榮衛俱病,故致骨節煩疼,當與麻黃湯,發汗則愈。
趺陽脈遲而緩,胃氣如經也。趺陽脈浮而數,浮則傷胃,數則動脾,此非本病,醫特下之所為也。榮衛內陷,其數先微,脈反但浮,其人必大便硬,氣噫而除。何以言之?本以數脈動脾,其數先微,故知脾氣不治,大便硬,氣噫而除。今脈反浮,其數改微,邪氣獨留,心中則飢,邪熱不殺穀,潮熱發渴,數脈當遲緩,脈因前後度數如法,病者則飢。數脈不時,則生惡瘡也。
經,常也。趺陽之脈,以候脾胃,故遲緩之脈為常。若脈浮數,則為醫妄下,傷胃動脾,邪氣乘虛內陷也。邪在表則見陽脈,邪在裡則見陰脈。邪在表之時,脈浮而數也,因下里虛,榮衛內陷,邪客於脾,以數則動脾。今數先微,則是脾邪先陷於裡也,胃虛脾熱,津液干少,大便必硬。《針經》曰:脾病善噫,得後出餘氣,則快然而衰,今脾客邪熱,故氣噫而除。脾能消磨(醫統本作「磨消」)水穀,今邪氣獨留於脾,脾氣不治,心中雖飢而不能殺穀也。脾主為胃行其津液,脾為熱爍,故潮熱而發渴也。趺陽之脈,本遲而緩,因下之後,變為浮(醫統本作「浮為」)數,榮衛內陷,數復改微,是脈因前後度數如法,邪熱內陷於脾,而心中善飢也。數脈不時者,為數當改微,而復不微,如此則是邪氣不傳於裡,但郁於榮衛之中,必出自肌皮,為惡瘡也。
師曰:病人脈微而澀者,此為醫所病也。大發其汗,又數大下之,其人亡血,病當惡寒,後乃發熱,無休止時。夏月盛熱,欲著覆衣,冬月盛寒,欲裸其身,所以然者,陽微則惡寒,陰弱則發熱。此醫發其汗,令(趙本作「使」)陽氣微,又大下之,令陰氣弱,五月之時,陽氣在表,胃中虛冷,以陽氣內微,不能勝冷,故欲著覆衣;十一月之時,陽氣在裡,胃中煩熱,以陰氣內弱,不能勝熱,故欲裸其身。又陰脈遲澀,故知血亡也。(趙本作「亡血」)
微為亡陽,澀則無血,不當汗而強與汗之者,令陽氣微,陰氣上入陽中,則惡寒,故曰陽微則惡寒。不當下而強與下之者,令陰氣弱,陽氣下陷入陰中,則發熱,故曰陰弱則發熱。氣為陽,血為陰,陽脈以候氣,陰脈以候血,陰脈遲澀,為榮血不足,故知亡血。經曰:尺脈遲者,不可發汗,以榮氣不足,血少故也。
脈浮而大,心下反硬,有熱屬臟者,攻之,不令發汗。
浮大之脈,當責邪在表,若心下反硬者,則熱已甚,而內結也。有熱屬臟者,為別無虛寒,而但見裡熱也。臟屬陰,為悉在裡,故可下之。攻之謂下之也,不可謂脈浮大,更與發汗。《病源》曰:熱毒氣乘心,心下痞滿,此為有實,宜速下之。
屬腑者,不令溲數。溲數則大便硬,汗多則熱愈,汗少則便難,脈遲尚未可攻。
雖心下硬,若余無里證,但見表證者,為病在陽,謂之屬腑,當先解表,然後攻痞。溲,小便也,勿為飲結,而利小便,使其溲數,大便必硬也。經曰:小便數者,大便必硬,謂走其津液也。汗多,則邪氣除而熱愈,汗少,則邪熱不盡,又走其津液,必便難也。硬家當下,設脈遲,則未可攻,以遲為不足,即裡氣未實故也。
脈浮而洪,身汗如油,喘而不休,水漿不下,體形(趙本作「形體」)不仁,乍靜乍亂,此為命絕也。
病有不可治者,為邪氣勝於正氣也。《內經》曰:大則邪至。又曰:大則病進。脈浮而洪者,邪氣勝也;身汗如油,喘而不休者;正氣脫也;四時以胃氣為本,水漿不下者,胃氣盡也;一身以榮衛為充,形體不仁者,榮衛絕也;不仁為痛癢俱不知也。《針經》曰:榮衛不行,故為不仁。爭則亂,安則靜,乍靜乍亂者,正與邪爭,正負邪勝也。正氣已脫,胃氣又盡,榮衛俱絕,邪氣獨勝,故曰命絕也。
又未知何臟先受其災,若汗出發潤,喘不休者,此為肺先絕也。
肺,為氣之主,為津液之帥。汗出、發潤者,津脫也;喘不休者,氣脫也。
陽反獨留,形體如煙燻,直視搖頭,(趙本醫統本皆有「者」字)此(趙本有「為」字)心絕也。
肺主氣,心主血,氣為陽,血為陰。陽反獨留者,則為身體大熱,是血先絕而氣獨在也。形體如煙燻者,為身無精華,是血絕不榮於身也。心脈俠咽系目,直視者,心經絕也。頭為諸陽之會,搖頭者,陰絕而陽無根也。
唇吻反青,四肢漐習者,此為肝絕也。
唇吻者,脾之候。肝色青,肝絕,則真色見於所勝之部也。四肢者,脾所主。肝主筋,肝絕則筋脈引急,發於所勝之分也。漐習者,為振動,若搐搦,手足時時引縮也。
環口黧黑,柔汗發黃者,此為脾絕也。
脾主口唇,絕則精華去,故環口黧黑。柔為陰,柔汗,冷汗也。脾胃為津液之本,陽氣之宗,柔汗發黃者,脾絕,而陽脫,真色見也。
溲便遺失、狂言、目反直視者,此為腎絕也。
腎司開合,禁固便溺。溲便遺失者,腎絕不能約制也。腎藏志,狂言者,志不守也。《內經》曰:狂言者,是失志矣。失志者死。《針經》曰:五臟之精氣皆上注於目,骨之精為瞳子,目反直視者,腎絕,則骨之精不榮於瞳子,而瞳子不轉也。
又未知何臟陰陽前絕,若陽氣前絕,陰氣後竭者,其人死,身色必青;陰氣前絕,陽氣後竭者,其人死,身色必赤,腋下溫,心下熱也。
陽主熱而色赤,陰主寒而色青。其人死也,身色青,則陰未離乎體,故曰陰氣後竭。身色赤,腋下溫,心下熱,則陽未離乎體,故曰陽氣後竭。《針經》云:(醫統本作「曰」)人有兩死而無兩生,此之謂也。
寸口脈浮大,而醫反下之,此為大逆。浮則無血,大則為寒,寒氣相搏,則為腸鳴,醫乃不知,而反飲冷水,令汗大出,水得寒氣,冷必相搏,其人即䭇。
經云:脈浮大,應發汗,若反下之,為大逆。浮大之脈,邪在表也,當發其汗,若反下之,是攻其正氣,邪氣得以深入,故為大逆。浮則無血者,下後亡血也;大則為寒者,邪氣獨在也。寒邪因裡虛而入,寒氣相搏,乃為腸鳴,醫見脈大,以為有熱,飲以冷水,欲令水寒勝熱而作大汗,里先虛寒,又得冷水,水寒相搏,使中焦之氣澀滯,故令䭇也。
趺陽脈浮,浮則為虛,浮虛相搏,故令氣䭇,言胃氣虛竭也。脈滑,則為噦。此為醫咎,責虛取實,守空迫血。脈浮、鼻中燥者,必衄也。
趺陽脈浮為䭇,脈滑為噦,皆醫之咎,責虛取實之過也。《內經》曰:陰在內,陽之守也,陽在外,陰之使也。發汗攻陽,亡津液,而陽氣不足者,謂之守空。經曰:表氣微虛,裡氣不守,故使邪中於陰也。陰(醫統本作「陽」)不為陰守,邪氣因得而入之,內搏陰血,陰失所守,血乃妄行,未知從何道而出。若脈浮、鼻燥者,知血必從鼻中出也。
諸脈浮數,當發熱,而灑淅惡寒,若有痛處,飲食如常者,蓄積有膿也。
浮數之脈,主邪在經,當發熱,而灑淅惡寒,病人一身盡痛,不欲飲食者,傷寒也。若雖發熱,惡寒而痛,偏著一處,飲食如常者,即非傷寒,是邪氣鬱結於經絡之間,血氣壅遏不通,欲蓄聚而成癰膿也。
脈浮而遲;面熱赤而戰惕者,六七日當汗出而解;反發熱者,瘥遲。遲為無陽,不能作汗,其身必癢也。
脈浮,面熱赤者,邪氣外浮於表也;脈遲,戰惕者,本氣不足也。六七日為(醫統本有「邪」字)傳經盡,當汗出而解之時。若當汗不汗,反發熱者,為裡虛津液不多,不能作汗,既不汗,邪無從出,是以瘥遲。發熱為邪氣浮於皮膚,必作身癢也,經曰:以其不能得小汗出,故其身必癢也。
寸口脈陰陽俱緊者,法當清邪中於上焦,濁邪中於下焦。清邪中上,名曰潔也;濁邪中下,名曰渾也。陰中於邪,必內慄也,表氣微虛,裡氣不守,故使邪中於陰也。陽中於邪,必發熱、頭痛、項強、頸攣、腰痛、脛酸,所為陽中霧露之氣,故曰清邪中上。濁邪中下,陰氣為慄,足膝逆冷,便溺妄出,表氣微虛,裡氣微急,三焦相混,內外不通,上焦怫鬱,臟氣相熏,口爛食齗也。中焦不治,胃氣上衝,脾氣不轉,胃中為濁,榮衛不通,血凝不流。若衛氣前通者,小便赤黃,與熱相搏,因熱作使,遊於經絡,出入臟腑,熱氣所過,則為癰膿。若陰氣前通者,陽氣厥微,陰無所使,客氣內入,嚏而出之,聲嗢咽塞,寒厥相逐,(趙本作「追」)為熱所擁,血凝自下,狀如豚肝,陰陽俱厥,脾氣弧弱,五液注下,下焦不闔,(趙本注:「一作盍」)清便下重,令便數、難,臍(趙本作「齊」)築湫痛,命將難全。
浮為陽,沉為陰。陽脈緊,則霧露之氣中於上焦;陰脈緊,則寒邪中於下焦。上焦者,太陽也。下焦者,少陰也。發熱、頭痛、項強、頸攣、腰疼、脛酸者,霧露之氣中於太陽之經也;濁邪中下,陰氣為慄,足脛逆冷,便溺妄出者,寒邪中於少陰也。因表氣微虛,邪入而客之,又裡氣不守,邪乘里弱,遂中於陰,陰虛遇邪,內為懼慄,致氣微急矣。《內經》曰:陽病者,上行極而下;陰病者,下行極而上。此上焦之邪,甚則下干中焦,下焦之邪,甚則上干中焦,由是三焦混亂也。三焦主持諸氣,三焦既相混亂,則內外之氣,俱不得通,膻中為陽氣之海,氣因不得通於內外,怫鬱於上焦而為熱,與臟相熏,口爛食齗。《內經》曰:隔熱不便,上為口糜。中焦為上下二焦之邪混亂,則不得平治,中焦在胃之中,中焦失治,胃氣因上衝也。脾,坤也,坤助胃氣,消磨(醫統本作「磨消」)水穀,脾氣不轉,則胃中水穀不得磨消,故胃中濁也。《金匱要略》曰:穀氣不消,胃中苦濁。榮者,水穀之精氣也;衛者,水穀之悍氣也。氣不能布散,致榮衛不通,血凝不流。衛氣者,陽氣也;榮血者,陰氣也。陽主為熱,陰主為寒。衛氣前通者,陽氣先通而熱氣得行也。《內經》曰:膀胱者,津液藏焉,化則能出。以小便赤黃,知衛氣前通也。熱氣與胃(醫統本作「衛」)氣相搏而行,出入臟腑,遊於經絡,經絡客熱,則血凝肉腐,而為癰膿,此見其熱氣得行。若陰氣前通者,則不然,陽在外為陰之使,因陽氣厥微,陰無所使,遂陰氣前通也。《內經》曰:陽氣者,衛外而為固也,陽氣厥微,則不能衛外,寒氣因而客之。鼻者,肺之候,肺主聲,寒氣內入者,客於肺經,則嚏而出之,聲嗢咽塞。寒者,外邪也;厥者,內邪也。外內之邪合併,相逐為熱,則血凝不流。今為熱所擁,使血凝自下,如豚肝也。上焦陽氣厥,下焦陰氣厥,二氣俱厥,不相順接,則脾氣獨弱,不能行化氣血,滋養五臟,致五臟俱虛,而五液注下。《針經》曰:五臟不和,使液溢而下流於陰。闔,合也。清,圊也。下焦氣脫而不合,故數便而下重。臍為生氣之原,臍築湫痛,則生氣欲絕,故曰命將難全。
脈陰陽俱緊者,口中氣出,唇口乾燥,蜷臥足冷,鼻中涕出,舌上苔滑,勿妄治也。到七日已(趙本作「以」)來,其人微發熱,手足溫者,此為欲解;或到八日已(趙本作「以」)上,反大發熱者,此為難治。設使惡寒者,必欲嘔也;腹內痛者,必欲利也。
脈陰陽俱緊,為表裡客寒。寒為陰,得陽則解。口中氣出,唇口乾燥者,陽氣漸復,正氣方溫也。雖爾然而陰未盡散,蜷臥足冷,鼻中涕出,舌上滑苔,知陰猶在也。方陰陽未分之時,不可妄治,以偏陰陽之氣。到七日以來,其人微發熱,手足溫者,為陰氣已絕,陽氣得復,是為欲解。若過七日不解,到八日以上,反發大熱者,為陰極變熱,邪氣勝正,故云難治。陽脈緊者,寒邪發於上焦,上焦主外也;陰脈緊者,寒邪發於下焦,下焦主內也。設使惡寒者,上焦寒氣勝,是必欲嘔也;復內痛者,下焦寒氣勝,是必欲利也。
脈陰陽俱緊,至於吐利,其脈獨不解,緊去入(熊校記:緊去人安,汪本趙本人作入。按注云:緊去則人安,以文意求之成本自作人,不作入)安,此為欲解。若脈遲至六七日,不欲食,此為晚發,水停故也,為未解;食自可者,為欲解。
脈陰陽俱緊,為寒氣甚於上下,至於吐利之後,緊脈不罷者,為其脈獨不解,緊去則人安,為欲解。若脈遲至六七日,不欲食者,為吐利後,脾胃大虛。《內經》曰:飲入於胃,遊溢精氣,上輸於脾,脾氣散精,上歸於肺,通調水道,下輸膀胱,水精四布,五經並行。脾胃氣強,則能輸散水飲之氣;若脾胃氣虛,則水飲內停也。所謂晚發者,後來之疾也。若至六七日而欲食者,則脾胃已和,寒邪已散,故云欲解。
病六七日,手足三部脈皆至,大煩而口噤不能言。其人躁擾者,必欲解也。
煩,熱也。傳經之時,病人身大煩,口噤不能言,內作躁擾,則陰陽爭勝。若手足三部脈皆至,為正氣勝,邪氣微,陽氣復,寒氣散,必欲解也。
若脈和,其人大煩,目重,瞼內際黃者,此為(趙本無「為」字)欲解也。
《脈經》曰:病人兩目眥有黃色起者,其病方愈。病以脈為主,若目黃大煩,脈不和者,邪勝也,其病為進;目黃大煩,而脈和者,為正氣已和,故云欲解。
脈浮而數,浮為風,數為虛,風為熱,虛為寒,風虛相搏,則灑淅惡寒也。
《內經》曰:有者為實,無者為虛。氣並則無血,血並則無氣。風則傷衛,數則無血。浮數之脈,風邪並於衛,衛勝則榮虛也。衛為陽,風搏於衛,所以為熱。榮為陰,榮氣虛,所以為寒。風並於衛者,發熱、惡寒之證具矣。
脈浮而滑,浮為陽,滑為實,陽實相搏,其脈數疾,衛氣失度,浮滑之脈數疾,發熱汗出者,此為不治。
浮為邪氣並於衛,而衛氣勝;滑為邪氣並於榮,而榮氣實。邪氣勝實,擁於榮衛,則榮衛行速,故脈數疾。一息六至曰數,平人脈一息四至,衛氣行六寸,今一息六至,則衛氣行九寸,計過平人之半,是脈數疾,知衛氣失其常度也。浮滑數疾之脈,發熱汗出而當解,若不解者,精氣脫也,必不可治。經曰:脈陰陽俱盛,大汗出不解者死。
傷寒咳逆上氣,其脈散者死。謂其形損故也。
《千金方》云:以喘嗽為咳逆,上氣者肺病,散者心脈,是心火刑于肺金也。《內經》曰:心之肺謂之死陰,死陰之屬,不過三日而死,以形見其損傷故也。
平脈法第二
問曰;脈有三部,陰陽相乘。榮衛血氣,在人體躬。呼吸出入,上下於中,因息遊布,津液流通。隨時動作,效象形容,春弦秋浮,冬沉夏洪。察色觀脈,大小不同,一時之間,變無經常,尺寸參差,或短或長。上下乖錯,或存或亡。病輒改易,進退低昂。心迷意惑,動失紀綱。願為具陳,令得分明。師曰:子之所問,道之根源。脈有三部,尺寸及關。
寸為上部,關為中部,尺為下部。
榮衛流行,不失衡銓。
衡銓者,稱也,可以稱量輕重。《內經》曰:春應中規,夏應中矩,秋應中衡,冬應中權。榮行脈中,衛行脈外,榮衛與脈相隨,上下應四時,不失其常度。
腎沉、心洪、肺浮、肝弦,此自經常,不失銖分。
腎,北方水,王於冬,而脈沉。心,南方火,王於夏,而脈洪。肺,西方金,王於秋,而脈浮。肝,東方木,王於春,而脈弦,此為經常,銖分之不差也。
出入升降,漏刻周旋,水下二(趙本作「百」。熊校記:水下二刻,趙本二作百。按注,成本自作二,不誤。趙本或別有意也)刻,一周循環。
人身之脈,計長一十六丈二尺,一呼脈行三寸,一吸脈行三寸,一呼一吸為一息,脈行六寸。一日一夜,漏水下百刻,人一萬三千五百息,脈行八百一十丈,五十度周於身。則一刻之中,人一百三十五息,脈行八丈一尺,水下二刻。人二百七十息,脈行一十六丈二尺,一周於身也。脈經之行,終而復始,若循環之無端也。
當復寸口,虛實見焉。
脈經(醫統本作「經脈」)之始,從中焦注於手太陰寸口,二百七十息,脈行一周身,復還至於寸口。寸口為脈之經始,故以診視虛實焉。經曰:虛實死生之要,皆見於寸口之中。
變化相乘,陰陽相干。風則浮虛,寒則牢堅;沉潛水蓄,(趙本醫統本皆作「滀」)支飲急弦;動則為痛,數則熱煩。
風傷陽,故脈浮虛;寒傷陰,故脈牢堅;蓄積於內者,謂之水蓄,故脈沉潛;支散於外者,謂之支飲,故脈急弦。動則陰陽相搏,相搏則痛生焉。數為陽邪氣勝,陽勝則熱煩焉。
設有不應,知變所緣,三部不同,病各異端。
脈與病不相應者,必緣傳變之所致。三部以候五臟之氣,隨部察其虛實焉。
太(趙本作「大」)過可怪,不及亦然,邪不空見,中(趙本作「終」)必有奸,審察表裡,三焦別焉,知其所舍,消息診看,料度腑臟,獨見若神。為子條記,傳與賢人。
太過、不及之脈,皆有邪氣干於正氣,審看在表在裡,入腑入臟,隨其所舍而治之。
師曰:呼吸者,脈之頭也。
《難經》曰:一呼脈行三寸,一吸脈行三寸,以脈隨呼吸而行,故言脈之頭也。
初持脈,來疾去遲,此出疾入遲,名曰內虛外實也。初持脈,來遲去疾,此出遲入疾,名曰內實外虛也。
外為陽,內為陰。《內經》曰:來者為陽,去者為陰。是出以候外,入以候內。疾為有餘,有餘則實;遲為不足,不足則虛。來疾去遲者,陽有餘而陰不足,故曰內虛外實;來遲去疾者,陽不足而陰有餘,故曰內實外虛。
問曰:上工望而知之,中工問而知之,下工脈而知之,願聞其說。師曰:病家人請云,病人若發熱,身體疼,病人自臥。師到,診其脈,沉而遲者,知其瘥也。何以知之?(趙本有「若」字)表有病者,脈當浮大,今脈反沉遲,故知愈也。
望以觀其形證,問以知其所苦,脈以別其表裡。病苦發熱、身疼,邪在表也,當臥不安,而脈浮數。今病人自臥,而脈沉遲者,表邪緩也,是有里脈而無表證,則知表邪當愈也。
假令病人云,腹內卒痛,病人自坐。師到,脈之,浮而大者,知其瘥也。何以知之?若里有病者,脈當沉而細,今脈浮大,故知愈也。
腹痛者,裡寒也。痛甚則不能起,而脈沉細。今病人自坐,而脈浮大者,裡寒散也,是有表脈而無里證也。則知里邪當愈。是望證、問病、切脈三者相參而得之,可為十全之醫。《針經》曰:知一為上,知二為神,知三神且明矣。
師曰:病家人來請云,病人發熱,煩極。明日師到,病人向壁臥,此熱已去也。設令脈不和,處言已愈。
發熱、煩極,則不能靜臥。今向壁靜臥,知熱已去。
設令向壁臥,聞師到,不驚起而盻視,若三言三止,脈之,嚥唾者,此詐病也。設令脈自和,處言汝(趙本醫統本皆作「此」)病大重,當須服吐下藥,針灸數十百處,乃愈。
詐病者,非善人,以言恐之,使其畏懼,則愈。醫者意也,此其是歟?
師持脈,病人欠者,無病也。
《針經》曰:陽引而上,陰引而下,陰陽相引,故欠。陰陽不相引,則病;陰陽相引則和。是欠者,無病也。
脈之,呻者,病也。
呻,為呻吟之聲,身有所苦,則然也。
言遲者,風也。
風客於中,則經絡急,舌強難運用也。
搖頭言者,里痛也。
里有病,欲言,則頭為之戰搖。
行遲者,表強也。
表強者,由筋絡引急,而行步不利也。
坐而伏者,短氣也。
短氣者,里不和也,故坐而喜伏。
坐而下一腳者,腰痛也。
《內經》曰:腰者,身之大關節也。腰痛,為大關節不利,故坐不能正,下一腳,以緩腰中之痛也。
裡實護腹,如懷卵物者,心痛也。
心痛,則不能伸仰,護腹以按其痛。
師曰:伏氣之病,以意候之,今月之內,欲有伏氣。假令舊有伏氣,當須脈之。若脈微弱者,當喉中痛似傷,非喉痹也。病人云:實咽中痛,雖爾今復欲下利。
冬時感寒,伏藏於經中,不即發者,謂之伏氣。至春分之時,伏寒欲發,故云今月之內:欲有伏氣。假令伏氣已發,當須脈之,審在何經。得脈微弱者,知邪在少陰,少陰之脈,循喉嚨,寒氣客之,必發咽痛;腎司開闔,少陰治在下焦,寒邪內甚,則開闔不治,下焦不約,必成下利。故云:雖爾咽痛,復欲下利。
問曰:人病(趙本無「病」字)恐怖者,其脈何狀?師曰:脈形如循絲,累累然,其面白脫色也。
《內經》曰:血氣者,人之神。恐怖者,血氣不足,而神氣弱也。脈形似循絲,累累然,面白脫色者,《針經》曰:血奪者,色夭然不澤。其脈空虛,是知恐怖,為血氣不足。
問曰:人不飲,其脈何類?師曰:其脈自澀,(趙本醫統本皆無「其」字)唇口乾燥也。
澀為陰,雖主亡津液,而唇口乾燥,以陰為主內,故不飲也。
問曰:人愧者,其脈何類?師曰:脈浮,而面色乍白乍赤。
愧者,羞也。愧則神氣怯弱,故脈浮,而面色變改不常也。
問曰:經說,脈有三菽、六菽重者,何謂也?師曰:脈者,(趙本無「者」字)人以指按之,如三菽之重者,肺氣也;如六菽之重者,心氣也;如九菽之重者,脾氣也;如十二菽之重者,肝氣也;按之至骨者,腎氣也。
菽,豆也。《難經》曰:如三菽之重,與皮毛相得者,肺部也;如六菽之重,與血脈相得者,心部也;如九菽之重,與肌肉相得者,脾部也;如十二菽之重,與筋平者,肝部也;按之至骨,舉指來疾者,腎部也。各隨所主之分,以候臟氣。
假令下利,寸口、關上、尺中,悉不見脈,然尺中時一小見,脈再舉頭(趙本注:「一云按投」)者,腎氣也。若見損脈來至,為難治。
《脈經》曰:冷氣在胃中,故令脈不通。下利不見脈,則冷氣客於脾胃。今尺中時一小見,為脾虛腎氣所乘。脈再舉頭者,脾為腎所乘也。若尺中之脈更或減損,為腎氣亦衰,脾復勝之,鬼賊相刑,故云難治。是脾勝不應時也。
問曰:脈有相乘、有縱、有橫、有逆、有順,何(趙本有「謂」字)也?師曰:水行乘火,金行乘木,名曰縱;火行乘水,木行乘金,名曰橫;水行乘金,火行乘木,名曰逆;金行乘水,木行乘火,名曰順也。
金勝木,水勝火。縱者,言縱任其氣,乘其所勝;橫者,言其氣橫逆,反乘所不勝也。縱橫,與恣縱、恣橫之義通。水為金子,火為木子,子行乘母,其氣逆也;母行乘子,其氣順也。
問曰:脈有殘賊,何謂也?師曰:脈有弦、緊、浮、滑、沉、澀,此六者(趙本作「脈」)名曰殘賊,能為諸脈作病也。
為人病者,名曰八邪,風寒暑濕傷於外也,飢、飽、勞、逸傷於內也。經脈者,榮衛也。榮衛者,陰陽也。其為諸經脈作病者,必由風寒暑濕,傷於榮衛,客於陰陽之中,風則脈浮,寒則脈緊,中暑則脈滑,中濕則脈澀,傷於陰則脈沉,傷於陽則脈浮。所以謂之殘賊者,傷良曰殘,害良曰賊,以能傷害正氣也。
問曰:脈有災怪,何謂也?師曰:假令人病,脈得太陽,與形證相應,因為作湯。比還送湯如食頃,病人乃大吐,若下利,腹中痛。師曰:我前來不見此證,今乃變異,是名災怪;又問曰:何緣作此吐利?答曰:或有舊時服藥,今乃發作,故名(趙本作「為」)災怪耳。
醫以脈證與藥相對而反變異,為其災可怪,故名災怪。
問曰:東方肝脈,其形何似?師曰:肝者木也,名厥陰,其脈微弦濡弱而長,是肝脈也。肝病自得濡弱者,愈也。
《難經》曰:春脈弦者,肝、東方木也,萬物始生,未有枝葉,故脈來濡弱而長,故曰弦。是肝之平脈,肝病得此脈者,為肝氣已和也。
假令得純弦脈者,死。何以知之?以其脈如弦直,(趙本有「此」字)是肝臟傷,故知死也。
純弦者,為如弦直而不軟,是中無胃氣,為真臟之脈。《內經》曰:死肝脈來,急益勁,如新張弓弦。
南方心脈,其形何似?師曰:心者火也,名少陰,其脈洪大而長,是心脈也。心病自得洪大者,愈也。
心王於夏,夏則陽外勝,氣血淖溢,故其脈來洪大而長也。
假令脈來微去大,故名反,病在裡也。脈來頭小本大者,(趙本無「者」字)故名復,病在表也。上微頭小者,則汗出;下微本大者,則為關格不通,不得尿。頭無汗者可治,有汗者死。
心脈來盛去衰為平,來微去大,是反本脈。《內經》曰:大則邪至,小則平。微為正氣,大為邪氣。來以候表,來微則知表和;去以候里,去大則知里病。《內經》曰:心脈來不盛去反盛,此為不及,病在中。頭小本大者,即前小後大也。小為正氣,大為邪氣,則邪氣先在裡,今復還於表,故名曰復。不云去而止云來者,是知在表。《脈經》曰:在上為表,在下為里。汗者心之液。上微為浮之而微,頭小為前小,則表中氣虛,故主汗出。下微(醫統本有「為」字)沉之而微,本大為後大,沉則在裡,大則病進。《內經》曰:心為牡臟,小腸為之使。今邪甚下行,格閉小腸,使正氣不通,故不得尿,名曰關格。《脈經》曰:陽氣上出,汗見於頭,今關格正氣不通,加之頭有汗者,則陽氣不得下通而上脫也。其無汗者,雖作關格,然陽(醫統本有「氣」字)未衰,而猶可治。
西方肺脈,其形何似?師曰:肺者金也,名太陰,其脈毛浮也,肺病自得此脈。若得緩遲者,皆愈;若得數者,則劇。何以知之?數者南方火,火克西方金,法當癰腫,為難治也。
輕虛浮曰毛,肺之平脈也。緩遲者,脾之脈,脾為肺之母,以子母相生,故云皆愈;數者,心之脈,火剋金,為鬼賊相刑,故劇。肺主皮毛,數則為熱,熱客皮膚,留而不去,則為癰瘍。經曰:數脈不時,則生惡瘡。
問曰:二月得毛浮脈,何以處言至秋當死。師曰:二月之時,脈當濡弱,反得毛浮者,故知至秋死。二月肝用事,肝脈屬木,(趙本作「肝屬木,脈」)應濡弱,反得毛浮(趙本有「脈」字)者,是肺脈也。肺屬金,金來剋木,故知至秋死。他皆仿此。
當春時反見秋脈,為金氣乘木,肺來克肝,奪王脈而見,至秋肺王,肝氣則絕,故知至秋死也。
師曰:脈,肥人責浮,瘦人責沉。肥人當沉,今反浮;瘦人當浮,今反沉,故責之。
肥人肌膚厚,其脈當沉;瘦人肌膚薄,其脈當浮。今肥人脈反浮,瘦人脈反沉,必有邪氣相干,使脈反常,故當責之。
師曰:寸脈下不至關,為陽絕;尺脈上不至關,為陰絕。此皆不治,決死也。若計其餘命死生(趙本作,「生死」)之期,期以月節克之也。
《脈經》曰:陽生於寸,動於尺;陰生於尺,動於寸。寸脈下不至關者,為陽絕,不能下應於尺也;尺脈上不至關者,為陰絕,不能上應於寸也。《內經》曰:陰陽離決,精氣乃絕。此陰陽偏絕,故皆決死。期以月節克之者,謂如陽絕死於春夏,陰絕死於秋冬。
師曰:脈病人不病,名曰行屍,以無王氣,卒眩僕不識人者,短命則死。人病脈不病,名曰內虛,以無穀神,雖困無苦。
脈者,人之根本也。脈病人不病,為根本內絕,形雖且強,卒然氣脫,則眩暈僵仆而死,不曰行屍而何。人病脈不病,則根本內固,形雖且羸,止內虛爾。穀神者,穀氣也。穀氣既足,自然安矣。《內經》曰:形氣有餘,脈氣不足死;脈氣有餘,形氣不足生。
問曰:翕奄沉,名曰滑,何謂也?(趙本有「師曰」二字)沉為純陰,翕為正陽,陰陽和合,故令脈滑。關尺自平,陽明脈微沉,食飲自可。少陰脈微滑,滑者緊之浮名也,此為陰實,其人必股內汗出,陰下濕也。
脈來大而盛,聚而沉,謂之翕奄沉,正如轉珠之狀也。沉為臟氣,故曰純陰;翕為腑氣,故曰正陽。滑者,陰陽氣不為偏勝也。關尺自平,陽明脈微沉者,當陽部見陰脈,則陰偏勝而陽不足也。陽明胃脈,胃中陰多,故食飲自可。少陰脈微滑者,當陰部見陽脈,則陽偏勝而陰不足也,以陽湊陰分,故曰陰實。股與陰,少陰之部也,今陽熱湊陰,必熏發津液,泄達於外,股內汗出而陰下濕也。
問曰:曾為人所難,緊脈從何而來。師曰:假令亡汗、若吐,以肺裡寒,故令脈緊也。假令咳者,坐飲冷水,故令脈緊也。假令下利,以胃中(趙本無「中」字)虛冷,故令脈緊也。
《金匱要略》曰:寒令脈急。經曰:諸緊為寒。
寸口衛氣盛,名曰高。
高者,暴狂而肥。《內經》曰:陰不勝其陽,則脈流薄疾,並乃狂。衛為陽氣,衛盛而暴狂者,陰不勝陽也。《針經》曰:衛氣者,所以溫分肉、充皮毛、肥腠理、司開闔者也。衛氣盛,為肥者氣盛於外也。
榮氣盛,名曰章。
章者,暴澤而光,榮者,血也,榮華於身者也。榮盛故身暴光澤也。
高章相搏,名曰綱。
綱者,身筋急脈直,榮衛俱盛,則筋絡滿急。
衛氣弱,名曰惵。
惵者,心中氣動迫怯。衛出上焦,弱則上虛,而心中氣動迫怯也。
榮氣弱,名曰卑。
卑者,心中常自羞愧。《針經》曰:血者,神氣也。血弱則神弱,故常自羞愧。
惵卑相搏,名曰損。
損者,五臟六腑之虛惙也。衛以護陽,榮以養陰,榮衛俱虛,則五臟六腑失於滋養,致俱乏氣虛惙也。
衛氣和,名曰緩。
緩者,四肢不能自收。衛氣獨和,不與榮氣相諧,則榮病。《內經》曰:目(醫統本作「肝」)受血而能視,足受血而能步,掌受血而能握,指受血而能攝,四肢不收,由榮血病,不能灌養故也。
榮氣和,名曰遲。
遲者,身體重,但欲眠也。榮氣獨和,不與衛氣相諧,則衛病,身體重而眠。(熊校記:身體重而眠,汪本眠改眼,蓋誤連欲眠者三字為句也)欲眠者,衛病而氣不敷布也。
遲緩(趙本作「緩遲」)相搏,名曰沉。
沉者,腰中直,腹內急痛,但欲臥,不欲行,榮氣獨和於內,衛氣獨和於外,榮衛不相和諧,相搏而為病。腰中直者,衛不利於外也;腹內痛者,榮不和於內也;但欲臥不欲行者,榮衛不營也。
寸口脈緩而遲,緩則陽氣長,其色鮮,其顏光,其聲商,毛髮長,遲則陰氣盛,骨髓生,血滿,肌肉緊薄鮮硬。陰陽相抱,榮衛俱行,剛柔相搏,(趙本作「得」)名曰強也。
緩為胃脈,胃合衛氣,衛溫分肉、充皮毛、肥腠理、司開闔,衛和氣舒,則顏色光潤、聲清、毛澤矣。遲為脾脈,脾合榮氣,榮養骨髓,實肌肉、濡筋絡、利關節,榮和血滿,則骨正髓生,肌肉緊硬矣。陰陽調和,二氣相抱,而不相戾,榮衛流通,剛柔相得,是為強壯。
趺陽脈滑而緊,滑者胃氣實,緊者脾氣強。持實擊強,痛還自傷,以手把刃,坐作瘡也。
趺陽之脈,以候脾胃。滑則穀氣實,是為胃實;緊則陰氣勝,是為脾強。以脾胃一實一強,而相搏擊,故令痛也。若一強一弱相搏,則不能作痛。此脾胃兩各強實相擊,腑臟自傷而痛,譬若以手把刃而成瘡,豈非自貽其害乎。
寸口脈浮而大,浮為虛,大為實。在尺為關,在寸為格。關則不得小便,格則吐逆。
經曰:浮為虛。《內經》曰:大則病進。浮則為正氣虛,大則為邪氣實。在尺,則邪氣關閉下焦,裡氣不得下通,故不得小便;在寸,則邪氣格拒上焦,使食不得入,故吐逆。
趺陽脈伏而澀,伏則吐逆,水穀不化,澀則食不得入,名曰關格。
伏則胃氣伏而不宣,中焦關格,正氣壅塞,故吐逆而水穀不化;澀則脾氣澀而不布,邪氣拒於上焦,故食不得入。
脈浮而大,浮為風虛,大為氣強,風氣相搏,必成癮(趙本作「隱」)𤺋,身體為癢。癢者名泄風,久久為痂癩。
痂癩者,眉少、發稀,身有干瘡而醒臭。(趙本注:身有干瘡而腥臭也)《內經》曰:脈風成厲。(醫統本作「成為癘」)
寸口脈弱而遲,弱者衛氣微,遲者榮中寒。榮為血,血寒則發熱;衛為氣,氣微者,心內飢,飢而虛滿不能食也。
衛為陽,榮為陰。弱者,衛氣微,陽氣不足也;遲者,榮中寒,經中客邪也,榮客寒邪,搏而發熱也。陽氣內微,心內雖飢,飢而虛滿不能食也。
趺陽脈大而緊者,當即下利,為難治。
大為虛,緊為寒。胃中虛寒,當即下利,下利脈當微小,反緊者邪勝也,故云難治。經曰:下利脈大者,為未止。
寸口脈弱而緩,弱者陽氣不足,緩者胃氣有餘。噫而吞酸,食卒不下,氣填於膈上(趙本注:「一作下」)也。
弱者,陽氣不足。陽能消穀,陽氣不足,則不能消化穀食。緩者,胃氣有餘,則胃中有未消穀物也,故使噫而吞酸,食卒不下,氣填於膈上也。《金匱要略》曰:中焦未和,不能消穀,故令噫。
趺陽脈緊而浮,浮為氣,緊為寒。浮為腹滿,緊為絞痛。浮緊相搏,腸鳴而轉,轉即氣動,膈氣乃下。少陰脈不出,其陰腫大而虛也。
浮為胃氣虛,緊為脾中寒,胃虛則滿,脾寒則痛,虛寒相搏,腸鳴而轉,轉則膈中之氣,因而下泄也。若少陰脈不出,則虛寒之氣,至於下焦,結於少陰,而聚於陰器,不得發泄,使(醫統本作「故」)陰腫大而虛也。
寸口脈微而澀,微者衛氣不行,澀者榮氣不逮。榮衛不能相將,三焦無所仰,身體痹不仁。榮氣不足,則煩疼,口難言;衛氣虛,則惡寒數欠。三焦不歸其部,上焦不歸者,噫而酢吞;中焦不歸者,不能消穀引食;下焦不歸者,則遺溲。
人養三焦者血也,護三焦者氣也。榮衛俱損,不能相將而行,三焦無所依仰,身體為之頑痹而不仁。《內經》曰:榮氣虛而(醫統本作「則」)不仁。《針經》曰:衛氣不行,則為不仁。榮為血,血不足則煩疼;榮屬心,榮弱心虛,則口難言。衛為陽,陽微則惡寒;衛為氣,氣虛則數欠。三焦因榮衛不足,無所依仰,其氣不能歸其部。《金匱要略》曰:上焦竭,善噫;上焦受中焦氣,中焦未和,不能消穀,故令噫耳;下焦竭,即遺溺失便。以上焦在膈上,物未化之分也,不歸者不至也,上焦之氣不至其部,則物未能傳化,故噫而酢吞。中焦在胃之中,主腐熟水穀,水穀化則思食,中焦之食不歸其部,則水穀不化,故云不能消穀引食。下焦在膀胱上口,主分別清濁,溲,小便也,下焦不歸其部,不能約制溲便,故遺溲。
趺陽脈沉而數,沉為實,數消穀。緊者,病難治。
沉為實者,沉主裡也。數消穀者,數為熱也。緊為肝脈,見於脾部,木來剋土,為鬼賊相刑,故云難治。
寸口脈微而澀,微者衛氣衰,澀者榮氣不足。衛氣衰,面色黃;榮氣不足,面色青。榮為根,衛為葉。榮衛俱微,則根葉枯槁,而寒慄咳逆,唾腥吐涎沫也。
衛為氣,面色黃者,衛氣衰也;榮為血,面色青者,榮血衰也。榮行脈中為根,衛行脈外為葉。榮為陰,衛為陽;榮為根,衛為葉。根葉俱微,則陰陽之氣內衰,致生寒慄而咳逆,唾腥吐涎沫也。
趺陽脈浮而芤,浮者衛氣衰,(趙本作「虛」)芤者榮氣傷,其身體瘦,肌肉甲錯,浮芤相搏,宗氣衰微,(趙本作「微衰」)四屬斷絕。
經曰:衛氣盛,名曰高。高者,暴狂而肥。榮氣盛,名曰章。章者,暴澤而光。其身體瘦而不肥者,衛氣衰也;肌肉甲錯而不澤者,榮氣傷也。宗氣者,三焦歸氣也。四屬者,皮肉脂髓也。榮衛衰傷則宗氣亦微,四屬失所滋養,致斷絕矣。
寸口脈微而緩,微者衛氣疏,疏則其膚空;緩者胃氣實,實則谷消而水化也。谷入於胃,脈道乃行,而(趙本作「水」)入於經,其血乃成。榮盛,則其膚必疏,三焦絕經,名曰血崩。
衛為陽,微為亡陽。脈微者,衛氣疏,衛溫分肉、肥腠理,衛氣既疏,皮膚不得溫肥,則空虛也。經曰:緩者胃氣有餘,有餘為實,故云緩者胃氣實。《內經》曰:食入於胃,淫精於脈。是谷入於胃,脈道乃行也。《針經》曰:飲而液滲於絡,合和於血,是水入於經,其血乃成也。胃中谷消水化而為血氣,今衛疏榮盛,是榮氣強而衛氣弱也。衛氣弱者,外則不能固密皮膚而氣為之疏,內則不能衛護其血,而血為之崩。經,常也。三焦者,氣之道路。衛氣疏,則氣不循常度,三焦絕其常度也。
趺陽脈微而緊,緊則為寒,微則為虛,微緊相搏,則為短氣。
中虛且寒,氣自短矣。
少陰脈弱而澀,弱者微煩,澀者厥逆。
煩者熱也。少陰脈弱者,陰虛也。陰虛則發熱,以陰部見陽脈非大虛也,故生微煩。厥逆者,四肢冷也。經曰:陰陽不相順接便為厥,厥者手足厥冷是也。少陰脈澀者,陰氣澀不能與陽相順相接,故厥逆也。
趺陽脈不出,脾不上下,身冷膚硬。
脾胃為榮衛之根,脾能上下,則水穀消磨,(醫統本作「磨消」)榮衛之氣,得以行。脾氣虛衰不能上下,則榮衛之氣不得通營於外,故趺陽脈不出。身冷者,衛氣不溫也。膚硬者,榮血不濡也。
少陰脈不至,腎氣微,少精血,奔氣促迫,上入胸膈,宗氣反聚,血結心下,陽氣退下,熱歸陰股,與陰相動,令身不仁,此為屍厥。當刺期門、巨闕。
屍厥者,為其從厥而生,形無所知,其狀若屍,故名屍厥。少陰脈不出,則厥氣客於腎,而腎氣微,少精血,厥氣上奔,填塞胸膈,壅遏正氣,使宗氣反聚,而血結心下。《針經》曰:五穀入於胃,其糟粕、津液、宗氣,分為三隧。宗氣積於胸中出於喉嚨,以貫心肺,而行呼吸。又曰:榮氣者,泌其津液注之於脈,化而為血,以營四末。今厥氣大甚,宗氣反聚而不行,則絕其呼吸,血結心下而不流,則四體不仁。陽氣為厥氣所擁,不能宣發,退下至陰股間,與陰相動。仁者柔也,不仁者,言不柔和也,為寒熱痛癢俱不覺知者也。陽氣外不為使,內不得通,榮衛俱不能行,身體不仁,狀若屍也。《內經》曰:厥氣上行,滿脈去形,刺期門者,以通心下結血;刺巨闕者,以行胸中宗氣,血氣流通,厥氣退,則蘇矣。
寸口脈微,尺脈緊,其人虛損多汗,知陰常在,絕不見陽也。
寸微為亡陽,尺緊為陰勝。陽微陰勝,故云虛損。又加之多汗,則愈損陽氣,是陰常在,而絕不見陽也。
寸口諸微亡陽,諸濡亡血,諸弱發熱,諸緊為寒。諸乘寒者,則為厥,鬱冒不仁,以胃無穀氣,脾澀不通,口急不能言,戰而慄也。
衛,陽也。微為衛氣微,故云亡陽。榮,血也。濡為榮氣弱,故云亡血。弱為陰虛,虛則發熱。緊為陰勝,故為寒。諸乘寒者,則陰陽俱虛,而為寒邪乘之也。寒乘氣虛,抑伏陽氣不得宣發,遂成厥也。鬱冒,為昏冒不知人也。不仁,為強直而無覺也。為屍厥焉。以胃無穀氣,致脾澀不通於上下,故使口急,不能言。戰者,寒在表也;慄者,寒在裡也。
問曰:濡弱何以反適十一頭。師曰:五臟六腑相乘故令十一。
濡弱者,氣血也。往反有十一頭,頭者五臟六腑共有十一也。
問曰:何以知乘腑,何以知乘臟。師曰:諸陽浮數為乘腑,諸陰遲澀為乘臟也。
腑,陽也。陽脈見者,為乘腑也。臟,陰也。陰脈見者,為乘臟也。
卷二
傷寒例第三
(趙本論前有四時八節、二十四氣、七十二候、決病法)
陰陽大論云:春氣溫和,夏氣暑熱,秋氣清涼,冬氣冷(趙本作「冰」)冽,此則四時正氣之序也。
春夏為陽,春溫夏熱者,(醫統本有「以」字)陽之動,始於溫,盛於暑故也。秋冬為陰,秋涼而冬寒者,以陰之動,始於清,盛於寒故也。
冬時嚴寒,萬類深藏,君子固密,則不傷於寒。觸冒之者,乃名傷寒耳。
冬三月純陰用事,陽乃伏藏,水冰地坼,寒氣嚴凝,當是之時,善攝生者,出處固密,去寒就溫,則不傷於寒。其涉寒冷,觸冒霜雪為病者,謂之傷寒也。
其傷於四時之氣,皆能為病。
春風、夏暑、秋濕、冬寒,謂之四時之氣。
以傷寒為毒者,以其最成殺厲之氣也。
熱為陽,陽主生;寒為陰,陰主殺。陰寒為病,最為肅殺毒厲之氣。
中而即病者,名曰傷寒;不即病者,寒毒藏於肌膚,至春變為溫病,至夏變為暑病。暑病者,熱極重於溫也。
《內經》曰:先夏至日為溫病,後夏至日為暑病。溫暑之病,本傷於寒而得之,故太(熊校記:大醫汪本大改太,非)醫均謂之傷寒也。
是以辛苦之人,春夏多溫熱病,(趙本有「者」字)皆由冬時觸寒所致,非時行之氣也。凡時行者,春時應暖,而復(趙本作「反」)大寒;夏時應大(趙本無「大」字)熱,而反大涼;秋時應涼,而反大熱;冬時應寒,而反大溫。此非其時而有其氣,是以一歲之中,長幼之病多相似者,此則時行之氣也。
四時氣候不正為病,謂之時行之氣。時氣所行為病,非暴厲之氣,感受必同,是以一歲之中,長幼之病多相似也。
夫欲候知四時正氣為病,及時行疫氣之法,皆當按鬥歷占之。
四時正氣者,春風、夏暑、秋濕、冬寒是也。時行者,時行之氣是也。溫者,冬時感寒,至春發者是也。疫者,暴厲之氣是也。占前鬥建,審其時候之寒溫,察其邪氣之輕重而治之,故下文曰:
九月霜降節後,宜漸寒,向冬大寒,至正月雨水節後,宜解也。所以謂之雨水者,以冰雪解而為雨水故也。至驚蟄二月節後,氣漸和暖,向夏大熱,至秋便涼。
冬寒、春溫、夏熱、秋涼,為四時之正氣也。
從霜降以後,至春分以前,凡有觸冒霜露,體中寒即病者,謂之傷寒也。九月十月,寒氣尚微,為病則輕;十一月十二月,寒冽已嚴,為病則重;正月二月,寒漸將解,為病亦輕。此以冬時不調,適有傷寒之人,即為病也。(趙本醫統本「九月十月,……即為病也」作注,非。)
此為四時正氣,中而即病者也。
其冬有非節之暖者,名曰(趙本作「為」)冬溫。冬溫之毒,與傷寒大異,冬溫復有先後,更相重沓,亦有輕重,為治不同,證如後章。
此為時行之氣,前云:冬時應寒而反大溫者是也。
從立春(醫統本作「秋」)節後,其中無暴大寒,又不冰雪,而有人壯熱為病者,此屬春時陽氣,發於冬時伏寒,變為溫病。
此為溫病也。《內經》曰:冬傷於寒,春必病溫。
從春分以後,至秋分節前,天有暴寒者,皆為時行寒疫也。三月四月,或有暴寒,其時陽氣尚弱,為寒所折,病熱猶輕;五月六月,陽氣已盛,為寒所折,病熱則重;七月八月,陽氣已衰,為寒所折,病熱亦微。其病與溫及暑病相似,但治有殊耳。
此為疫氣也。是數者,以明前鬥歷之法,占其隨時氣候,發病寒熱輕重不同耳。
十五日得一氣,於四時之中,一時有六氣,四六名為二十四氣也。(趙本無「也」字)
節氣十二,中氣十二,共二十四。《內經》曰:五日謂之候,三候謂之氣,六氣謂之時,四時謂之歲。
然氣候亦有應至而(趙本作「仍」)不至,或有未應至而至者,或有至而太過者,皆成病氣也。
疑漏或有至而不去,此一句按《金匱要略》曰:有未至而至,有至而不至,有至而不去,有至而太過,何故也。師曰:冬至之後,甲子夜半,少陽起。少陰(醫統本作「陽」)之時,陽始生,天得溫和,以未得甲子,天因溫和,此為未至而至也;以得甲子,而天未溫和,此為至而不至也;以得甲子,(醫統本有「而」字)天大寒不解,此為至而不去也;以得甲子,而天溫如盛夏五六月時,此為至而太過也。《內經》曰:至而和則平,至而甚則病,至而反者病,至而不至者病,未至而至者病。即是觀之,脫漏明矣。
但天地動靜,陰陽鼓擊者,各正一氣耳。
《內經》曰:陰陽者,天地之道。清陽為天,動而不息;濁陰為地,靜而不移。天地陰陽之氣,鼓擊而生,春夏秋冬,寒熱溫涼,各正一氣也。
是以彼春之暖,為夏之暑;彼秋之忿,為冬之怒。
春暖為夏暑,從生而至長也;秋忿為冬怒,從肅而至殺也。
是故冬至之後,一陽爻升,一陰爻降也。夏至之後,一陽氣下,一陰氣上也。
十月六爻皆陰,坤卦為用,陰極陽來,陽生於子。冬至之後,一陽爻升,一陰爻降,於卦為復,言陽氣得復也。四月六爻皆陽,乾卦為用,陽極陰來,陰生於午。夏至之後,一陽氣下,一陰氣上,於卦為姤,言陰則(醫統本作「得」)遇陽也。《內經》曰:冬至四十五日,陽氣微上,陰氣微下;夏至四十五日,陰氣微上,陽氣微下。
斯則冬夏二至,陰陽合也;春秋二分,陰陽離也。
陽生於子,陰生於午,是陰陽相接,故曰合。陽退於酉,陰退於卯,是陰陽相背,故曰離。《內經》曰:氣至之謂至,氣分之謂分。至則氣同,分則氣異。
陰陽交易,人變病焉。
天地陰陽之氣,既交錯而不正,人所以變病。《內經》曰:陰陽相錯而變由生也。
此君子春夏養陽,秋冬養陰,順天地之剛柔也。
《內經》曰:養生者必順於時,春夏養陽,以涼以寒;秋冬養陰,以溫以熱。所以然者,從其根故也。
小人觸冒,必嬰暴疹。須知毒烈之氣,留在何經,而發何病,詳而取之。
不能順四時調養,觸冒寒溫者,必成暴病。醫者當在意審詳而治之。
是以春傷於風,夏必飧泄;夏傷於暑,春(趙本作「秋」)必病(醫統本作「痎」)瘧;秋傷於濕,冬必咳嗽;冬傷於寒,春必病溫。此必然之道,可不審明之。
當春之時,風氣大行。春傷於風,風氣通於肝,肝以春適王,風雖入之,不能即發,至夏肝衰,然後始動。風淫末疾,則當發於四肢。夏以陽氣外盛,風不能外發,故攻內而為飧泄。飧泄者,下利米穀不化,而色黃。當秋之時,濕氣大行。秋傷於濕,濕則干於肺,肺以秋適王,濕雖入之,不能即發,至冬肺衰,然後濕始動也。雨淫腹疾,則當發為下利。冬以陽氣內固,濕氣不能下行,故上逆而為咳嗽。當夏之時,暑氣大行,夏傷於暑,夏以陰為主內,暑雖入之,勢未能動,及秋陰出,而陽為內主,然後暑動搏陰而為痎瘧。痎者二日一發,瘧者一日一發。當冬之時,寒氣大行,冬傷於寒,冬以陽為主內,寒雖入之,勢未能動,及春陽出而陰為內主,然後寒動搏陽而為溫病。是感冒四時正氣為病必然之道。
傷寒之病,逐日淺深,以斯方治。
《內經》曰:未滿三日者,可汗而已;其滿三日者,可泄而已。
今世人傷寒,或始不早治,或治不對病,或日數久淹,困乃告醫。醫人又不依次第而治之,則不中病。皆宜臨時消息制方,無不效也。今搜採仲景舊論,錄其證候診脈聲色,對病真方,有神驗者,擬防世急也。
仲景之書,逮今千年而顯用於世者,王叔和之力也。
又土地溫涼,高下不同;物性剛柔,餐居亦異。是(趙本有「故」字)黃帝興四方之問,岐伯舉四治之能,以訓後賢,開其未悟者。臨病之工,宜須兩審也。
東方地氣溫,南方地氣熱,西方地氣涼,北方地氣寒。西北方高,東南方下。是土地溫涼、高下不同也。東方安居食魚,西方陵居華食,南方濕處而嗜酸,北方野處而食乳。是餐居之異也。東方治宜砭石,西方治宜毒藥,南方治宜微針,北方治宜灸焫。是四方醫治不同也。醫之治病,當審其土地所宜。
凡傷於寒,則為病熱,熱雖甚,不死。
《內經》曰:風寒客於人,使人毫毛畢直,皮膚閉而為熱,是傷寒為病熱也。《針經》曰:多熱者易已,多寒者難已,是熱雖甚不死。
若兩感於寒而病者,必死。
表裡俱病者,謂之兩感。
尺寸俱浮者,太陽受病也,當一二日發。以其脈上連風府,故頭項痛,腰脊強。
太陽為三陽之長,其氣浮於外,故尺寸俱浮,是邪氣初入皮膚外在表也,當一二日發。風府穴名也,項中央太陽之脈,從巔入絡腦,還出別下項,是以上連風府。其經循肩膊內俠脊、抵腰中,故病頭項痛、腰脊強。
尺寸俱長者,陽明受病也,當二三日發。以其脈俠(趙本作「夾」)鼻、絡於目,故身熱、目疼、鼻干、不得臥。
陽明血氣俱多,尺寸俱長者,邪並陽明,而血氣淖(熊校記:而血氣𧀺溢也,汪本𧀺改淖,按𧀺為潮正字,汪本原誤)溢也。太陽受邪不已,傳於陽明,是當二三日發。其脈俠鼻者,陽明脈起於鼻交頞中,絡於目。陽明之脈,正上䪼頞,(醫統本作「䪼頞」)還出系目系。身熱者,陽明主身之肌肉。《針經》曰:陽明氣盛,則身以前皆熱;目疼鼻干者,經中客邪也;不得臥者,胃氣逆不得從其道也。《內經》曰:胃不和,則臥不安。
尺寸俱弦者,少陽受病也,當三四日發。以其脈循脅絡於耳,故胸脅痛而耳聾。
《內經》曰:陽中之少陽,通於春氣。春脈弦,尺寸俱弦者,知少陽受邪也。二三日陽明之邪不已,傳於少陽,是當三四日發。胸脅痛而耳聾者,經壅而不利也。
此三經皆受病,未入於腑者,可汗而已。
三陽受邪,為病在表,法當汗解。然三陽亦有便入腑者,入腑則宜下,故云未入於腑者,可汗而已。
尺寸俱沉細者,太陰受病也,當四五日發。以其脈布胃中,絡於嗌,故腹滿而嗌乾。
陽極則陰受之,邪傳三陽既遍,次乃傳於陰經。在陽為在表,在陰為在裡。邪在表則見陽脈,邪在裡則見陰脈。陽邪傳陰,邪氣內陷,故太陰受病而脈尺寸俱沉細也。自三陽傳於太陰,是當四五日發也。邪入於陰,則漸成熱,腹滿而嗌乾者,脾經壅而成熱也。
尺寸俱沉者,少陰受病也,當五六日發。以其脈貫腎,絡於肺,系舌本,故口燥舌乾而渴。
少陰腎水也,性趣下。少陰受病,脈尺寸俱沉也。四五日太陰之邪不已,至五六日則傳於少陰也,是少陰病當五六日發。人傷於寒,則為病熱,謂始為寒,而終成熱也。少陰為病,口燥舌乾而渴,邪傳入里,熱氣漸深也。
尺寸俱微緩者,厥陰受病也,當六七日發。以其脈循陰器、絡於肝,故煩滿而囊縮。
緩者,風脈也。厥陰脈微緩者,邪傳厥陰,熱氣已劇,近於風也。當六七日發,以少陰邪傳於厥陰。煩滿而囊縮者,熱氣聚於內也。
此三經皆受病,已入於腑,可下而已。
三陰受邪,為病在裡,於法當下。然三陰亦有在經者,在經則宜汗,故云已入於腑者,可下而已。經曰:臨病之工,宜須兩審。
若兩感於寒者,一日太陽受之,即與少陰俱病,則頭痛、口乾、煩滿而渴;二日陽明受之,即與太陰俱病,則腹滿身熱、不欲食、譫語;三日少陽受之,即與厥陰俱病,則耳聾,囊縮而厥,水漿不入,不知人者,六日死。若三陰三陽、六臟六腑皆受病,則榮衛不行;腑臟(趙本作「臟腑」)不通,則死矣。
陰陽俱病、表裡俱傷者,為兩感。以其陰陽兩感,病則兩證俱見。至於傳經,則亦陰陽兩經俱傳也。始得一日,頭痛者太陽,口乾煩滿而渴者少陰;至二日則太陽傳於陽明,而少陰亦傳於太陰,身熱譫語者陽明,腹滿不欲食者太陰;至三日陽明傳於少陽,而太陰又傳於厥陰,耳聾者少陽,囊縮而厥者厥陰,水漿不入,不知人者,胃氣不通也。《內經》曰:五臟已傷,六腑不通,榮衛不行,如是之後,三日乃死,何也?岐伯曰:陽明者十二經脈之長也,其血氣盛,故云不知人。三日其氣乃盡,故死矣。謂三日六經俱病,榮衛之氣,不得行於內外,腑臟之氣不得通於上下,至六日腑臟之氣俱盡,榮衛之氣俱絕,則死矣。
其不兩感於寒,更不傳經,不加異氣者,至七日太陽病衰,頭痛少愈也;八日陽明病衰,身熱少歇也;九日少陽病衰,耳聾微聞也;十日太陰病衰,腹減如故,則思飲食;十一日少陰病衰,渴止舌乾,已而嚏也;十二日厥陰病衰,囊縱,少腹微下,大氣皆去,病人精神爽慧也。
六日傳遍,三陰三陽之氣皆和,大邪之氣皆去,病人精神爽慧也。
若過十三日以上不間,尺寸(趙本作「寸尺」)陷者,大危。
間者,瘳也。十二日傳經盡,則當瘳愈。若過十三日以上不瘳,尺寸之脈沉陷者,即正氣內衰,邪氣獨勝,故云大危。
若更感異氣,變為他病者,當依舊(趙本作「後」)壞證病(趙本作「病證」)而治之。若脈陰陽俱盛,重感於寒者,變為(趙本作「成」)溫瘧。
異氣者,為先病未已,又感別異之氣也。兩邪相合,變為他病,脈陰陽俱盛者,傷寒之脈也。《難經》曰:傷寒之脈,陰陽俱盛而緊澀。經曰:脈盛身寒,得之傷寒,則為前病熱未已,再感於寒,寒熱相搏,變為溫瘧。
陽脈浮滑,陰脈濡弱者,更遇於風,變為風溫。
此前熱未歇,又感於風者也。《難經》曰:中風之脈,陽浮而滑,陰濡而弱,風來乘熱,故變風溫。
陽脈洪數,陰脈實大者,(趙本有「更」字)遇溫熱,變為溫毒。溫毒為病最重也。
此前熱未已,又感溫熱者也。陽主表,陰主裡,洪數實大皆熱也,兩熱相合,變為溫毒。以其表裡俱熱,故為病最重。
陽脈濡弱,陰脈弦緊者,更遇溫氣,變為溫疫。(趙本注:「一本作瘧」)以此冬傷於寒,發為溫病,脈之變證,方治如說。
此前熱未已,又感溫氣者也。溫熱相合,變為溫疫。
凡人有疾,不時即治,隱忍冀瘥,以成痼疾。
凡覺不佳,急須求治,苟延時日,則邪氣入深,難可複製。《千金》曰:凡有少苦,似不如平常,即須早道;若隱忍不治,冀望自瘥,須臾之間,以成痼疾,此之謂也。
小兒女子,益以滋甚。
小兒氣血未全,女子血室多病,凡所受邪,易於滋蔓。
時氣不和,便當早言,尋其邪由,及在腠理,以時治之,罕有不愈者。
腠理者,津液腠泄之所,文理縫會之中也。《金匱要略》曰:腠者,是三焦通會元真之處,為血氣所注;理者,是皮膚臟腑之文理也。邪客於皮膚,則邪氣浮淺,易為散發,若以時治之,罕有不愈者矣。《金匱玉函》曰:主(醫統本作「生」)候長存,形色未病,未入腠理,針藥及時,服將調節,委以良醫,病無不愈。
患人忍之,數日乃說,邪氣入臟,則難可制,此為家有患,備慮之要。
邪在皮膚,則外屬陽而易治;邪傳入里,則內屬陰而難治。《內經》曰:善治者,治皮毛,其次治肌膚,其次治筋脈,其次治六腑,其次治五臟。治五臟者,半死,半生也。昔桓侯怠於皮膚之微疾,以至骨髓之病,家有患者,可不備慮。
凡作湯藥,不可避晨夜,覺病須臾,即宜便治,不等早晚,則易愈矣。
《千金》曰:凡始覺不佳,即須治療,迄至於病,湯食競進,折其毒勢,自然而瘥。
若(趙本作「如」)或瘥遲,病即傳變,雖欲除治,必難為力。
傳有常也,變無常也。傳為循經而傳,此太陽傳陽明是也;變為不常之變,如陽證變陰證是也。邪既傳變,病勢深也。《本草》曰:病勢已成,可得半愈;病勢已過,命將難全。
服藥不如方法,縱意違師,不須治之。
《內經》曰:拘於鬼神者,不可與言至德;惡於針石者,不可與言至巧。病不許治者,病必不治,治之無功矣。
凡傷寒之病,多從風寒得之。
凡中風與傷寒為病,自古通謂之傷寒。《千金》曰:夫傷寒病者,起自風寒,入於腠理,與精氣分爭,榮衛偏隔,周身不通而病。
始表中風寒,入里則不消矣。
始自皮膚,入於經絡,傳於臟腑是也。
未有溫覆而當,不消散者。
風寒初客於皮膚,便投湯藥,溫暖發散而當者,則無不消散之邪。
不在證治,擬欲攻之,猶當先解表,乃可下之。
先解表而後下之,則無復傳之邪也。
若表已解,而內不消,非大滿,猶生寒熱,則病不除。
表證雖罷,里不至大堅滿者,亦未可下之。是邪未收斂成實,下之則裡虛而邪復不除,猶生寒熱也。
若表已解,而內不消,大滿大實,堅有燥屎,自可除下之。雖四五日,不能為禍也。
外無表證,里有堅滿,為下證悉具。《外臺》云:表和里病,下之則愈。下證既具,則不必拘於日數。
若不宜下,而便攻之,內虛熱入,協熱遂利,煩躁諸變,不可勝數,輕者困篤,重者必死矣。
下之不當,病輕者,證猶變易而難治,又矧重者乎。
夫陽盛陰虛,汗之則死,下之則愈;陽虛陰盛,汗之則愈,下之則死。
表為陽,里為陰。陰虛者,陽必湊之,陽盛之邪,乘其裡虛而入於腑者,為陽盛陰虛也。經曰:尺脈弱,名曰陰不足。陽氣下陷入陰中,則發熱者是矣。下之,除其內熱而愈,若反汗之,則竭其津液而死。陰脈不足,陽往從之;陽脈不足,陰往乘之。陰邪乘其表虛,客於榮衛之中者,為陽虛陰盛也。經曰:假令寸口脈微,名曰陽不足。陰氣上入陽中,則灑淅惡寒者是矣。汗之,散其表寒則愈,若反下之,則脫其正氣而死。經曰:本發汗而復下之,此為逆也。本先下之,而反汗之為逆。
夫如是,則神丹安可以誤發,甘遂何可以妄攻。虛盛之治,相背千里,吉凶之機,應若影響,豈容易哉!
神丹者,發汗之藥也。甘遂者,下藥也。若汗下當則吉,汗下不當則凶,其應如影隨形,如響應聲。
況桂枝下咽,陽盛則(趙本作「即」)斃;承氣入胃,陰盛以亡。
桂枝湯者,發汗藥也。承氣湯者,下藥也。《金匱玉函》曰:不當汗而強與汗之者,令人奪其津液,枯槁而死;不當下而強與下之者,令人開腸洞泄,便溺不禁而死。
死生之要,在乎須臾,視身之盡,不暇計日。
投湯不當,則災禍立見,豈暇計其日數哉。
此陰陽虛實之交錯,其候至微;發汗吐下之相反,其禍至速,而醫術淺狹,懵然不知病源,為治乃誤,使病者殞歿,自謂其分,至今(醫統本作「令」)冤魂塞於冥路,死屍盈於曠野,仁者鑑此,豈不痛歟!凡兩感病俱作,治有先後,發表攻里,本自不同,而執迷妄(趙本作「用」)意者,乃云神丹、甘遂,合而飲之,且解其表,又除其里,言巧似是,其理實違。夫智者之舉錯也,常審以慎;愚者之動作也,必果而速。安危之變,豈可詭哉!世上之士,但務彼翕習之榮,而莫見此傾危之敗,惟明者,居然能護其本,近取諸身,夫何遠之有焉。
兩感病俱作,欲成不治之疾,醫者大宜消息,審其先後,次第而治之;若妄意攻治,以求速效者,必致傾危之敗。
凡發汗溫服(趙本作「暖」)湯藥,其方雖言日三服,若病劇不解,當促其間,可半日中盡三服。若與病相阻,即便有所覺。重病(趙本作「病重」)者,一日一夜,當晬時觀之,如服一劑,病證猶在,故當復作本湯服之。至有不肯汗出,服三劑乃解;若汗不出者,死病也。
發汗藥,須溫暖服者,易為發散也。日三服者,藥勢續也。病勢稍重,當促急服之,以折盛熱,不可拘於本方。設藥病不相對,湯入即便知之,如陰多者,投以涼藥,即寒逆隨生;陽多者,飲以溫劑,則熱毒即起,是便有所覺。晬時者,周時也,一日一夜服湯藥盡劑,更看其傳,如病證猶在,當復作本湯,以發其汗;若服三劑不解,汗不出者,邪氣大甚,湯不能勝,必成大疾。《千金》曰:熱病脈躁盛而不得汗者,此陽脈之極也,死。
凡得時氣病,至五六日,而渴欲飲水,飲不能多,不當與也,何者?以腹中熱尚少,不能消之,便更與人作病也。至七八日,大渴,欲飲水者,猶當依證(趙本有「而」字)與之。與之常令不足,勿極意也。言能(醫統本作「欲」)飲一斗,與五升。若飲而腹滿,小便不利,若喘若噦,不可與之。(趙本有「也」字)忽然大汗出,是為自愈也。
熱在上焦,則為消渴,言熱消津液,而上焦乾燥,則生渴也。大熱則能消水,熱少不能消之,若強飲,則停飲變為諸病。至七八日陽勝氣溫,向解之時,多生大渴也,亦須少少與之,以潤胃氣,不可極意飲也。若飲而腹滿,小便不利,若喘若噦者,為水飲內停而不散,不可更與之。忽然陽氣通,水氣散,先發於外,作大汗而解。
凡得病,反能飲水,此為欲愈之病。其不曉病者,但聞病飲水自愈,小渴者,乃強與飲之,因成其禍,不可複數。(趙本有「也」字)
小渴者,為腹中熱少。若強與水,水飲不消,復為諸飲病也。
凡得病厥,脈動數,服湯藥更遲;脈浮大減小;初躁後靜,此皆愈證也。
動數之脈,邪在陽也,湯入而變遲者,陽邪愈也。浮大之脈,邪在表也,而復減小者,表邪散也。病初躁亂者,邪所煩也,湯入而安靜者,藥勝病也。是皆為愈證。
凡治溫病,可刺五十九穴。
五十九穴者,以瀉諸經之溫熱。《針經》曰:熱病,取之諸陽五十九穴,刺,以瀉其熱,而出其汗;實其陰,而補其不足。所謂五十九刺,兩手內外側各三,凡十二痏;五指間各一,凡八痏;足亦如是;頭入髮際一寸,旁三分,各三,凡六痏;更入發三寸,邊五,凡十痏;耳前後、口下,各一,項中一穴,凡六痏;巔上一、囟會一、髮際一、廉泉一、風池二、天柱二。又《內經》曰:熱俞五十九,頭上五行。行五者,以瀉諸陽之熱逆也。大杼、膺俞、缺盆、背俞,此八者,以瀉胸中之熱也;氣衝、(熊校記:各本同。按素問作氣街)三里、巨虛、上下廉,此八者,以瀉胃中之熱也;雲門、髃骨、委中、髓空,此八者,以瀉四肢之熱也;五臟俞旁五,此十者,以瀉五臟之熱也。凡此五十九穴者,皆熱之左右也。
又身之穴,三百六十有五,其三十九(趙本無「九」字)穴,灸之有害;七十九穴,刺之為災。並中髓也。
穴有三百六十五,以應一歲。其灸刺之禁,皆肉薄骨解之處,血脈虛少之分,針灸並中髓也。
凡(趙本無「凡」字)脈四損,三日死。平人四息,病人脈一至,名曰四損。脈五損,一日死。平人五息,病人脈一至,名曰五損。脈六損,一時死。平人六息,病人脈一至,名曰六損。
四臟氣絕者,脈四損;五臟氣絕者,脈五損;五臟六腑俱絕者,脈六損。
脈盛身寒,得之傷寒;脈虛身熱,得之傷暑。
《內經》曰:脈者,血之府也。脈實血實,脈虛血虛。寒則傷血,邪並於血,則血盛而氣虛,故傷寒者,脈盛而身寒。熱則傷氣,邪並於氣,則氣盛而血虛,故傷暑者,脈虛而身熱。
脈陰陽俱盛,大汗出,不解者,死。
脈陰陽俱盛,當汗出而解;若汗出不解,則邪氣內勝,正氣外脫,故死。《內經》曰:汗出,而脈尚躁盛者,死。《千金》曰:熱病已得汗,脈尚躁盛,此陽脈之極也,死。
脈陰陽俱虛,熱不止者,死。
脈陰陽俱虛者,真氣弱也;熱不止者,邪氣勝也。《內經》曰:病溫虛甚者,死。
脈至乍疏乍數(趙本作「乍數乍疏」)者,死。
為天真榮衛之氣斷絕也。
脈至如轉索者,(趙本無「者」字)其日死。
為緊急而不軟,是中無胃氣,故不出其日而死。
譫言妄語,身微熱,脈浮大,手足溫者,生。逆冷,脈沉細者,不過一日,死矣。
譫言妄語,陽病也。身微熱,脈浮大,手足溫,為脈病相應;若身逆冷,脈沉細,為陽病見陰脈,脈病不相應,故不過一日而死。《難經》曰:脈不應病,病不應脈,是為死病。
此以前是傷寒熱病證候也。
辨痓濕暍脈證第四
傷寒所致太陽,(趙本有「病」字)痓、濕、暍(趙本有「此」字)三種,宜應別論,以為與傷寒相似,故此見之。
痓,當作痙,傳寫之誤也。痓者惡也,非強也。《內經》曰:肺移熱於腎,傳為柔痓。柔為筋柔而無力,痙謂骨痙而不隨。痙者,強也,千金以強直為痙。經曰:頸項強急,口噤背反張者痙。即是觀之,痓為痙字明矣。
太陽病,發熱無汗,反惡寒者,名曰剛痓。
《千金》曰:太陽中風,重感寒濕,則變痓。太陽病,發熱無汗,為表實,則不當惡寒,今反惡寒者,則太陽中風,重感於寒,為痓病也。以表實感寒,故名剛痓。
太陽病,發熱汗出,(趙本有「而」字)不惡汗者,(趙本無「者」字)名曰柔痓。
太陽病,發熱汗出為表虛,則當惡寒,其不惡寒者,為陽明病。今發熱汗出,而不惡寒者,非陽明證,則是太陽中風,重感於濕,為柔痓也。表虛感濕,故曰柔痓。
太陽病,發熱,脈沉而細者,名曰痓。
太陽主表,太陽病,發熱為表病,脈當浮大,今脈反沉細,既不愈,則太陽中風,重感於濕,而為痓也。《金匱要略》曰:太陽病,其證備,身體強,𠘧𠘧然,脈反沉遲,此為痓,栝蔞桂枝湯主之。
太陽病,發汗太多,因致痓。
太陽病,發汗太多,則亡陽。《內經》曰:陽氣者,精則養神,柔則養筋。陽微不能養筋,則筋脈緊急而成痓也。
病身熱足寒,頸項強急,惡寒,時頭熱面赤,目脈赤,獨頭面(趙本注:一本無面字)搖,卒口噤,背反張者,痓病也。
太陽中風,為純中風也,太陽傷寒,為純傷寒也,皆不作痓。惟是太陽中風,重感寒濕,乃變為痓也。身熱足寒者,寒濕傷下也。時頭熱面赤,目脈赤,風傷於上也。頭搖者,風主動也,獨頭搖者,頭為諸陽之會,風傷陽也,若純傷風者,身亦為之動搖,手足為之搐搦,此者內挾寒濕,故頭搖也。口噤者,寒主急也,卒口噤者,不常噤也,有時而緩,若風寒相摶,則口噤而不時開,此者加之風濕,故卒口噤也。足太陽之脈,起於目內眥,上額交巔上,其支別者,從巔入絡腦,還出別下項,循肩膊內,夾脊抵腰中,下貫臀,以下至足,風寒客於經中,則筋脈拘急,故頸項強急而背反張也。
太陽病,關節疼痛而煩,脈沉而細(趙本注:「一作緩」)者,此名濕痹。(趙本注:「一雲中濕」)濕痹之候,其人小便不利,大便反快,但當利其小便。
《金匱要略》曰:霧傷皮腠,濕流關節,疼痛而煩者,濕氣內流也。濕同水也,脈沉而細者,水性趣下也。痹,痛也。因其關節煩疼,而名曰濕痹,非腳氣之痹也。《內經》曰:濕勝則濡泄。小便不利,大便反快者,濕氣內勝也。但當利其小便,以宣泄腹中濕氣。古云:治濕之病,不利小便,非其治也。
濕家之為病,一身盡疼,發熱,身色如似熏黃。
身黃如橘子色者,陽明瘀熱也。此身色如似熏黃,即非陽明瘀熱。身黃髮熱者,梔子柏皮湯主之,為表裡有熱,則身不疼痛。此一身盡疼,非傷寒客熱也,知濕邪在經而使之,脾惡濕,濕傷,則脾病而色見,是以身發黃者,為其黃如煙燻,非正黃色也。
濕家,其人但頭汗出,背強,欲得被覆向火,若下之,早則噦,胸滿,小便不利,舌上如苔者,以丹田有熱,胸中有寒,渴欲得水而不能飲,則(趙本無「則」字)口燥煩也。
濕家,有風濕、有寒濕,此寒濕相搏者也。濕勝則多汗,傷寒則無汗,寒濕相搏,雖有汗而不能周身,故但頭汗出也。背陽也,腹陰也,太陽之脈,夾脊抵腰,太陽客寒濕,表氣不利,而背強也。里有邪者,外不惡寒,表有邪者,則惡寒。欲得被覆向火者,寒濕在表而惡寒也。若下之早,則傷動胃氣,損其津液,故致噦而胸滿、小便不利。下后里虛,上焦陽氣因虛而陷於下焦,為丹田有熱,表中寒乘而入於胸中,為胸上有寒,使舌上生白苔滑也。臟燥則欲飲水,以胸上客寒濕,故不能飲而但口燥煩也。
濕家下之,額上汗出,微喘,小便利(趙本注:「一云不利」)者,死。若下利不止者,亦死。
濕家發汗則愈。《金匱要略》曰:濕家身煩疼,可與麻黃加朮四兩,發其汗為宜;若妄下則大逆。額上汗出而微喘者,乃陽氣上逆也。小便自利或下利者,陰氣下流也。陰陽相離,故云死矣。《內經》曰:陰陽離決,精氣乃絕。
問曰:風濕相搏,一身盡疼痛,(趙本作「病」)法當汗出而解,值天陰雨不止,醫云:此可發汗,汗之病不愈者,何也?答曰:發其汗,汗大出者,但風氣去,濕氣在,是故不愈也。若治風濕者,發其汗,但微微似欲汗出(趙本作「出汗」)者,風濕俱去也。
值天陰雨不止,明其濕勝也。《內經》曰:陽受風氣,陰受濕氣。又曰:傷於風者,上先受之;傷於濕者,下先受之。風濕相搏,則風在外,而濕在內。汗大出者,其氣暴,暴則外邪出,而里邪不能出,故風去而濕在。汗微微而出者,其氣緩,緩則內外之邪皆出,故風濕俱去也。
濕家病,身上疼痛,發熱面黃而喘,頭痛,鼻塞而煩,其脈大,自能飲食,腹中和無病,病在頭中寒濕,故鼻塞,內藥鼻中,則愈。
病有淺深,證有中外,此則濕氣淺者也。何以言之?濕家不云關節煩疼,而云身上疼痛,是濕氣不流關節而外客肌表也;不云發熱身似熏黃,復云發熱面黃而喘,是濕不幹於脾而薄於上焦也。陰受濕氣,則濕邪為深,今頭痛,鼻塞而煩,是濕客於陽,而不客於陰也。濕家之脈當沉細,為濕氣內流,脈大者陽也,則濕不內流,而外在表也。又以自能飲食,胸腹別無滿痞,為腹中和無病,知其濕氣微淺,內藥鼻中,以宣泄頭中寒濕。
病者一身盡疼,發熱,日晡所劇者,此名風濕。此病傷於汗出當風,或久傷取冷所致也。
一身盡疼者,濕也;發熱日晡所劇者,風也。若汗出當風而得之者,則先客濕而後感風;若久傷取冷得之者,則先傷風而後中濕。可與麻黃杏仁薏苡仁甘草湯,見《金匱要略》中。
太陽中熱者,暍是也。其人汗出惡寒,身熱而渴也。
汗出惡寒,身熱而不渴者,中風也。汗出惡寒,身熱而渴者,中暍也。白虎加人參湯主之,見《金匱要略》中方。
太陽中暍者,身熱疼重,而脈微弱,此亦(趙本作「以」)夏月傷冷水,水行皮中所致也。
經曰:脈虛身熱,得之傷暑。身熱脈微弱者,暍也。身體疼重者,水也。夏時暑熱,以水灌洗而得之。一物瓜蒂散主之,見《金匱要略》中方。
太陽中暍者,發熱惡寒,身重而疼痛,其脈弦細芤遲,小便已,洒洒然毛聳,手足逆冷,小有勞,身即熱,口開,前板齒燥。若發汗,則惡寒甚;加溫針,則發熱甚;數下之,則淋甚。
病有在表、有在裡者,有表裡俱病者。此則表裡俱病者也。發熱惡寒,身重疼痛者,表中暍也;脈弦細芤遲者,中暑脈虛也;小便已,洒洒然毛聳,手足逆冷者,太陽經氣不足也;小有勞,身即熱者,謂勞動其陽,而暍即發也;口開,前板齒燥者,重(醫統本作「里」)有熱也。《內經》曰:因於暑汗,煩則喘喝。口開,謂喘喝也,以喘喝不止,故前板齒乾燥。若發汗以去表邪,則外虛陽氣,故惡寒甚;若以溫針助陽,則火熱內攻,故發熱甚;若下之,以除裡熱則內虛,而膀胱燥,故淋甚。
辨太陽病脈證並治法上第五
太陽之為病,脈浮,頭項強痛而惡寒。
經曰:尺寸俱浮者,太陽受病。太陽受病,太陽主表,為諸陽主氣。脈浮,頭項強痛而惡寒者,太陽表病也。
太陽病,發熱,汗出,惡風,脈緩者,名為中風。
風,陽也。寒,陰也。風則傷衛,發熱,汗出,惡風者,衛中風。(醫統本有「也」字)榮病,發熱,無汗,不惡風而惡寒;衛病,則發熱,汗出,不惡寒而惡風。以衛為陽,衛外者也,病則不能衛固其外,而皮腠疏,故汗出而惡風也。傷寒脈緊,傷風脈緩者,寒性勁急而風性解緩故也。
太陽病,或已發熱,或未發熱,必惡寒,體痛,嘔逆,脈陰陽俱緊者,名曰(趙本作「為」)傷寒。
經曰:凡傷於寒,則為病熱,為寒氣客於經中,陽經怫結而成熱也。中風即發熱者,風為陽也。及傷寒云,或已發熱,或未發熱,以寒為陰邪,不能即熱,鬱而方變熱也。風則傷衛,寒則傷榮,衛虛者惡風,榮虛者惡寒,榮傷寒者,必惡寒也。氣病者則麻,血病者則痛。風令氣緩,寒令氣逆,體痛嘔逆者,榮中寒也。經曰:脈盛身寒,得之傷寒,脈陰陽俱緊者,知其傷寒也。
傷寒一日,太陽受之,脈若靜者為不傳;頗欲吐。若燥(趙本作「躁」)煩,脈數急者,為傳也。
太陽主表,一日則太陽受邪,至二日當傳陽明,若脈氣微而不傳陽明,胃經受邪,則喜吐;寒邪傳里者,則變熱,如頗欲吐,若煩燥,脈急數者,為太陽寒邪變熱,傳於陽明也。
傷寒二三日,陽明少陽證不見者,為不傳也。
傷寒二三日,無陽明少陽證,知邪不傳,止在太陽經中也。
太陽病,發熱而渴,不惡寒者,為溫病。
發熱而渴,不惡寒者,陽明也。此太陽受邪,知為溫病,非傷寒也。積溫成熱,所以發熱而渴,不惡寒也。
若發汗已,身灼熱者,名曰(趙本無「曰」字)風溫。風溫為病,脈陰陽俱浮,自汗出,身重,多眠睡,鼻息必鼾,語言難出。若被下者,小便不利,直視,失溲;若被火者,微發黃色,劇則如驚癇,時瘛瘲;若火熏之,一逆尚引日,再逆促命期。
傷寒發汗已,則身涼;若發汗已,身灼熱者,非傷寒,為風溫也。風傷於上,而陽受風氣,風與溫相合,則傷衛。脈陰陽俱浮,自汗出者,衛受邪也。衛者氣也,風則傷衛,溫則傷氣,身重,多眠睡者,衛受風溫而氣昏也。鼻息必鼾,語言難出者,風溫外甚,而氣擁不利也。若被下者,則傷臟氣,太陽膀胱經也。內經曰:膀胱不利為癃,不約為遺溺。癃者,小便不利也。太陽之脈起目內眥;內經曰:瞳子高者,太陽不足,戴眼者,太陽已絕。小便不利、直視、失溲,為下後竭津液,損臟氣,風溫外勝。經曰:欲絕也為難治。若被火者,則火助風溫成熱,微者熱瘀而發黃;劇者熱甚生風,如驚癇而時瘛瘲也。先曾被火為一逆,若更以火熏之,是再逆也。一逆尚猶延引時日而不愈,其再逆者,必致危殆,故云促命期。
病有發熱惡寒者,發於陽也;無熱惡寒者,發於陰也。發於陽者(趙本無「者」字)七日愈,發於陰者(趙本無「者」字)六日愈。以陽數七,陰數六故也。
陽為熱也,陰為寒也。發熱而惡寒,寒傷陽也;無熱而惡寒,寒傷陰也。陽法火,陰法水。火成數七,水成數六。陽病七日愈者,火數足也;陰病六日愈者,水數足也。
太陽病,頭痛至七日已(趙本作「以」)上自愈者,以行其經盡故也。若欲作再經者,針足陽明,使經不傳則愈。
傷寒自一日至六日,傳三陽三陰經盡,至七日當愈。經曰:七日太陽病衰,頭痛少愈;若七日不愈,則太陽之邪再傳陽明,針足陽明為迎而奪之,使經不傳則愈。
太陽病欲解時,從巳至未上。
巳為正陽,則陽氣得以復也。始於太陽,終於厥陰。六經各以三時為解,而太陽從巳至未,陽明從申至戌,少陽從寅至辰;至於太陰,從亥至醜,少陰從子至寅,厥陰從醜至卯者,以陽行也速,陰行也緩,陽主(醫統本作「生」)於晝。陰主(醫統本作「生」)於夜。陽三經解時,從寅至戌,以陽道常饒也;陰三經解時,從亥至卯,以陰道常乏也。《內經》曰:陽中之太陽,通於夏氣,則巳午未太陽乘王也。
風家,表解而不了了者,十二日愈。
中風家,發汗解後,未全快暢者,十二日大邪皆去,六經悉和則愈。
病人身大熱,反欲得近(趙本無「近」字)衣者,熱在皮膚,寒在骨髓也;身大寒,反不欲近衣者,寒在皮膚,熱在骨髓也。
皮膚言淺,骨髓言深;皮膚言外,骨髓言內。身熱欲得衣者,表熱裡寒也;身寒不欲衣者,表寒裡熱也。
太陽中風,陽浮而陰弱。陽浮者,熱自發;陰弱者,汗自出。嗇嗇惡寒,淅淅惡風,翕翕發熱,鼻鳴乾嘔者,桂枝湯主之。
陽以候衛,陰以候榮。陽脈浮者,衛中風也;陰脈弱者,榮氣弱也。風並於衛,則衛實而榮虛,故發熱汗自出也。經曰:太陽病,發熱汗出者,此為榮弱衛強者是也。嗇嗇者,不足也,惡寒之貌也。淅淅者,灑淅也,惡風之貌也。衛虛則惡風,榮虛則惡寒,榮弱衛強,惡寒復惡風者,以自汗出,則皮膚緩,腠理疏,是亦惡風也。翕翕者,熇熇然而熱也,若合羽所覆,言熱在表也。鼻鳴乾嘔者,風擁而氣逆也。與桂枝湯和榮衛而散風邪也。
桂枝湯方 :
桂枝(三兩,去皮,味辛熱,按:下藥性,趙本無,以後並同) 芍藥(三兩。味苦酸,微寒) 甘草(二兩,炙,味甘平) 生薑(三兩,切,味辛溫) 大棗(十二枚,擘,味甘溫)
《內經》曰:辛甘發散為陽。桂枝湯,辛甘之劑也,所以發散風邪。《內經》曰:風淫所勝,平以辛,佐以苦甘,以甘緩之,以酸收之。是以桂枝為主,芍藥甘草為佐也。《內經》曰:風淫於內,以甘緩之,以辛散之。是以生薑大棗為使也。
上五味,㕮咀。(趙本有「三味」二字)以水七升,微火煮取三升,去滓,適寒溫,服一升。服已須臾,歠熱稀粥一升余,以助藥力,溫覆令一時許,遍身漐漐,微似有汗者益佳,不可令如水流漓,病必不除。若一服汗出病瘥,停後服,不必盡劑;若不汗,更服,依前法;又不汗,後服小促𧅗(趙本無「伇」字)其間,半日許,令三服盡;若病重者,一日一夜服,周時觀之。服一劑盡,病證猶在者,更作服;若汗不出者,(趙本無「者」字)乃服至二三劑。禁生冷、黏滑、肉面、五辛、酒酪、臭惡等物。
太陽病,頭痛發熱,汗出惡風者,(趙本無「者」字)桂枝湯主之。
頭痛者,太陽也;發熱汗出惡風者,中風也。與桂枝湯,解散風邪。
太陽病,項背強𠘧𠘧,反汗出惡風者,桂枝加葛根湯主之。(趙本有「桂枝加葛根湯方」詳見本書卷十)
𠘧𠘧者,伸頸之貌也。動則伸頸,搖身而行。項背強者,動則如之。項背𠘧𠘧者,當無汗,反汗出惡風者,中風表虛也,與桂枝湯以和表,加麻黃葛根以祛風,且麻黃主表實,後葛根湯證云:太陽病,項背強𠘧𠘧,無汗惡風,葛根湯主之。藥味正與此方同。其無汗者,當用麻黃,今自(醫統本作「日」。熊校記:今日汗出,舊鈔作曰,是也。汪本作自,非)汗出,恐不加麻黃,但加葛根也。
太陽病,下之後,其氣上衝者,可與桂枝湯。方用前法。若不上衝者,不可(趙本作「得」)與之。
太陽病屬表,而反下之,則虛其里,邪欲乘虛傳里。若氣上衝者,里不受邪,而氣逆上,與邪爭也,則邪仍在表,故當復與桂枝湯解外;其氣不上衝者,裡虛不能與邪爭,邪氣已傳里也,故不可更與桂枝湯攻表。
太陽病三日,已發汗,若吐,若下,若溫針,仍不解者,此為壞病,桂枝不中與(趙本有「之」字)也。觀其脈證,知犯何逆,隨證治之。
太陽病,三日中,曾經發汗、吐下、溫針,虛其正氣,病仍不解者,謂之壞病,言為醫所壞病也。不可復與桂枝湯。審觀脈證,知犯何逆,而治之逆者,隨所逆而救之。
桂枝本為解肌,若其人脈浮緊,發熱汗不出者,不可與(趙本有「之」字)也。常須識此,勿令誤也。
脈浮,發熱,汗出惡風者,中風也,可與桂枝湯解肌;脈浮緊,發熱,不汗(醫統本作「汗不」)出者,傷寒也,可與麻黃湯。常須識此,勿妄治也。
若酒客病,不可與桂枝湯,得湯(趙本作「之」)則嘔,以酒客不喜甘故也。
酒客內熱,喜辛而惡甘,桂枝湯甘,酒客得之,則中滿而嘔。
喘家作桂枝湯,加厚朴杏子佳。(醫統本作「仁」)
太陽病,為諸陽主氣,風甚氣擁,則生喘也。與桂枝湯以散風,加厚朴、杏仁以降氣。
凡服桂枝湯吐者,其後必吐膿血也。
內熱者,服桂枝湯則吐,如酒客之類也。既亡津液,又為熱所搏,其後必吐膿血。吐膿血,謂之肺痿。《金匱要略》曰:熱在上焦為肺痿。謂或從汗或從嘔吐,重亡津液,故得之。
太陽病,發汗,遂漏不止,其人惡風,小便難,四肢微急,難以屈伸者,桂枝加附子湯主之。(趙本有「桂枝加附子湯方」詳見本書卷十)
太陽病,因發汗,遂汗漏不止而惡風者,為陽氣不足,因發汗,陽氣益虛而皮腠不固也。《內經》曰:膀胱者,州都之官,津液藏焉,氣化則出。小便難者,汗出亡津液,陽氣虛弱,不能施化。四肢者,諸陽之本也。四肢微急,難以屈伸者,亡陽而脫液也。《針經》曰:液脫者,骨屬屈伸不利。與桂枝加附子湯,以溫經復陽。
太陽病,下之後,脈促(趙本注:「一作縱」)胸滿者,桂枝去芍藥湯主之。(趙本有「桂枝去芍藥湯方」詳見本書卷十)若微惡(趙本無「惡」字)寒者,(趙本有「桂枝」二字)去芍藥方中,(趙本無方中「二」字)加附子湯主之。(趙本有「桂枝去芍藥加附子湯方」詳見本書卷十)
脈來數,時一止復來者,名曰促。促為陽盛,則不因下後而脈促者也。此下後脈促,不得為陽盛也。太陽病下之,其脈促不結胸者,此為欲解。此下後脈促而復胸滿,則不得為欲解,由下後陽虛,表邪漸入而客於胸中也。與桂枝湯以散客邪,通行陽氣,芍藥益陰,陽虛者非所宜,故去之。陽氣已虛,若更加之微惡(熊校記:按論文據趙本無惡字,元刊誤衍,然注中仍不誤也,汪氏反增之以足成其誤,非是)寒,則必當溫劑以散之,故加附子。
太陽病,得之八九日,如瘧狀,發熱惡寒,熱多寒少,其人不嘔,清便欲自可,一日二三度發,脈微緩者,為欲愈也。脈微而惡寒者,此陰陽俱虛,不可更發汗、更下、更吐也。面色反有熱色者,未欲解也,以其不能得小汗出,身必癢,宜桂枝麻黃各半湯。(趙本有「桂枝麻黃各半湯方」詳見本書卷十)
傷寒八九日,則邪傳再經又遍,三陽欲傳三陰之時也。傳經次第,則(醫統本作「前」)三日傳遍三陽,至四日陽去入陰,不入陰者為欲解,其傳陰經,第六日傳遍三陰,為傳經盡而當解。其不解傳為再經者,至九日又遍三陽,陽不傳陰則解。如瘧,發作有時也。寒多者為病進,熱多者為病退。經曰:厥少熱多,其病為愈;寒多熱少,陽氣退故為進也。今雖發熱惡寒,而熱多寒少,為陽氣進,而邪氣少也。里不和者,嘔而利,今不嘔,清便自調者里和也。寒熱間日發者,邪氣深也;日一發者,邪氣復常也;日再發者,邪氣淺也;日二三發者,邪氣微也。《內經》曰:大則邪至,小則平。言邪甚則脈大,邪少則脈微,今日數多而脈微緩者,是邪氣微緩也,故云欲愈。脈微而惡寒者,表裡俱虛也。陽表也,陰里也。脈微為裡虛,惡寒為表虛,以表裡俱虛,故不可更發汗、更下、更吐也。陰陽俱虛,則面色青白,反有熱色者,表未解也。熱色為赤色也。得小汗則和。不得汗,則得邪氣外散皮膚而為癢也,與桂枝麻黃各半湯,小發其汗,以除表邪。
太陽病,初服桂枝湯,反煩不解者,先刺風池、風府,卻與桂枝湯則愈。
煩者,熱也。服桂枝湯後,當汗出而身涼和;若反煩不解者,風甚而未能散也。先刺風池、風府,以通太陽之經,而泄風氣,卻與桂枝湯解散則愈。
服桂枝湯,大汗出,脈洪大者,與桂枝湯如前法;若形如(趙本作「似」)瘧,(趙本有「一」字)日再發者,汗出必解,宜桂枝二麻黃一湯。(趙本有「桂枝二麻黃一湯方」詳見本書卷十)
經曰:如服一劑,病證猶在者,故當復作本湯服之。服桂枝湯汗出後,脈洪大者,病猶在也;若形如瘧,日再發者,邪氣客於榮衛之間也。與桂枝二麻黃一湯,解散榮衛之邪。
服桂枝湯,大汗出後,大煩,渴不解,脈洪大者,白虎加人參湯主之。(趙本有「白虎加人參湯方」詳見本書卷十)
大汗出,脈洪大而不渴,邪氣猶在表也,可更與桂枝湯。若大汗出,脈洪大,而煩渴不解者,表裡有熱,不可更與桂枝湯。可與白虎加人參湯,生津止渴,和表散熱。
太陽病,發熱惡寒,熱多寒少,脈微弱者,此無陽也,不可更(趙本醫統本並作「發」)汗,宜桂枝二越婢一湯方。
桂枝二越婢一湯方:
桂枝(去皮) 芍藥 甘草(各十八銖,趙本有「炙」字) 生薑(一兩三錢,趙本作「二銖」,切,醫統本無「切」字) 大棗(四枚,擘) 麻黃(十八銖,去節,趙本無「去節」二字) 石膏(二十四銖,碎,綿裹)
胃為十二經之主,脾治水穀為卑臟若婢。《內經》曰:脾主為胃行其津液。是湯所以謂之越婢者,以發越脾氣,通行津液。外臺方,一名越脾湯,即此義也。
上七味,㕮咀。(趙本無「㕮咀」二字)以五升水,(趙本作「水五升」)煮麻黃一二沸,去上沫,內諸藥,煮取二升,去滓,溫服一升。本方(趙本作「云」)當裁為越婢湯、桂枝湯,合(趙本有「之」字)飲一升,今合為一方,桂枝二越婢一。(趙本作「桂枝湯二分,越婢湯一分」。熊校記:本方至越婢一,按此廿六字,語欠明,趙本作本云當裁為越婢湯桂枝湯,合之飲一升,合今為一方,桂枝湯二分,越婢湯一分,是趙本文義較完,當從訂正。)
服桂枝湯,或下之,仍頭項強痛,翕翕發熱,無汗,心下滿,微痛,小便不利者,桂枝湯(趙本醫統本並無「湯」字)去桂,加茯苓白朮湯主之。(趙本有「桂枝去桂加茯苓白朮湯方」詳見本書卷十)
頭項強痛,翕翕發熱,雖經汗下,為邪氣仍在表也。心下滿,微痛,小便利者,則欲成結胸。今外證未罷,無汗,小便不利,則心下滿,微痛,為停飲也。與桂枝湯以解外,加茯苓白朮利小便行留飲。
傷寒脈浮,自汗出,小便數,心煩,微惡寒,腳攣急,反與桂枝湯,(趙本無「湯」字,)欲攻其表,此誤也。得之便厥,咽中干,煩燥,(趙本作「躁」)吐逆者,作甘草乾薑湯與之,以復其陽。若厥愈、足溫者,更作芍藥甘草湯與之,其腳即伸。若胃氣不和,譫語者,少與調胃承氣湯。若重發汗,復加燒針者,四逆湯主之。
脈浮,自汗出,小便數而惡寒者,陽氣不足也。心煩、腳攣急者,陰氣不足也。陰陽血氣俱虛,則不可發汗,若與桂枝湯攻表,則又損陽氣,故為誤也。得之便厥,咽中干,煩燥吐逆者,先作甘草乾薑湯,復其陽氣,得厥愈足溫,乃與芍藥甘草湯,益其陰血,則腳脛得伸。陰陽雖復,其有胃燥、譫語,少與調胃承氣湯微溏,以和其胃。重發汗為亡陽,加燒針則損陰,《內經》曰:榮氣微者,加燒針則血不流行,重發汗,復燒針,是陰陽之氣大虛,四逆湯以復陰陽之氣。
甘草乾薑湯方:
甘草(四兩,炙,味甘平) 乾薑(二兩,炮,味辛熱)
《內經》曰:辛甘發散為陽,甘草乾薑相合,以復陽氣。
上㕮咀,(趙本作「二味」)以水三升,煮取一升五合,去滓,分溫再服。
芍藥甘草湯方:
白芍藥(四兩。味,醫統本有「苦」字,酸,微寒) 甘草(四兩,炙。甘平)
芍藥,白補而赤瀉,白收而赤散也。酸以收之,甘以緩之,酸甘相合,用補陰血。
上二味㕮咀,(趙本無「㕮咀」二字)以水三升,煮取一升半,(趙本作「五合」)去滓,分溫再服之。(趙本無「之」字)
調胃承氣湯方:
大黃(四兩,去皮,清酒浸。趙本作「洗」) 甘草(二兩,炙,味甘平) 芒硝(趙本醫統本並作「消」,半斤,醫統本作「升」,味鹹苦,大寒)
《內經》曰:熱淫於內,治以鹹寒,佐以苦甘。芒硝鹹寒以除熱,大黃苦寒以蕩實,甘草甘平,助二物,推陳而緩中。
上三味㕮咀,(趙本無「㕮咀」二字)以水三升,煮取一升,去滓,內芒硝更上火微煮,令沸,少少溫服。(趙本醫統本並有「之」字)
四逆湯方:
甘草(二兩,炙。味甘平) 乾薑(一兩半。味辛熱) 附子(一枚,生用,去皮,破八片。辛,大熱)
《內經》曰:寒淫於內,治以甘熱;又曰:寒淫所勝,平以辛熱。甘草姜附相合,為甘辛大熱之劑,乃可發散陰陽之氣。
上三味㕮咀,(趙本無「㕮咀」二字)以水三升,煮取一升二合,去滓,分溫再服,強人可大附子一枚,乾薑三兩。
問曰:證象陽旦,按法治之而增劇,厥逆,咽中干,兩脛拘急而譫語。師曰:言夜半手足當溫,兩腳當伸,後如師言。何以知此?答曰:寸口脈浮而大,浮則(趙本無「則」字)為風,大則(趙本無「則」字)為虛,風則生微熱,虛則兩脛攣。病證(趙本作「形」)象桂枝,因加附子參其間,增桂令汗出,附子溫經,亡陽故也。厥逆咽中干,煩燥,(趙本作「躁」)陽明內結,譫語,煩亂,更飲甘草乾薑湯。夜半陽氣還,兩足當熱,脛尚微拘急,重與芍藥甘草湯,爾乃脛伸,以承氣湯微溏,則止其譫語,故知病可愈。
陽旦,桂枝湯別名也。前證脈浮(醫統本作「微」)自汗出,小便數,心煩,微惡寒,腳攣急,與桂枝湯證相似,是證象陽旦也。與桂枝湯而增劇,得寸口脈浮大,浮為風邪,大為血虛,即於桂枝湯加附子,溫經以補虛,增桂令汗出以祛風。其有治之之逆而增厥者,與甘草乾薑湯,陽復而足溫,更與芍藥甘草湯,陰和而脛伸。表邪已解,陰陽已復,而有陽明內結,譫語煩亂,少與調胃承氣湯,微溏泄以和其胃,則陰陽之氣皆和,內外之邪悉去,故知病可愈。
卷三
辨太陽病脈證並治法第六
太陽病,項背強𠘧𠘧,無汗,惡風,葛根湯主之。
太陽病,項背強𠘧𠘧,汗出惡風者,中風表虛也;項背強𠘧𠘧,無汗惡風者,中風表實也。表虛宜解肌,表實宜發汗,是以葛根湯發之也。
葛根湯方:
葛根(四兩) 麻黃(三兩,去節) 桂(趙本有「枝」字,二兩,去皮) 芍藥(二兩,切。趙本無「切」字) 甘草(二兩,炙) 生薑(三兩,切) 大棗(十二枚,擘)
本草云:輕可去實,麻黃葛根之屬是也。此以中風表實,故加二物於桂枝湯中也。
上七味㕮咀,(趙本無「㕮咀」二字)以水一斗,先煮麻黃葛根,減二升,去(趙本有「白」字)沫,內諸藥,煮取三升,去滓,溫服一升,覆取微似汗,不須啜粥,(趙本無「不須啜粥」一句)余如桂枝法,將息及禁忌。(趙本有「諸湯皆仿此」五字)
太陽與陽明合病者,必自下利,葛根湯主之。
傷寒有合病、有並病,本太陽病不解,並於陽明者,謂之並病。二經俱受邪,相合病者,謂之合病。合病者,邪氣甚也。太陽陽明合病者,與太陽少陽合病、陽明少陽合病,皆言必自下利者,以邪氣並於陰,則陰實而陽虛;邪氣並於陽,則陽實而陰虛。寒邪氣甚,客於二陽,二陽方外實而不主裡,則裡氣虛,故必下利,與葛根湯,以散經中甚邪。
太陽與陽明合病,不下利,但嘔者,葛根加半夏湯主之。
邪氣外甚,陽不主裡,裡氣不和,氣下而不上者,但下利而不嘔;裡氣上逆而不下者,但嘔而不下利。與葛根湯,以散其邪,加半夏以下逆氣。
葛根加半夏湯方:
葛根(四兩) 麻黃(三兩,去節,湯泡去黃汁,焙乾稱) 生薑(三,趙本作二,兩,切) 甘草(二兩,炙) 芍藥(二兩) 桂枝(二兩,去皮) 大棗(十二枚,擘) 半夏(半斤,趙本醫統本並作「升」,洗)
上八味,以水一斗,先煮葛根、麻黃,減二升,去白沫,內諸藥,煮取三升,去滓,溫服一升,覆取微似汗。
太陽病,桂枝證,醫反下之,利遂不止,脈促(趙本注:「一作縱」)者,表未解也;喘而汗出者,葛根黃連黃芩(趙本作:「黃芩黃連」)湯主之。
經曰:不宜下,而便攻之,內虛熱入,協熱遂利。桂枝證者,邪在表也,而反下之,虛其腸胃,為熱所乘,遂利不止。邪在表則見陽脈,邪在裡則見陰脈。下利脈微遲,邪在裡也。促為陽盛,雖下利而脈促者,知表未解也。病有汗出而喘者,為自汗出而喘也,即邪氣外甚所致。喘而汗出者,為因喘而汗出也,即裡熱氣逆所致,與葛根黃芩黃連湯,散表邪、除裡熱。
葛根黃芩黃連湯方:(趙本芩、連互易)
葛根(半斤) 甘草(二兩,炙。味甘平) 黃芩(二,趙本作「三」兩。味苦寒) 黃連(三兩。味苦寒)
《內經》曰:甘發散為陽。表未解者,散以葛根、甘草之甘苦;以堅裡氣弱者,堅以黃芩、黃連之苦。
上四味,以水八升,先煮葛根,減二升,內諸藥,煮取二升,去滓,分溫再服。
太陽病,頭痛發熱,身疼,腰痛,骨節疼痛,惡風,無汗而喘者,麻黃湯主之。
此太陽傷寒也,寒則傷榮,頭痛,身疼,腰痛,以至牽連骨節疼痛者,太陽經榮血不利也。《內經》曰:風寒客於人,使人毫毛畢直。皮膚閉而為熱者,寒在表也。風並於衛,衛實而榮虛者,自汗出而惡風寒也;寒並於榮,榮實而衛虛者,無汗而惡風也。以榮強衛弱,故氣逆而喘,與麻黃湯以發其汗。
麻黃湯方:
麻黃(三兩,去節。味甘溫) 桂枝(二,醫統本作三兩,去皮。味辛熱) 甘草(一兩,炙。味甘平) 杏仁(七十個,湯,趙本無「湯」字,去皮尖。味辛溫)
《內經》曰:寒淫於內,治以甘熱,佐以苦辛。麻黃、甘草,開肌發汗,桂枝、杏人(醫統本作「仁」)散寒下氣。
上四味,以水九升,先煮麻黃,減二升,去上沫,內諸藥,煮取二升半,去滓,溫服八合,覆取微似汗,不須啜粥,余如桂枝法將息。
太陽與陽明合病,喘而胸滿者,不可下,宜麻黃湯主之。(趙本無「主之」二字)
陽受氣於胸中,喘而胸滿者,陽氣不宣發,壅而逆也。心下滿、腹滿,皆為實,當下之。此以為胸滿,非裡實,故不可下,雖有陽明,然與太陽合病,為屬表,是與麻黃湯發汗。
太陽病,十日以去,脈浮細而嗜臥者,外已解也。設胸滿脅痛者,與小柴胡湯。(趙本有「小柴胡湯方」詳見本書本卷)脈但浮者,與麻黃湯。
十日以去,向解之時也。脈浮細而嗜臥者,表邪已罷也。病雖已利解之,若脈但浮而不細者,則邪氣但在表也,與麻黃湯發散之。
太陽中風,脈浮緊,發熱惡寒,身疼痛,不汗出而煩躁者,大青龍湯主之。若脈微弱,汗出惡風者,不可服。(趙本有「之」字)服之則厥逆,筋惕肉瞤,此為逆也。(趙本有「大青龍湯方」五字,醫統本作「大青龍湯主之」)
此中風見寒脈也。浮則為風,風則傷衛;緊則為寒,寒則傷榮。榮衛俱病,故發熱惡寒,身疼痛也。風並於衛者,為榮弱衛強;寒並於榮者,為榮強衛弱。今風寒兩傷,則榮衛俱實,故不汗出而煩躁也。與大青龍湯發汗,以除榮衛風寒。若脈微弱,汗出惡風者,為榮衛俱虛,反服青龍湯,則必亡陽,或生厥逆,筋惕肉瞤,此治之逆也。
大青龍湯方:
麻黃(六兩,去節。味甘溫) 桂枝(二兩,去皮。味辛熱) 甘草(二兩,炙。味甘平) 杏人(趙本人作「仁」,四十個,趙本作「枚」,去皮尖。味苦,甘溫) 生薑(三兩,切。味辛溫) 大棗(十二,趙本無「二」字,枚,擘。味甘溫) 石膏如雞子大(碎。味甘,微寒)
辛甘均為發散。然風宜辛散,寒宜甘發,(醫統本有「以」字)辛甘相合,乃能發散榮衛之風寒。麻黃、甘草、石膏、杏人,以發散榮中之寒,桂枝、薑、棗,以解除衛中之風。
上七味,以水九升,先煮麻黃,減二升,去上沫,內諸藥,煮取三升,去滓,溫服一升,取微似汗,汗出多者,溫粉撲(趙本醫統本並作「粉」)之。一服汗者,停後服。(趙本有「若復服」三字)汗多亡陽,遂(趙本注:「一作逆」)虛,惡風煩躁,不得眠也。
傷寒脈浮緩,身不疼,但重,乍有輕時,無少陰證者,大青龍湯發之。
此傷寒見風脈也。傷寒者身疼,此以風勝,故身不疼;中風者身重,此以兼風,故乍有輕時;不發(醫統本作「久」)厥吐利,無少陰里證者,為風寒外甚也。與大青龍湯,以發散表中風寒。
傷寒表不解,心下有水氣,乾嘔發熱而咳,或渴,或利,或噎,或小便不利,少腹滿,或喘者,小青龍湯主之。
傷寒表不解,心下有水飲,則水寒相搏,肺寒氣逆,故乾嘔發熱而咳。《針經》曰:形寒飲冷則傷肺。以其兩寒相感,中外皆傷,故氣逆而上行,此之謂也。與小青龍湯發汗、散水。水氣內漬,則所傳不一,故有或為之證,隨證增損,以解化之。
小青龍湯方:
麻黃(三兩:去節。味甘溫) 芍藥(三兩。味酸微寒) 五味子(半升。味酸溫) 乾薑(三兩。味辛熱) 甘草(三兩,炙。味甘平) 桂枝(三兩,去皮。味辛熱) 半夏(半升,湯。趙本無「湯」字,洗。味辛,微溫) 細辛(三兩。味辛溫)
寒邪在表,非甘辛不能散之,麻黃、桂枝、甘草之辛甘,以發散表邪。水停心下而不行,則腎氣燥,《內經》曰:腎苦燥,急食辛以潤之。乾薑、細辛、半夏之辛,以行水氣而潤腎。咳逆而喘,則肺氣逆,《內經》曰:肺欲收,急食酸以收之。芍藥、五味子之酸,以收逆氣而安肺。
上八味,以水一斗,先煮麻黃,減二升,去上沫,內諸藥,煮取三升,去滓,溫服一升。
加減法:
若微利者,(趙本無「者」字)去麻黃加蕘花,如(趙本有「一」字)雞子大,(趙本醫統本並無「大」字)熬令赤色。下利者,不可攻其表,汗出必脹滿,麻黃髮其陽,水漬入胃,必作利。蕘花下十二水,水去利則止。(趙本從「下利」以下皆無)
若渴者,(趙本無「者」字)去半夏,加栝蔞根三兩。辛燥而苦潤,半夏辛而燥津液,非渴者所宜,故去之;栝蔞味苦而生津液,故加之。(趙本從「辛燥」以下皆無)
若噎者,去麻黃,加附子一枚,炮。經曰:水得寒氣,冷必相搏,其人即䭇。加附子溫散水寒。病人有寒,復發汗,胃中冷,必吐蛔,去麻黃惡發汗。(趙本從「經曰」以下皆無)
若小便不利,少腹滿,(趙本有「者」字)去麻黃加茯苓四兩。水蓄下焦不行,為小便不利,少腹滿,麻黃髮津液於外,非所宜也;茯苓泄蓄水於下,加所當也。(趙本從「水蓄」以下皆無)
若喘者,(趙本無「者」字)去麻黃,加杏人(趙本作「仁」)半升,去皮尖。《金匱要略》曰:其人形腫,故不內麻黃,內杏子。以麻黃髮其陽故也。喘呼形腫,水氣標本之疾。(趙本從「金匱」以下皆無)
傷寒,心下有水氣,咳而微喘,發熱不渴。服湯已渴者,此寒去欲解也。小青龍湯主之。
咳而微喘者,水寒射肺也;發熱不渴者,表證未罷也。與小青龍湯發表散水。服湯已渴者,裡氣溫,水氣散,為欲解也。
太陽(趙本有「桂枝湯方」詳見本書卷二)病,外證未解,脈浮弱者,當以汗解,宜桂枝湯。
脈浮弱者,榮弱衛強也。
太陽病,下之微喘者,表未解故也。桂枝加厚朴杏人湯主之。(趙本有「桂枝加厚朴杏子湯方」詳見本書卷十)
下後大喘,則為裡氣太虛,邪氣傳里,正氣將脫也;下後微喘,則為裡氣上逆,邪不能傳里,猶在表也。與桂枝湯以解外,加厚朴、杏人以下逆氣。
太陽病,外證未解者,(趙本無「者」字)不可下也,下之為逆。欲解外者,宜桂枝湯主之。(趙本無「主之」二字)
經曰:本發汗而復下之為逆也。若先發汗,治不為逆。
太陽病,先發汗不解,而復下之,脈浮者不愈。浮為在外,而反下之,故令不愈。今脈浮,故知(趙本無「知」字)在外,當須解外則愈,宜桂枝湯主之。(趙本無「主之」二字)
經曰:柴胡湯證具,而以他藥下之,柴胡湯證仍在者,復與柴胡湯。此雖已下之不為逆,則其類矣。
太陽病,脈浮緊,無汗,發熱,身疼痛,八九日不解,表證仍在,此當發其汗。服藥已,微除,其人發煩目瞑。劇者必衄,衄乃解,所以然者,陽氣重故也。麻黃湯主之。
脈浮緊,無汗,發熱身疼痛,太陽傷寒也,雖至八九日而表證仍在,亦當發其汗,既服溫暖發散湯藥,雖未作大汗亦微除也。煩者身熱也,邪氣不為汗解,鬱而變熱,蒸於經絡,發於肌表,故生熱煩。肝受血而能視,始者(醫統本作「寒」)氣傷榮,寒既變熱,則血為熱搏,肝氣不治,故目瞑也。劇者,熱甚於經,迫血妄行而為衄,得衄則熱隨血散而解。陽氣重者,熱氣重也。與麻黃湯以解前太陽傷寒之邪也。
太陽病,脈浮緊,發熱身無汗,自衄者愈。
風寒在經,不得汗解,鬱而變熱,衄則熱隨血散,故云自衄者愈。
二陽並病,太陽初得病時,發其汗,汗先出不徹,因轉屬陽明,續自微汗出,不惡寒。若太陽病證不罷者,不可下,下之為逆,如此可小發汗。設面色緣緣正赤者,陽氣怫鬱在表,當解之、熏之;若發汗不徹,不足言陽氣怫鬱不得越,當汗不汗,其人躁煩,不知痛處,乍在腹中,乍在四肢,按之不可得,其人短氣,但坐,以汗出不徹故也,更發汗則愈。何以知汗出不徹,以脈澀故知也。
太陽病未解,傳併入陽明,而太陽證未罷者,名曰並病。續自微汗出不惡寒者,為太陽證罷,陽明證具也,法當下之;若太陽證未罷者,為表未解,則不可下,當小發其汗,先解表也。陽明之經循面,色緣緣正赤者,陽氣怫鬱在表也,當解之、熏之,以取其汗。若發汗不徹者,不足言陽氣怫鬱,止是當汗不汗,陽氣不得越散,邪無從出,擁甚於經,故燥(醫統本作「躁」)煩也。邪循經行,則痛無常處,或在腹中,或在四肢,按之不可得而短氣,但責以汗出不徹,更發汗則愈。《內經》曰:諸過者切之,澀者,陽氣有餘,為身熱無汗。是以脈澀知陽氣擁鬱而汗出不徹。
脈浮數者,法當汗出而愈。若下之,身重心悸者,不可發汗,當自汗出乃解。所以然者,尺中脈微,此裡虛,須表裡實,津液自和,便自汗出愈。
經曰:諸脈浮數,當發熱而灑淅惡寒,言邪氣在表也,是當汗出愈。若下之,身重心悸者,損其津液,虛其胃氣。若身重心悸而尺脈實者,則下后里虛,邪氣乘虛傳里也。今尺脈微,身重心悸者,知下后里虛,津液不足,邪氣不傳里,但在表也。然以津液不足,則不可發汗,須裡氣實、津液足,便自汗出而愈。
脈浮緊者,法當身疼痛,宜以汗解之。假令尺中遲者,不可發汗。何以知之(趙本無「之」字)然?以榮氣不足,血少故也。
《針經》曰:奪血者無汗。尺脈遲者,為榮血不足,故不可發汗。
脈浮者,病在表,可發汗,宜麻黃湯。
浮為輕手得之,以候皮膚之氣。《內經》曰:其在皮者汗而發之。
脈浮而數者,可發汗,宜麻黃湯。
浮則傷衛,數則傷榮,榮衛受邪,為病在表,故當汗散。
病常自汗出者,此為榮氣和。榮氣和者,外不諧,以衛氣不共榮氣和諧(趙本作「諧和」)故爾。以榮行脈中,衛行脈外,復發其汗,榮衛和則愈,宜桂枝湯。
風則傷衛,寒則傷榮。衛受風邪而榮不病者,為榮氣和也。衛既客邪,則不能與榮氣和諧,亦不能衛護皮腠,是以常自汗出。與桂枝湯解散風邪、調和榮衛則愈。
病人臟無他病,時發熱,自汗出,而不愈者,此衛氣不和也。先其時發汗則愈,宜桂枝湯主之。(趙本無「主之」二字)
臟無他病,里和也。衛氣不和表病也。《外臺》云:里和表病,汗之則愈。所謂先其時者,先其發熱汗出之時,發汗則愈。
傷寒脈浮緊,不發汗,因致衄者,麻黃湯主之。
傷寒脈浮緊,邪在表也,當與麻黃湯發汗;若不發汗,則邪無從出,擁甚於經,迫血妄行,因致衄也。
傷寒不大便六七日,頭痛有熱者,與承氣湯。其小便清者,(趙本注「一云大便青」)知不在裡,仍在表也,當鬚髮汗;若頭痛者必衄,宜桂枝湯。
不大便六七日,頭痛有熱者,故宜當下。若小便清者,知里無熱,則不可下。經曰:小便數者,大便必硬,不更衣十日無所苦也。況此不大便六七日,小便清者,不可責邪在裡,是仍在表也,與桂枝湯以解外。若頭疼不已,為表不罷,郁甚於經,迫血妄行,上為衄也。
傷寒發汗,(趙本有「已」字)解半日許,復煩,脈浮數者,可更發汗,宜桂枝湯主之。(趙本無「主之」二字)
煩者,熱也。發汗身涼為已解,至半日許,身復熱,脈浮數者,邪不盡也,可更發汗,與桂枝湯。
凡病若發汗、若吐、若下、若亡(趙本有「血亡」二字)津液,陰陽自和者,必自愈。
重亡津液,則不能作汗,必待陰陽自和,乃自愈矣。
大下之後,復發汗,小便不利者,亡津液故也,勿治之,得小便利,必自愈。
因亡津液而小便不利者,不可以藥利之,俟津液足,小便利必自愈也。
下之後,復發汗,必振寒脈微細。所以然者,以內外俱虛故也。
發汗則表虛而亡陽;下之則裡虛而亡血,振寒者,陽氣微也;脈微細者,陰血弱也。
下之後,復發汗,晝日煩躁,不得眠,夜而安靜,不嘔不渴,無表證,脈沉微,身無大熱者,乾薑附子湯主之。
下之虛其里,汗之虛其表,既下(醫統本作「里申」)又汗,則表裡俱虛。陽主於晝,陽欲復,虛不勝邪,正邪交爭,故晝日煩燥(醫統本作「躁」)不得眠;夜陰為主,陽虛不能與之爭,是夜則安靜。不嘔不渴者,里無熱也;身無大熱者,表無熱也。又無表證而脈沉微,知陽氣大虛,陰寒氣勝,與乾薑附子湯,退陰復陽。
乾薑附子湯方:
乾薑(一兩。味辛熱) 附子(一枚生用,去皮,破,趙本作切,八片。味辛熱)
《內經》曰:寒淫所勝,平以辛熱。虛寒大甚,是以辛熱劑勝之也。
上二味,以水三升,煮取一升,去滓,頓服。
發汗後,身疼痛,脈沉遲者,桂枝加芍藥生薑各一兩人參三兩新加湯主之。(趙本有「桂枝加芍藥生薑人參新加湯方」詳見本書卷十)
汗後,身疼痛,邪氣未盡也。脈沉遲,榮血不足也。經曰:其脈沉者,榮氣微也。又曰:遲者,榮氣不足,血少故也。與桂枝湯以解未盡之邪,加芍藥、生薑、人參,以益不足之血。
發汗後,不可更行桂枝湯。汗出而喘,無大熱者,可與麻黃杏仁甘草石膏湯主之。(趙本「主之」作「方」)
發汗後喘,當作桂枝加厚朴杏人湯,汗出則喘愈,今汗出而喘,為邪氣擁甚,桂枝湯不能發散,故不可更行桂枝湯。汗出而喘有大熱者,內熱氣甚也;無大熱者,表邪必甚也。與麻黃杏子(醫統本作「人」)甘草石膏湯,以散其邪。
麻黃杏人(趙本作「仁」)甘草石膏湯方:
麻黃(四兩,去節。味甘溫) 杏人(人趙本作仁,五十個,去皮尖。味甘溫) 甘草(二兩,炙。味甘平) 石膏(半斤,碎,綿裹。味甘寒)
《內經》曰:肝苦急,急食甘以緩之。風氣通於肝,風邪外甚,故以純甘之劑發之。
上四味,以水七升,先(趙本無「先」字)煮麻黃,減二升,去上沫,內諸藥,煮取二升,去滓,溫服一升。本云:黃耳柸。
發汗過多,其人叉手自冒心,心下悸,欲得按者,桂枝甘草湯主之。
發汗過多亡陽也。陽受氣於胸中,胸中陽氣不足,故病叉手自冒心。心下悸欲得按者,與桂枝甘草湯,以調不足之氣。
桂枝甘草湯方:
桂枝(四兩,去皮。味辛熱) 甘草(二兩,炙。味甘平)
桂枝之辛,走肺而益氣;甘草之甘,入脾而緩中。
上二味,以水三升,煮取一升,去滓,頓服。
發汗後,其人臍下悸者,欲作奔豚,茯苓桂枝甘草大棗湯主之。
汗者,心之液。發汗後,臍下悸者,心氣虛而腎氣發動也。腎之積,名曰奔豚。發則從少腹上至心下,為腎氣逆欲上凌心。今臍下悸為腎氣發動,故云欲作奔豚。與茯苓桂枝甘草大棗湯,以降腎氣。
茯苓桂枝甘草大棗湯方:
茯苓(半斤。味甘平) 甘草(二兩,炙。味甘平) 大棗(十五枚,擘。味甘平) 桂枝(四兩,去皮)
茯苓以伐腎邪;桂枝能泄奔豚;甘草、大棗之甘,滋助脾土,以平腎氣;煎用甘爛水者,揚之無力,取不助腎氣也。
上四味,以甘爛水一斗,先煮茯苓,減二升,內諸藥,煮取三升,去滓,溫服一升,日三服。作甘爛水法,取水二斗,置大盆內,以勺揚之,水上有珠子五六千顆相逐,取用之。
發汗後,腹脹滿者,厚朴生薑甘草半夏人參湯主之。
吐後腹脹與下後腹滿皆為實,言邪氣乘虛入里為實。發汗後外已解也。腹脹滿知非裡實,由脾胃津液不足,氣澀不通,壅而為滿,與此湯和脾胃而降氣。
厚朴生薑甘草半夏人參湯方:
厚朴(半斤,去皮,炙。味苦溫) 生薑(半斤,切。味辛溫) 半夏(半斤,趙本醫統本並作「升」,洗。味辛平) 人參(一兩。味,醫統本有「甘」字,溫) 甘草(二兩,炙。味甘平)
《內經》曰:脾欲緩,急食甘以緩之,用苦泄之。厚朴之苦,以泄腹滿;人參、甘草之甘,以益脾胃;半夏、生薑之辛,以散滯氣。
上五味,以水一斗,煮取三升,去滓,溫服一升,日三服。
傷寒若吐若下後,心下逆滿,氣上衝胸,起則頭眩,脈沉緊,發汗則動經,身為振振搖者,茯苓桂枝白朮甘草湯主之。
吐下後,裡虛氣。上逆者,心下逆滿,氣上衝胸;表虛陽不足,起則頭眩;脈浮緊,為邪在表,當發汗;脈沉緊,為邪在裡,則不可發汗。發汗則外動經絡,損傷陽氣,陽氣外虛,則不能主持諸脈,身為振振搖也,與此湯以和經益陽。
茯苓桂枝白朮甘草湯方:
茯苓(四兩。味甘平) 桂枝(三兩,去皮。味辛熱) 白朮(二兩。味苦甘溫) 甘草(二兩,炙。味甘平)
陽不足者,補之以甘,茯苓、白朮,生津液而益陽也。裡氣逆者,散之以辛,桂枝、甘草,行陽散氣。
上四味,以水六升,煮取三升,去滓,分溫三服。
發汗,病不解,反惡寒者,虛故也,芍藥甘草附子湯主之。
發汗病解,則不惡寒;發汗病不解,表實者,亦不惡寒。今發汗病且不解,又反惡寒者,榮衛俱虛也。汗出則榮虛,惡寒則衛虛,與芍藥甘草附子湯,以補榮衛。
芍藥甘草附子湯方:
芍藥(三兩。味酸,微寒) 甘草(三兩,炙。味甘平) 附子(一枚,炮,去皮,破八片。味辛熱)
芍藥之酸,收斂津液而益榮;附子之辛溫,固陽氣而補衛;甘草之甘,調和辛酸而安正氣。
以上(趙本作「右」)三味,以水五升,煮取一升五合,去滓,分溫(趙本有「三」字)服,疑非仲景意。(趙本作「方」)
發汗若下之,病仍不解,煩躁者,茯苓四逆湯主之。
發汗若下,病宜解也,若病仍不解,則發汗外虛陽氣,下之內虛陰氣,陰陽俱虛,邪獨不解,故生煩躁。與茯苓四逆湯,以復陰陽之氣。
茯苓四逆湯方:
茯苓(六,趙本作「四」兩。味甘平) 人參(一兩。味甘溫) 甘草(二兩,炙。味甘平) 乾薑(一兩半。味辛熱) 附子(一枚,生用,去皮,破八片。味辛熱)
四逆湯以補陽,加茯苓、人參以益陰。
上五味,以水五升,煮取三升,去滓,溫服七合,日三(趙本作「二」)服。
發汗後,惡寒者,虛故也;不惡寒,但熱者,實也。當和胃氣,與調胃承氣湯。(趙本有「調胃承氣湯方」詳見本書卷二。又趙本注:「玉函云,與小承氣湯」)
汗出而惡寒者,表虛也;汗出而不惡寒,但熱者,裡實也。經曰:汗出不惡寒者,此表解里未和。與調胃承氣湯和胃氣。
太陽病,發汗後,大汗出,胃中干,煩躁(趙本作「躁」)不得眠,欲得飲水者,少少與飲之,令胃氣和則愈。若脈浮,小便不利,微熱消渴者,與(趙本無「與」字)五苓散主之。(趙本注:「即豬苓散是」)
發汗已解,胃中干,煩躁不得眠,欲飲水者,少少與之,胃氣得潤則愈。若脈浮者,表未解也。飲水多,而小便少者,謂之消渴,裡熱甚實也;微熱消渴者,熱未成實,上焦燥也,與五苓散,生津液和表裡。
五苓散方:
豬苓(十八銖,去皮。味甘平) 澤瀉(一兩六銖半,趙本無「半」字,味酸鹹) 茯苓(十八銖。味甘平) 桂(趙本有「枝」字,半兩,去皮。味辛熱) 白朮(十八銖。味甘平)
淡者一也。口入一而為甘,甘甚而反淡,甘緩而淡滲。豬苓、白朮、茯苓三味之甘,潤虛燥而利津液;鹹味下泄為陰,澤瀉之咸,以泄伏水;辛甘發散為陽,桂枝之辛甘,以和肌表。
上五味為末,(趙本作「搗為散」)以白飲和,服方寸匕,日三服,多飲暖水,汗出愈。(趙本有「如法將息」四字)
發汗已,脈浮數,煩渴者,五苓散主之。
發汗已,脈浮數者,表邪未盡也;煩渴亡津液,胃燥也,與五苓散和表潤燥。
傷寒汗出而渴者,五苓散主之。不渴者,茯苓甘草湯主之。
傷寒汗出而渴者,亡津液胃燥,邪氣漸傳里也,五苓散以和表裡。若汗出不渴者,邪氣不傳里,但在表而表虛也,與茯苓甘草湯和表合衛。
茯苓甘草湯方:
茯苓(二兩。味甘平) 桂枝(二兩,去皮。味辛熱) 生薑(三兩,切。味辛溫) 甘草(一兩,炙。味甘平)
茯苓、甘草之甘,益津液而和衛;桂枝、生薑之辛,助陽氣而解表。
上四味,以水四升,煮取二升,去滓,分溫三服。
中風發熱,六七日不解而煩,有表裡證,渴欲飲水,水入則吐者,名曰水逆。五苓散主之。
中風發熱,至六七日,則當解;若不解煩者,邪在表也。渴欲飲水,邪傳里也。裡熱甚則能消(熊校記:裡熱甚則能水,汪本能下增消字。按能讀如耐,古書多有之,迭見《內經》)水,水入則不吐;裡熱少則不能消水,停積不散,飲而吐水也。以其因水而吐,故名水逆。與五苓散和表裡、散停飲。
未持脈時,病人手叉自冒心,師因教試令咳而不咳者,此必兩耳聾無聞也。所以然者,以重發汗,虛故如此。
發汗多亡陽,胸中陽氣不足者,病人手叉自冒心。師見外證知陽氣不足也;又試令咳而不即咳者,耳聾也,知陽氣虛明矣。耳聾者,陽氣虛,精氣不得上通於耳故也。
發汗後,飲水多,必喘,以水灌之,亦喘。
喘,肺疾。飲水多喘者,飲冷傷肺也;以冷水灌洗而喘者,形寒傷肺也。
發汗後,水藥不得入口為逆,若更發汗,必吐下不止。
發汗後,水藥不得入口,為之吐逆。發汗亡陽,胃中虛冷也。若更發汗,則愈損陽氣,胃氣大虛,故吐下不止。
發汗吐下後,虛煩不得眠;若劇者,必反復顛倒,心中懊憹,梔子豉湯主之。
發汗吐下後,邪熱乘虛客於胸中,謂之虛煩者熱也,胸中煩熱鬱悶而不得發散者是也。熱(醫統本作「無」)氣伏於裡者,則喜睡,今熱氣浮於上,煩擾陽氣,故不得眠。心惡熱,熱甚則必神昏,是以劇者反復顛倒而不安,心中懊憹而憒悶。懊憹者,俗謂鶻突是也。《內經》曰:其高者因而越之。與梔子豉湯以吐胸中之邪。
梔子豉湯方:
梔子(十四枚,趙本作個,擘。味苦寒) 香豉(四合,綿裹。味苦寒)
酸苦湧泄為陰,苦以湧吐,寒以勝熱,梔子豉湯相合,吐劑宜矣。
上二味,以水四升,先煮梔子,得二升半,內豉,煮取一升半,去滓,分為二服,溫進一服。得吐者,止後服。
若少氣者,梔子甘草豉湯主之。(趙本有「梔子甘草豉湯方」詳見本書卷十)若嘔者,梔子生薑豉湯主之。(趙本有「梔子生薑豉湯方」詳見本書卷十)
少氣者,熱傷氣也,加甘草以益氣;嘔者,熱煩而氣逆也,加生薑以散氣。少氣,則氣為熱搏散而不收者,甘以補之可也;嘔,則氣為熱搏逆而不散者,辛以散之可也。
發汗、若下之而煩熱,胸中窒者,梔子豉湯主之。
陽受氣於胸中,發汗若下,使陽氣不足,邪熱客於胸中,結而不散,故煩熱而胸中窒塞,與梔子豉湯以吐胸中之邪。
傷寒五六日,大下之後,身熱不去,心中結痛者,未欲解也,梔子豉湯主之。
傷寒五六日,邪氣在裡之時,若大下後,身熱去,心胸空者,為欲解。若大下後,身熱去而心結痛者,結胸也;身熱不去,心中結痛者,虛煩也。結胸為熱結(醫統本作「客」)胸中,為實,是熱氣已收斂於內,則外身熱去;虛煩為熱客胸中,未結為實,散漫為煩,是以身熱不去。六七日為欲解之時,以熱為虛煩,故云未欲解也。與梔子豉湯以吐除之。
傷寒下後,心煩、腹滿、臥起不安者,梔子厚朴湯主之。
下後,但腹滿而不心煩,即邪氣入里為裡實;但心煩而不腹滿,即邪氣在胸中為虛煩。既煩且滿,則邪氣壅於胸腹之間也。滿則不能坐,煩則不能臥,故(醫統本有「令」字)臥起不安。與梔子厚朴湯,吐煩泄滿。
梔子厚朴湯方:
梔子(十四枚,趙本作個,擘。味苦寒) 厚朴(四兩,姜炙。趙本作炙,去皮,苦溫) 枳實(四枚,水浸,去穰,炒。,趙本作「炙令黃」,味苦寒)
酸苦湧泄。梔子之苦,以湧虛煩;厚朴枳實之苦,以泄腹滿。
以上(趙本作「右」)三味,以水三升半,煮取一升半,去滓,分二服。溫進一服,得吐者,止後服。
傷寒,醫以丸藥大下之,身熱不去,微煩者,梔子乾薑湯主之。
丸藥不能除熱,但損正氣。邪氣乘虛留於胸中而未入深者,則身熱不去而微煩,與梔子乾薑湯,吐煩益正氣。
梔子乾薑湯方:
梔子(十四枚,趙本作「個」擘。味苦寒) 乾薑(二兩。味辛熱)
苦以湧之,梔子之苦以吐煩。辛以潤之,乾薑之辛以益氣。
上二味,以水三升半,煮取一升半,去滓,分二服。溫進一服,得吐者,止後服。
凡用梔子湯,病人舊微溏者,不可與服之。
病人舊微溏者,裡虛而寒在下也,雖煩則非蘊熱,故不可與梔子湯。《內經》曰:先泄而後生他病者,治其本,必且調之,後乃治其他病。
太陽病發汗,汗出不解,其人仍發熱,心下悸,頭眩,身瞤動,振振欲擗(趙本注:「一作僻」)地者,真武湯主之。(趙本有「真武湯方」詳見本書卷六)
發汗不解仍發熱,邪氣未解也;心下悸、頭眩、身瞤動、振振欲擗地者,汗出亡陽也。裡虛為悸,上虛為眩,經虛為身瞤振振搖,與真武湯主之,溫經復陽。
咽喉乾燥者,不可發汗。
津液不足也。
淋家不可發汗,發汗必便血。
膀胱裡熱則淋,反以湯藥發汗,亡耗津液,增益(醫統本作「損」)客熱,膀胱虛燥,必小便血。
瘡家雖身疼痛,不可發汗,發汗則痓。(趙本作「汗出則痓」)
表虛聚熱,則生瘡,瘡家身疼如傷寒,不可發汗,發汗則表氣愈虛,熱勢愈甚,生風,故變痓也。
衄家不可發汗,汗出必額上陷,脈急緊,直視不能眴,不得眠。
衄者,上焦亡血也。若發汗,則上焦津液枯竭,經絡乾澀,故額上陷,脈急緊。諸脈者,皆屬於目。筋脈緊急則牽引其目,故直視不能眴。眴瞬合目也。《針經》曰:陰氣虛則目不瞑,亡血為陰虛,是以不得眠也。
亡血家,不可發汗,發汗則寒慄而振。
《針經》曰:奪血者無汗,奪汗者無血。亡血發汗,則陰陽俱虛,故寒慄而振搖。
汗家重發汗,必恍惚心亂,小便已,陰疼,與禹餘糧丸,闕。(趙本注:「方本闕」)
汗者心之液,汗家重發汗,則心虛恍惚心亂;奪汗則無水,故小便已,陰中疼。
病人有寒,復發汗,胃中冷,必吐蛔。(趙本注:「一作逆」)
病人有寒,則當溫散,反發汗,損陽氣,胃中冷,必吐蛔也。
本發汗而復下之,此為逆也;若先發汗,治不為逆。本先下之,而反汗之為逆;若先下之,治不為逆。
病在表者,汗之為宜,下之為逆;病在裡者,下之為宜,汗之為逆。經曰:陽盛陰虛,汗之則死,下之則愈,陽虛陰盛,汗之則愈,下之則死。
傷寒醫下之,續得下利,清穀不止,身疼痛者,急當救里;後身疼痛,清便自調者,急當救表。救里宜四逆湯;救表宜桂枝湯。
傷寒下之,續得下利清穀不止,身疼痛者,急當救里者,以裡氣不足,必先救之,急與四逆湯。得清便自調,知裡氣已和,然後急與桂枝湯以救表,身疼者,表邪也。《內經》曰:病發而不足,標而本之,先治其標,後治其本。此以寒為本也。
病發熱,頭痛,脈反沉,若不瘥,身體疼痛,當救其里,宜四逆湯。(趙本有「四逆湯方」詳見本書卷二)
發熱頭痛,表病也。脈反沉者,里脈也。經曰:表有病者,脈當浮大;今脈反沉遲,故知愈也。見表病而得里脈則當瘥,若不瘥,為內虛寒甚也,與四逆湯救其里。
太陽病,先下之(趙本無「之」字)而不愈,因復發汗,以此表裡俱虛,其人因致冒,冒家汗出自愈。所以然者,汗出表和故也。得(趙本無「得」字)里未和,然後復下之。
冒者,郁也,下之則裡虛而亡血;汗之則表虛而亡陽。表裡俱虛,寒氣拂(醫統本作「怫」)郁,其人因致冒。《金匱要略》曰:亡血復汗,寒多,故令鬱冒,汗出則拂(醫統本作「怫」)郁之邪得解,則冒愈。《金匱要略》曰:冒家欲解,必大汗出。汗出表和而里未和者,然後復下之。
太陽病未解,脈陰陽俱停,(趙本注:「一作微」)必先振慄,汗出而解。但陽脈微者,先汗出而解;但陰脈微(趙本注:「一作尺脈實」)者,下之而解。若欲下之,宜調胃承氣湯主之。(趙本無「主之」二字,又趙本注:「一云,用大柴胡湯」)
脈陰陽俱停無偏勝者,陰陽氣和也。經曰:寸口、關上、尺中三處,大小浮沉遲數同等,此脈陰陽為和平,雖劇當愈。今(醫統本有「脈」字)陰陽既和,必先振慄汗出而解。但陽脈微者,陽不足而陰有餘也,經曰:陽虛陰盛,汗之則愈。陰脈微者,陰不足而陽有餘也,經曰:陽盛陰虛,下之則愈。
太陽病,發熱汗出者,此為榮弱衛強,故使汗出,欲救邪風者,宜桂枝湯。
太陽中風,風並於衛,則衛實而榮虛。榮者陰也,衛者陽也。發熱汗出,陰弱陽強也。《內經》曰:陰虛者陽必湊之,故少氣時熱而汗出,與桂枝湯解散風邪,調和榮衛。
傷寒五六日,中風,往來寒熱,胸脅苦滿,默默(趙本作「嘿嘿」)不欲飲食,心煩喜嘔,或胸中煩而不嘔,或渴,或腹中痛,或脅下痞硬,或心下悸,小便不利,或不渴,身有微熱,或咳者,與小柴胡湯主之。(趙本無「與」字)
病有在表者,有在裡者,有在表裡之間者。此邪氣在表裡之間,謂之半表半裡證。五六日,邪氣自表傳里之時。中風者,或傷寒至五六日也。《玉函》曰:中風五六日,傷寒,往來寒熱,即是。或中風,或傷寒,非是傷寒再中風,中風復傷寒也。經曰:傷寒中風,有柴胡證,但見一證,便是,不必悉具者正是。謂或中風、或傷寒也。邪在表則寒,邪在裡則熱。今邪在半表半裡之間,未有定處,是以寒熱往來也。邪在表,則心腹不滿,邪在裡,則心腹脹滿。今止言胸脅苦滿,知邪氣在表裡之間,未至於心腹滿,言胸脅苦滿,知邪氣在表裡也。默默,靜也。邪在表,則呻吟不安,邪在裡,則煩悶亂。《內經》曰:陽入之陰則靜。默默者,邪方自表之裡,在表裡之間也。邪在表則能食,邪在裡則不能食,不欲食者,邪在表裡之間,未至於必不能食也。邪在表,則不煩不嘔,邪在裡,則煩滿而嘔,(醫統本有「心」字)煩喜嘔者,邪在表方傳里也。邪初入里,未有定處,則所傳不一,故有或為之證。有柴胡證,但見一證便是,即是此或為之證。
小柴胡湯方:
柴胡(半斤。味苦,微寒) 黃芩(三兩。味苦寒) 人參(三兩。味甘溫) 甘草(三兩,趙本有「炙」字。味甘平) 半夏(半升,洗。味辛溫) 生薑(三兩,切。味辛溫) 大棗(十三,趙本醫統本並作「二」,枚,擘。味甘溫)
《內經》曰:熱淫於內,以苦發之。柴胡、黃芩之苦,以發傳邪之熱。里不足者,以甘緩之。人參、甘草之甘,以緩中和之氣。邪半入里則裡氣逆,辛以散之,半夏以除煩嘔;邪半在表,則榮衛爭之,辛甘解之,薑棗以和榮衛。
上七味,以水一斗二升,煮取六升,去滓,再煎,取三升,溫服一升,日三服。
後加減法:(趙本無此四字)
若胸中煩而不嘔,(趙本有「者」字)去半夏、人參,加栝蔞實一枚。
胸中煩而不嘔,熱聚而氣不逆也。甘者令人中滿,方熱聚,無用人參之補;辛散逆氣,既不嘔,無用半夏之辛溫。熱宜寒療,聚宜苦,栝蔞實苦寒,以泄胸中蘊熱。
若渴者,(趙本無「者」字)去半夏,加人參,合前成四兩半,栝蔞根四兩。
半夏燥津液,非渴者所宜。人參甘而潤,栝蔞根苦而涼,徹熱生津,二物為當。
若腹中痛者,去黃芩,加芍藥三兩。
去黃芩惡寒中,加芍藥以通壅。
若脅下痞硬,去大棗,加牡蠣四兩。
甘,令人中滿痞者,去大棗之甘。咸以軟之,痞硬者,加牡蠣之咸。
若心下悸,小便不利者,去黃芩,加茯苓四兩。
飲而水蓄不行為悸,小便不利。《內經》曰:腎欲堅。急食苦以堅腎,則水益堅,故去黃芩。淡味滲泄為陽,茯苓甘淡以泄伏水。
若不渴,外有微熱者,去人參,加桂(趙本有「枝」字)三兩,溫覆取(趙本無「取」字)微汗愈。
不渴者,里和也,故去人參。外有微熱,表未解也,加桂以發汗。
若咳者,去人參、大棗、生薑,加五味子半升,乾薑二兩。
咳者,氣逆也。甘則壅氣,故去人參、大棗。《內經》曰:肺欲收,急食酸以收之。五味子之酸,以收逆氣。肺寒則咳,散以辛熱,故易生薑以乾薑之熱也。
血弱氣盡,腠理開,邪氣因入,與正氣相搏,結於脅下,正邪分爭,往來寒熱,休作有時,默默(趙本作「嘿嘿」)不欲飲食。臟腑相連,其痛必下,邪高痛下,故使嘔也。(趙本注:「一云臟腑相違,其病必下,脅膈中痛」)小柴胡湯主之。
人之氣血隨時盛衰,當月郭空之時,則為血弱氣盡,腠理開疏之時也。邪氣乘虛,傷人則深。《針經》曰:月郭空,則海水東盛,人血氣虛,衛氣去,形獨居,肌肉減,皮膚緩,腠理開,毛髮殘,瞧理薄,(醫統本有「煙」字)垢落,當是時遇賊風,則其入深者是矣。邪因正虛,自表之裡,而結於脅下,與正分爭,作往來寒熱。默默不欲飲食,此為自外之內。經絡與臟腑相連,氣隨經必傳於裡,故曰其痛下。痛,一作病。邪在上焦為邪高,邪漸傳里為痛下,裡氣與邪氣相搏,逆而上行,故使嘔也。與小柴胡湯,以解半表半裡之邪。
服柴胡湯已,渴者,屬陽明也,(趙本無「也」字)以法治之。
服小柴胡湯,表邪已而渴,里邪傳於陽明也,以陽明治之。
得病六七日,脈遲浮弱,惡風寒,手足溫,醫二三下之,不能食,而脅下滿痛,面目及身黃,頸項強,小便難者,與柴胡湯。後必下重,本渴,而飲水(趙本作「飲水而嘔者」)嘔者,柴胡湯不中與也。食谷者噦。
得病六七日,脈遲浮弱,惡風寒,手足溫,則邪氣在半表半裡,未為實,反二三下之,虛其胃氣,損其津液,邪蘊於裡,故不能食而脅下滿痛。胃虛為熱蒸之,熏發於外,面目及身悉黃也。頸項強者,表仍未解也。小便難者,內亡津液。雖本柴胡湯證,然以裡虛,下焦氣澀而小便難,若與柴胡湯,又走津液,後必下重也。不因飲水而嘔者,柴胡湯證。若本因飲而嘔者,水停心下也。《金匱要略》曰:先渴卻嘔者,為水停心下,此屬飲家。飲水者,水停而嘔;食谷者,物聚而噦,皆非小柴胡湯所宜,二者皆柴胡湯之戒,不可不識也。
傷寒四五日,身熱惡風,頸項強,脅下滿,手足溫而渴者,小柴胡湯主之。
身熱惡風,頸項強者,表未解也;脅下滿而渴者,里不和也。邪在表則手足通熱,邪在裡則手足厥寒;今手足溫者,知邪在表裡之間也。與小柴胡湯以解表裡之邪。
傷寒,陽脈澀,陰脈弦,法當腹中急痛者,(趙本無「者」字)先與小建中湯;不瘥者,與小柴胡湯主之。
脈陽澀、陰弦,而腹中急痛者,當作里有虛寒治之,與小建中湯,溫中散寒;若不瘥者,非裡寒也,必由邪氣自表之裡,裡氣不利所致,與小柴胡湯,去黃芩加芍藥,以除傳里之邪。
小建中湯方:
桂枝(三兩,去皮。味辛熱) 甘草(三趙本作「二」兩,炙。味甘平) 大棗(十二枚,擘。味甘溫) 芍藥(六兩。味酸微寒) 生薑(三兩,切。味辛溫) 膠飴(一升。味甘溫)
建中者,建脾也。《內經》曰:脾欲緩,急食甘以緩之。膠飴、大棗、甘草之甘以緩中也。辛潤散也,榮衛不足,潤而散之,桂枝、生薑之辛,以行榮衛。酸收也、泄也,正氣虛弱,收而行之,芍藥之酸,以收正氣。
上六味,以水七升,煮取三升,去滓,內膠(趙本無「膠」字)飴,更上微火,消解,溫服一升,日三服。嘔家不可用建中湯,以甜故也。
傷寒中風,有柴胡證,但見一證便是,不必悉具。
柴胡證,是邪氣在表裡之間也,或胸中煩而不嘔,或渴,或腹中痛,或脅下痞硬,或心下悸,小便不利,或不渴,身有微熱,或咳,但見一證,便宜與柴胡湯治之,不必待其證候全具也。
凡柴胡湯病證而下之,若柴胡證不罷者,復與柴胡湯,必蒸蒸而振,卻(趙本有「復」字)發熱汗出而解。
邪在半表半裡之間,為柴胡證,即未作裡實,醫便以藥下之;若柴胡證仍在者,雖下之不為逆,可復與柴胡湯以和解之。得湯,邪氣還表者,外作蒸蒸而熱,先經下,裡虛,邪氣欲出,內則振振然也。正氣勝、陽氣生,卻復發熱汗出而解也。
傷寒二三日,心中悸而煩者,小建中湯主之。
傷寒二三日,邪氣在表,未當傳里之時,心中悸而煩,是非邪氣搏所致。心悸者,氣虛也;煩者,血虛也。以氣血內虛,與小建中湯先建其里。
太陽病,過經十餘日,反二三下之,後四五日,柴胡證仍在者,先與小柴胡湯。(趙本無「湯」字)嘔不止,心下急,(趙本注:「一云:嘔止小安」)鬱郁微煩者,為未解也,與大柴胡湯下之,則愈。
日數過多,累經攻下,而柴胡證不罷者,亦須先與小柴胡湯,以解其表。經曰:凡柴胡湯疾,(醫統本作「病」)證而下之,若柴胡證不罷者,復與柴胡者,(醫統本作「湯」)是也。嘔止者,表裡和也;若嘔不止,鬱郁微煩者,裡熱已甚,結於胃中也,與大柴胡湯下其裡熱則愈。
大柴胡湯方:
柴胡(半斤。味甘平) 黃芩(三兩。味苦寒) 芍藥(三兩。味酸,微寒) 半夏(半升,洗。味辛溫) 生薑(五兩,切。味辛溫) 枳實(四枚,炙。味苦寒) 大棗(十二枚,擘。醫統本有「味」字,甘溫) 大黃(二兩。味苦寒,趙本無「大黃」一藥)
柴胡、黃芩之苦,入心而折熱;枳實、芍藥之酸苦,湧泄而扶陰。辛者散也,半夏之辛,以散逆氣;辛甘和也,薑棗之辛甘,以和榮衛。
上八味,以水一斗二升,煮取六升,去滓,再煎,溫服一升,日三服。一方用(趙本作「加」)大黃二兩。若不加大黃,(趙本無「大黃」二字)恐不為大柴胡湯也。(趙本無「也」字)
傷寒十三日不解,胸脅滿而嘔,日晡所發潮熱,已而微利。此本柴胡證,下之而(趙本作「以」)不得利,今反利者,知醫以丸藥下之,(趙本有「此」字)非其治也。潮熱者實也,先宜(趙本有「服」字)小柴胡湯以解外,後以柴胡加芒硝湯主之。(趙本有「柴胡加芒硝湯方」詳見本書卷十)
傷寒十三日,再傳經盡,當解之時也。若不解,胸脅滿而嘔者,邪氣猶在表裡之間,此為柴胡湯證;若以柴胡湯下之,則更無潮熱自利。醫反以丸藥下之,虛其腸胃,邪氣(醫統本作「熱」)乘虛入腑,日晡所發潮熱,熱已而利也。潮熱雖為熱實,然胸脅之邪未已,故先與小柴胡湯以解外,後以柴胡加芒硝以下胃熱。
傷寒十三日不解,(趙本無「不解」二字)過經,譫語者,以有熱也,當以湯下之。若小便利者,大便當硬,而反下利,脈調和者,知醫以丸藥下之,非其治也。若自下利者,脈當微厥,今反和者,此為內實也,調胃承氣湯主之。
傷寒十三日再傳經盡,謂之過經。譫語者,陽明胃熱也,當以諸承氣湯下之。若小便利者,津液偏滲,大便當硬,反下利者,知醫以丸藥下之也。下利,脈微而厥者,虛寒也,今脈調和,則非虛寒,由腸虛胃熱,協熱而利也,與調胃承氣湯以下胃熱。
太陽病不解,熱結膀胱,其人如狂,血自下,下者愈。其外不解者,尚未可攻,當先解(趙本有「其」字)外。外解已,但少腹急結者,乃可攻之,宜桃核承氣湯方。(趙本注:「後云:解外宜桂枝湯」)
太陽,膀胱經也。太陽經邪熱不解,隨經入腑,為熱結膀胱,其人如狂者,為未至於狂,但不寧爾。經曰:其人如狂者,以熱在下焦,太陽多熱,熱在膀胱,必與血相搏,若血不為蓄,為熱迫之則血自下,血下則熱隨血出而愈。若血不下者,則血為熱搏,蓄積於下,而少腹急結,乃可攻之,與桃核承氣湯,下熱散血。《內經》曰:從外之內而盛於內者,先治其外,後調其內。此之謂也。
桃核承氣湯方:
桃人(人趙本作仁,五十個,去皮尖。味甘平) 桂枝(二兩,去皮。味辛熱) 大黃(四兩) 芒硝(二兩) 甘草(二兩,炙)
甘以緩之,辛以散之。少腹急結,緩以桃人之甘;下焦蓄血,散以桂枝辛熱之氣,(醫統本作「桂枝之辛,大熱之氣」)寒以取之。熱甚搏血,故加二物於調胃承氣湯中也。
上五味,以水七升,煮取二升半,去滓,內芒硝,更上火微沸。下火,先食溫服五合,日三服,當微利。
傷寒八九日,下之,胸滿煩驚,小便不利,譫語,一身盡重,不可轉側者,柴胡加龍骨牡蠣湯主之。
傷寒八九日,邪氣已成熱,而復傳陽經之時,下之虛其里而熱不除。胸滿而煩者,陽熱客於胸中也;驚者,心惡熱而神不守也;小便不利者;裡虛津液不行也;譫語者,胃熱也;一身盡重不可轉側者,陽氣內行於里,不營於表也。與柴胡湯以除胸滿而煩,加龍骨、牡蠣、鉛丹,收斂神氣而鎮驚;加茯苓以行津液、利小便;加大黃以逐胃熱、止譫語;加桂枝以行陽氣而解身重。錯雜之邪,斯悉愈矣。
柴胡加龍骨牡蠣湯方:
半夏(二合,趙本有半字,洗) 大棗(六枚,趙本有「擘」字) 柴胡(四兩) 生薑(一兩半,趙本有「切」字) 人參(一兩半,趙本有黃芩一兩) 龍骨(一兩半) 鉛丹(一兩半) 桂枝(一兩半,去皮) 茯苓(一兩半) 大黃(二兩) 牡蠣(一兩半,煅,趙本醫統本並作「熬」字)
上十一(趙本作「二」)味,以水八升,煮取四升,內大黃切如棋子,更煮一二(趙本作「兩」)沸,去滓,溫服一升。(趙本句下有「本云:柴胡湯,今加龍骨等」十字)
傷寒腹滿譫語,寸口脈浮而緊,此肝乘脾也,名曰縱,刺期門。
腹滿譫語者,脾胃疾也。浮而緊者,肝脈也。脾病見肝脈,木行乘土也。經曰:水行乘火,木行乘土,名曰縱。此其類矣。期門者,肝之募,刺之以瀉肝經盛氣。
傷寒發熱,嗇嗇惡寒,大渴欲飲水,其腹必滿,自汗出,小便利,其病欲解,此肝乘肺也,名曰橫,刺期門。
傷寒發熱,嗇嗇惡寒,肺病也。大渴欲飲水,肝氣勝也。《玉函》曰:作大渴,欲飲酢漿,是知肝氣勝也。傷寒欲飲水者愈,若不愈而腹滿者,此肝行乘肺,水不得行也。經曰:木行乘金,名橫,刺期門,以瀉肝之盛氣,肝肺氣平,水散而津液得通,外作自汗出,內為小便利而解也。
太陽病二日,反躁,反(趙本作「凡」)熨其背,而大汗出,大熱入胃,(趙本注「一作二日內燒瓦熨背,大汗出,火氣入胃」)胃中水竭,躁煩,必發譫語,十餘日,振慄、自下利者,此為欲解也。故其汗,從腰已(趙本作「以」)下不得汗,欲小便不得,反嘔,欲失溲,足下惡風,大便硬,小便當數而反不數及不多,大便已,頭卓然而痛,其人足心必熱,穀氣下流故也。
太陽病二日,則邪在表,不當發躁,而反躁者,熱氣行於里也。反熨其背而發汗,大汗出,則胃中乾燥,火熱入胃,胃中燥熱,躁煩而譫語,至十餘日,振慄、自下利者,火邪勢微,陰氣復生,津液得復也,故為欲解。火邪去,大汗出,則愈。若從腰以下不得汗,則津液不得下通,故欲小便不得,熱氣上逆而反嘔也。欲失溲、足下惡風者,氣不得通於下而虛也。津液偏滲,令大便硬者,小便當數。經曰:小便數者,大便必硬也。
此以火熱內燥,津液不得下通,故小便不數及不多也。若火熱消,津液和,則結硬之便得潤,因自大便也。便已,頭卓然而痛者,先大便硬,則陽氣不得下通,既得大便,則陽氣降下,頭中陽虛,故卓然而痛。穀氣者,陽氣也。先陽氣不通於下之時,足下惡風,今陽氣得下,故足心熱也。
太陽病中風,以火劫發汗,邪風被火熱,血氣流溢,失其常度,兩陽相熏灼,其身發黃。陽盛則欲衄,陰虛則小便難,陰陽俱虛竭,身體則枯燥。但頭汗出,劑頸而還,腹滿微喘,口乾咽爛,或不大便,久則譫語,甚者至噦,手足躁擾,捻衣摸床,小便利者,其人可治。
風為陽邪,因火熱之氣,則邪風愈甚,迫於血氣,使血氣流溢,失其常度。風與火氣,謂之兩陽。兩陽相熏灼,熱發於外,必發身黃。若熱搏於經絡為陽盛外熱,迫血上行必衄;熱搏於內者,為陰虛內熱,必小便難。若熱消血氣,血氣少為陰陽俱虛,血氣虛少,不能榮於身體,為之枯燥。三陽經絡至頸,三陰至胸中而還,但頭汗出,劑頸而還者,熱氣炎上,搏陽而不搏於陰也。《內經》曰:諸脹腹大,皆屬於熱。腹滿微喘者,熱氣內郁也。《內經》曰:火氣內發,上為口乾咽爛者,火熱上熏也。熱氣上而不下者,則大便不硬。若熱氣下入胃,消耗津液,則大便硬,故云或不大便。久則胃中躁(醫統本作「燥」)熱,必發譫語。《內經》曰:病深者,其聲噦。火氣大甚,正氣逆亂則噦。《內經》曰:四肢者,諸陽之本也。陽盛則四肢實,火熱大甚,故手足躁擾,捻衣摸床,擾亂也。小便利者,為火未劇,津液未竭而猶可治也。
傷寒脈浮,醫以火迫劫之,亡陽,必驚狂,起臥(趙本作「臥起」)不安者,桂枝去芍藥加蜀漆牡蠣龍骨救逆湯主之。
傷寒脈浮,責邪在表,醫以火劫發汗,汗(熊校記:醫以火劫發汗,汗出,大出者亡其陽。汪本大上刪「出」字,非)大出者,亡其陽。汗者,心之液。亡陽則心氣虛,心惡熱,火邪內迫,則心神浮越,故驚狂,起臥不安,與桂枝湯,解未盡表邪;去芍藥,以芍藥益陰,非亡陽所宜也;火邪錯逆,加蜀漆之辛以散之;陽氣亡脫,加龍骨、牡蠣之澀以固之。《本草》云:澀可去脫。龍骨、牡蠣之屬是也。
桂枝去芍藥加蜀漆龍骨牡蠣(趙本作「牡蠣龍骨」)救逆湯方:
桂枝(三兩,去皮) 甘草(二兩,炙) 生薑(三兩,切) 牡蠣(五兩,熬。味酸鹹) 龍骨(四兩。味甘平) 大棗(十二枚,擘) 蜀漆(三兩,洗去腳,趙本醫統本並作腥。味辛平)
上為末,(趙本作「七味」)以水一斗二升,先煮蜀漆,減二升,內諸藥,煮取三升,去滓,溫服一升。(趙本有「本云:桂枝湯,今去芍藥,加蜀漆牡蠣龍骨」十六字)
形作傷寒,其脈不弦緊而弱。弱者必渴,被火者(趙本無「者」字)必譫語。弱者發熱、脈浮,解之當汗出。愈。
形作傷寒,謂頭痛身熱也。脈不弦緊,則無傷寒表脈也。經曰:諸弱發熱,則脈弱為裡熱,故云弱者必渴。若被火氣,兩熱相合,搏(熊校記:傳於胃中,汪本傳改搏,非是)於胃中。胃中躁煩,必發譫語。脈弱發熱者,得脈浮,為邪氣還表,當汗出而解矣。
太陽病,以火熏之,不得汗,其人必躁,到經不解,必清血,名為火邪。
此火邪迫血而血下行者也。太陽病用火熏之,不得汗,則熱無從出。陰虛被火,必發躁也。六日傳經盡,至七日再到太陽經,則熱氣當解。若不解,熱氣迫血下行,必清血清廁也。
脈浮熱甚,(趙本有「而」字)反灸之,此為實。實以虛治,因火而動,必咽燥唾血。
此火邪迫血而血上行者也。脈浮,熱甚為表實,醫以脈浮為虛,用火灸之,因火氣動血,迫血上行,故咽燥唾血。
微數之脈,慎不可灸,因火為邪,則為煩逆,追虛逐實,血散脈中,火氣雖微,內攻有力,焦骨傷筋,血難復也。
微數之脈,則為熱也。灸則除寒,不能散熱,是慎不可灸也。若反灸之,熱因火則甚,遂為煩逆。灸本以追虛,而復逐熱為實,熱則傷血,又加火氣,使血散脈中,氣主煦之,血主濡之,氣血消散,不能濡潤筋骨,致骨焦筋傷,血散而難復也。
脈浮,宜以汗解,用火灸之,邪無從出,因火而盛,病從腰以下必重而痹,名火逆也。
脈浮在表,宜以汗解之。醫以火灸取汗而不得汗,邪無從出,又加火氣相助,則熱愈甚,身半以上,同天之陽,半身以下,同地之陰,火性炎上,則腰以下陰氣獨治,故從腰以下必重而痹也。
欲自解者,必當先煩,(趙本有「煩」字)乃有汗而解。何以知之?脈浮,故知汗出解也。(趙本無「也」字)
煩,熱也。邪氣還表,則為煩熱,汗出而解。以脈浮,故為邪還表也。
燒針令其汗,針處被寒,核起而赤者,必發奔豚。氣從少腹上衝心者,灸其核上各一壯,與桂枝加桂湯,(趙本有「桂枝加桂湯方」詳見本書卷十)更加桂二兩。(趙本有「也」字)
燒針發汗,則損陰血,而驚動心氣。針處被寒,氣聚而成核。心氣因驚而虛,腎氣乘寒氣而動,發為奔豚。《金匱要略》曰:病有奔豚,從驚發得之。腎氣欲上乘心,故其氣從少腹上衝心也。先灸核上,以散其寒,與桂枝加桂湯,以泄奔豚之氣。
火逆,下之,因燒針煩躁者,桂枝甘草龍骨牡蠣湯主之。
先火為逆,復以下除之,裡氣因虛,又加燒針,裡虛而為火熱所煩,故生煩躁,與桂枝甘草龍骨牡蠣湯以散火邪。
桂枝甘草龍骨牡蠣湯方:
桂枝(一兩,趙本有「去皮」二字) 甘草(二兩,趙本有「炙」字) 牡蠣(二兩,熬) 龍骨(二兩)
辛甘發散,桂枝、甘草之辛甘,以發散經中之火邪;澀可去脫,龍骨、牡蠣之澀,以收斂浮越之正氣。
上為末,(趙本作「四味」)以水五升,煮取二升半,去滓,溫服八合,日三服。
太陽傷寒者,加溫針,必驚也。
寒則傷榮。榮氣微者,加燒針,則血留不行。驚者溫針,損榮血而動心氣。《金匱要略》曰:血氣少者屬於心。
太陽病,當惡寒發熱,今自汗出,(趙本有「反」字)不惡寒發熱,關上脈細數者,以醫吐之過也。一二日吐之者,腹中飢,口不能食;三四日吐之者,不喜糜粥,欲食冷食,朝食暮吐,以醫吐之所致也,此為小逆。
惡寒發熱,為太陽表病;自汗出,不惡寒發熱者,陽明證。本太陽表病,醫反吐之,傷動胃氣,表邪乘虛傳於陽明也。以關脈細數,知醫吐之所致。病一二日,為表邪尚寒而未成熱,吐之則表寒傳於胃中,胃中虛寒,故腹中飢而口不能食。病三四日,則表邪已傳成熱,吐之,則表熱乘虛入胃,胃中虛熱,故不喜糜粥,欲食冷食,朝食暮吐也。朝食暮吐者,晨食入胃,胃虛不能克化,即知,至暮胃氣行里,與邪氣相搏,則胃氣反逆,而以胃氣尚在,故止云小逆。
太陽病吐之,但太陽病當惡寒,今反不惡寒,不欲近衣,此為吐之內煩也。
太陽表病,醫反吐之,傷於胃氣,邪熱乘虛入胃,胃為邪熱內煩,故不惡寒,不欲近衣也。
病人脈數,數為熱,當消穀引食,而反吐者,此以發汗,令陽氣微,膈氣虛,脈乃數也。數為客熱,不能消穀,以胃中虛冷,故吐也。
陽受氣於胸中,發汗外虛陽氣,是令陽氣微、膈氣虛也。數為熱本,熱則合消穀,客熱則不能消穀,因發汗外損陽氣,致胃中虛冷,故吐也。
太陽病,過經十餘日,心下溫溫欲吐,而胸中痛,大便反溏,腹微滿,鬱郁微煩。先此時,自極吐下者,與調胃承氣湯。若不爾者,不可與。但欲嘔,胸中痛,微溏者,此非柴胡(趙本有「湯」字)證,以嘔故知極吐下也。
心下溫溫欲吐,鬱郁微煩,胸中痛,當責邪熱客於胸中。大便反溏,腹微滿,則邪熱已下於胃也。日數雖多,若不經吐下,止是傳邪,亦未可下,當與柴胡湯,以除上中二焦之邪。若曾吐下,傷損胃氣,胃虛則邪乘虛入胃為實,非柴胡湯所能去,(醫統本有「與」字)調胃承氣湯下胃熱。以嘔,知胃氣先曾傷動也。
太陽病六七日,表證仍在,脈微而沉,反不結胸,其人發狂者,以熱在下焦,少腹當硬滿,小便自利者,下血乃愈。所以然者,以太陽隨經,瘀熱在裡故也。抵當湯主之。
太陽,經也。膀胱,腑也。此太陽隨經入腑者也。六七日邪氣傳里之時,脈微而沉,邪氣在裡之脈也。表證仍在者,則邪氣猶淺,當結於胸中;若不結於胸中,其人發狂者,熱結在膀胱也。經曰:熱結膀胱,其人如狂。此發狂則熱又深也。少腹硬滿,小便不利者,為無血也;小便自利者,血證諦也,與抵當湯以下蓄血。
抵當湯方:
水蛭(三十個,熬。味鹹,苦寒) 虻蟲(三十個,熬,去翅足。味苦,微寒) 桃人(趙本作仁,二十個,去皮尖。味苦甘,平) 大黃(三兩,酒浸,趙本作洗。味苦寒)
苦走血,咸勝血,虻蟲、水蛭之鹹苦,以除蓄血。甘緩結,苦泄熱,桃人、大黃之苦,以下結熱。
上四味為末,(趙本無「為末」二字)以水五升,煮取三升,去滓,溫服一升,不下再(趙本作「更」)服。
太陽病,身黃脈沉結,少腹硬,小便不利者,為無血也;小便自利,其人如狂者,血證諦也,抵當湯主之。
身黃脈沉結,少腹硬,小便不利者,胃熱發黃也,可與茵陳湯。身黃,脈沉結,少腹硬,小便自利,其人如狂者,非胃中瘀熱,為熱結下焦而為蓄血也,與抵當湯以下蓄血。
傷寒有熱,少腹滿,應小便不利;今反利者,為有血也,當下之,不可余藥,宜抵當丸。
傷寒有熱,少腹滿,是蓄血於下焦;若熱蓄津液不通,則小便不利,其熱不蓄津液而蓄血不行,小便自利者,乃為蓄血,當與桃人承氣湯、抵當湯下之。然此無身黃屎黑,又無喜忘發狂,是未至於甚,故不可余快峻之藥也,可與抵當丸,小可下之也。
抵當丸方:
水蛭(二十個,趙本有「熬」字。味苦寒) 虻蟲(二十五個,趙本作二十個,去翅足,熬。味苦,微寒) 桃人(人趙本作仁,二十個,趙本有「五」字,去皮尖) 大黃(三兩)
上四味,杵(趙本作「搗」)分為(趙本無「為」字)四丸,以水一升,煮一丸,取七合服之,晬時,當下血;若不下者,更服。
太陽病,小便利者,以飲水多,必心下悸。小便少者,必苦裡急也。
飲水多而小便自利者,則水不內蓄,但腹中水多,令心下悸。《金匱要略》曰:食少飲多,水停心下,甚者則悸。飲水多而小便不利,則水蓄於內而不行,必苦裡急也。
卷四
辨太陽病脈證並治法第七
問曰:病有結胸,有臟結,其狀何如?答曰:按之痛,寸脈浮,關脈沉,名曰結胸也。何謂臟結?答曰:如結胸狀,飲食如故,時時下利,寸脈浮,關脈小細沉緊,名曰臟結。舌上白苔滑者,難治。
結胸者,邪結在胸;臟結者,邪結在臟。二者皆下後,邪氣乘虛入里所致。下後邪氣入里,與陽相結者為結胸,以陽受氣於胸中故爾;與陰相結者,為臟結,以陰受之,則入五臟故爾。氣與宜通而塞,故痛。邪結陽分,則陰氣不得上通;邪結陰分,則陽氣不得下通。是二者,皆心下硬痛。寸脈浮,關脈沉,知邪結在陽也;寸脈浮,關脈小細沉緊,知邪結在陰也。陰結而陽不結,雖心下結痛,飲食亦自如,故陰氣乘腸虛而下,故時時自下利。陰得陽則解,臟結得熱證多,則易治。舌上白苔滑者,邪氣結胸中亦寒,故云難治。
臟結無陽證,不往來寒熱,(趙本注:「一云,寒而不熱」)其人反靜,舌上苔滑者,不可攻也。
臟結於法當下,無陽證,為表無熱;不往來寒熱,為半表半裡無熱;其人反靜,為里無熱。經曰:舌上如苔者,以丹田有熱,胸中有寒,(醫統本有「邪氣」二字)以表裡皆寒,故不可攻。
病發於陽而反下之,熱入,因作結胸;病發於陰而反下之,(趙本注:「一作汗出」)因作痞。(趙本有「也」字)所以成結胸者,以下之太早故也。
發熱惡寒者,發於陽也,而反下之,則表中陽邪入里,結於胸中為結胸;無熱惡寒者,發於陰也,而反下之,(醫統本有「則」字)表中之陰入里,結於心下為痞。
結胸者,項亦強,如柔痓狀。下之則和,宜大陷胸丸方。
結胸病項強者,為邪結胸中,胸膈結滿,心下緊實,但能仰而不能俯,是項強,亦如柔痓之狀也。與大陷胸丸,下結泄滿。
大陷胸丸方:
大黃(半斤。味苦寒) 葶藶(趙本有「子」字。半升,熬。味苦寒) 芒硝(半升。味鹹寒) 杏人(趙本作「仁」,半升,去皮尖,熬黑。味苦,甘溫)
大黃、芒硝之苦鹹,所以下熱;葶藶、杏人之苦甘,所以泄滿;甘遂取其直達,白蜜取其潤利,皆以下泄滿實物也。
上四味,搗篩二味,內杏人、(趙本作「仁」)芒硝,合研如脂,和散,取如彈丸一枚;別搗甘遂末一錢匕,白蜜二合,水二升,煮取一升,溫頓服之,一宿乃下,如不下更服,取下為效,禁如藥法。
結胸證,其脈浮大者,不可下,下之則死。
結胸為邪結胸中,屬上焦之分,得寸脈浮、關脈沉者,為在裡,則可下。若脈浮大,心下雖結,是在表者猶多,未全結也,下之重虛,邪氣復結,則難可制,故云:下之則死。
結胸證悉具,煩躁者,亦死。
結胸證悉具,邪結已深也。煩躁者,正氣散亂也。邪氣勝正,病者必死。
太陽病,脈浮而動數,浮則為風,數則為熱,動則為痛,數則為虛,頭痛發熱,微盜汗出而反惡寒者,表未解也。醫反下之,動數變遲,膈內拒痛,(趙本注:「一云:頭痛即眩」)胃中空虛,客氣動膈,短氣躁煩,心中懊憹,陽氣內陷,心下因硬,則為結胸,大陷胸湯主之。若不結胸,但頭汗出,余處無汗,劑頸而還,小便不利,身必發黃也。(趙本無「也」字)
動數皆陽脈也,當責邪在表。睡而汗出者,謂之盜汗。為邪氣在半表半裡,則不惡寒,此頭痛發熱,微盜汗出反惡寒者,表未解也,當發其汗。醫反下之,虛其胃氣,表邪乘虛則陷。邪在表則見陽脈,邪在裡則見陰脈,邪氣內陷,動數之脈所以變遲,而浮脈獨不變者,以邪結胸中,上焦陽結,脈不得而沉也。客氣者,外邪乘胃中空虛入里,結於胸膈,膈中拒痛者,客氣動膈也。《金匱要略》曰:短氣不足以息者,實也。短氣躁(醫統本作「躁」)煩,心中懊憹,皆邪熱為實。陽氣內陷,氣不得通於膈,壅於心下,為硬滿而痛,成結胸也。與大陷胸湯,以下結熱。若胃中空虛,陽氣內陷,不結於胸膈,下入於胃中者,遍身汗出,則為熱越,不能發黃;若但頭汗出,身無汗,劑頸而還,小便不利者,熱不得越,必發黃也。
大陷胸湯方:
大黃(六兩,去皮。苦寒) 芒硝(一升。鹹寒) 甘遂(一錢,趙本醫統本並有「匕」字。苦寒)
大黃謂之將軍,以苦盪滌;芒硝一名硝石,以其咸能軟硬,夫間有甘遂以通水也。甘遂若夫間之,遂其氣,可以直達透結,陷胸三物為允。
上三味,以水六升,先煮大黃,取二升,去滓,內芒硝,煮一兩沸,內甘遂末,溫服一升,得快利,止後服。
傷寒六七日,結胸熱實,脈沉而緊,心下痛,按之石硬者,大陷胸湯主之。
病在表而下之,熱入因作結胸。此不云下後,而云傷寒六七日,則是傳里之實熱也。沉為在裡,緊為裡實,以心下痛,按之實硬,是以為結胸,與大陷胸湯,以下結熱。
傷寒十餘日,熱結在裡,復往來寒熱者,與大柴胡湯。(趙本有「大柴胡湯方」詳見本書卷三)但結胸無大熱者,此為水結在胸脅也,但頭微汗出者,大陷胸湯主之。
傷寒十餘日,熱結在裡,是可下之證,復往來寒熱,為正邪分爭,未全斂結,與大柴胡湯下之。但結胸無大熱者,非熱結也,是水飲結於胸脅,謂之水結胸。周身汗出者,是水飲外散,則愈;若但頭微汗出,余處無汗,是水飲不得外泄,停蓄而不行也,與大陷胸湯以逐其水。
太陽病,重發汗,而復下之,不大便五六日,舌上燥而渴,日晡所小有潮熱,(趙本注:「一云:日晡所發心胸大煩」)從心下至少腹,硬滿而痛,不可近者,大陷胸湯主之。
重發汗而復下之,則內外重亡津液,而邪熱內結,致不大便五六日,舌上燥而渴也。日晡潮熱者屬胃,此日晡小有潮熱,非但在胃。從心下至少腹,硬滿而痛不可近者,是一腹之中,上下邪氣俱甚也,與大陷胸湯以下其邪。
小結胸病,正在心下,按之則痛,脈浮滑者,小陷胸湯主之。
心下硬痛,手不可近者,結胸也。正在心下,按之則痛,是熱氣猶淺,謂之小結胸。結胸脈沉緊,或寸浮關沉,今脈浮滑,知熱未深結,與小陷胸湯,以除胸膈上結熱也。
小陷胸湯方:
黃連(一兩。苦寒) 半夏(半升,洗。辛溫) 栝蔞實(大者一個,趙本作枚。味苦寒)
苦以泄之,辛以散之;黃連栝蔞實(醫統本有「之」字)苦寒以泄熱,半夏之辛以散結。
上三味,以水六升,先煮栝蔞取三升,去滓,內諸藥,煮取二升,去滓,分溫三服。
太陽病二三日,不能臥,但欲起,心下必結,脈微弱者,此本有寒分也。反下之,若利止,必作結胸;未止者,四日復下之,此作協熱利也。
太陽病,二三日,邪在表也。不能臥、但欲起、心下必結者,以心下結滿,臥則氣壅而愈甚,故不能臥而但欲起也。心下結滿,有水分,有寒分,有氣分,今脈微弱,知本有寒分。醫見心下結,而反下之,則太陽表邪乘虛入里,利止則邪氣留結為結胸,利不止,至次日復如前下利不止者,是邪熱下攻腸胃,為挾熱利也。
太陽病下之,其脈促,(趙本注:「一作縱」)不結胸者,此為欲解也。脈浮者,必結胸也;(趙本無「也」字)脈緊者,必咽痛;脈弦者,必兩脅拘急;脈細數者,頭痛未止;脈沉緊者,必欲嘔;脈沉滑者,協熱利;脈浮滑者,必下血。
此太陽病下之後,邪氣傳變。其脈促者,為陽盛,下後脈促,為陽勝陰也,故不作結胸,為欲解;下後脈浮,為上焦陽邪結,而為結胸也,經曰:結胸者,寸脈浮,關脈沉。下後脈緊,則太陽之邪,傳於少陰,經曰:脈緊者屬少陰。《內經》曰:邪客於少陰之絡,令人咽(醫統本作「嗌」)痛,不可內食,所以脈緊者,必咽痛。脈弦則太陽之邪傳於少陽,經曰:尺寸俱弦者,少陽受病也。其脈循脅,絡於耳,所以脈弦者,必兩脅拘急。下後邪氣傳里,則頭痛未止,脈細數為邪未傳里而傷氣也,細為氣少,數為在表,故頭痛未止。脈沉緊,則太陽之邪傳於陽明,為裡實也,沉為在裡,緊為裡實,陽明裡實,故必欲嘔。脈滑則太陽之邪傳於腸胃,以滑為陰氣有餘,知邪氣入里,干於下焦也,沉為血勝氣虛,是為協熱利、浮為氣勝血虛,是知必下血。經曰:不宜下而便攻之,諸變不可勝數,此之謂也。
病在陽,應以汗解之,反以冷水噀之,若灌之,其熱被卻(趙本醫統本並作「劫」)不得去,彌更益煩,肉上粟起,意欲飲水,反不渴者,服文蛤散。若不瘥者,與五苓散。寒實結胸,無熱證者,與三物小陷胸湯,白散亦可服。
病在陽,為邪在表也,法當汗出而解,反以冷水噀之,灌洗,熱被寒水,外不得出,則反攻其里。彌更益煩,肉上粟起者,水寒之氣客於皮膚也;意欲飲水者,里有熱也;反不渴者,寒在表也。與文蛤散以散表中水寒之氣。若不瘥,是水熱相搏,欲傳於裡,與五苓散發汗以和之。始熱在表,因水寒制之,不得外泄,內攻於裡,結於胸膈,心下硬痛,本是(醫統本作「以」)水寒伏熱為實,故謂之寒實結胸。無熱證者,外無熱,而熱悉收斂於裡也,與小陷胸湯以下逐之。白散下熱,故亦可攻。
文蛤散方:
文蛤(五兩。味鹹寒)
咸走腎邪,(醫統本作「則」)可以勝水氣。
上一味,為散,以沸湯和一錢(趙本作「方寸」)匕服,湯用五合。(趙本有「五苓散方」詳見本書卷三)
白散方:
桔梗(三分。味辛苦,微溫) 芭(趙本作「巴」)豆(一分,去皮心,熬黑,研如脂。平。醫統本作「辛」溫) 貝母(三分。味辛苦平)
辛散而苦泄。桔梗、貝母之苦辛,用以下氣;芭豆之辛,用以散實。
上件(趙本無「件」字)三味為末,(趙本醫統本並作「散」)內芭(趙本作「巴」)豆,更於臼中杵之,以白飲和服。強人半錢,(趙本醫統本並有「匕」字)羸者減之。病在膈上必吐,在膈下必利,不利進熱粥一杯,利過不止,進冷粥一杯。身熱,皮粟不解,欲引衣自覆者,(趙本無「者」字)若水以(趙本作「以水」)噀之、洗之,益令熱卻(趙本作「劫」)不得出,當汗而不汗,則煩。假令汗出已,腹中痛,與芍藥三兩如上法。
太陽與少陽並病,頭項強痛,或眩冒,時如結胸,心下痞硬者,當刺大椎第一間,肺俞、肝俞,慎不可發汗,發汗則譫語。脈弦,五六(趙本無「六」字)日,譫語不止,當刺期門。
太陽之脈,絡頭下項。頭項強痛者,太陽表病也。少陽之脈,循胸絡脅,如結胸心下痞硬者,少陽里病也。太陽少陽相併為病,不純在表,故頭項不但強痛而或眩冒,亦未全入里,故時如結胸,心下痞硬,此邪在半表半裡之間也。刺大椎第一間,肺俞,以瀉太陽之邪;刺肝俞,以瀉少陽之邪。邪在表,則可發汗;邪在半表半裡,則不可發汗。發汗則亡津液,損動胃氣。少陽之邪,因干於胃,土為木刑,必發譫語。脈弦,至五六日傳經盡,邪熱去而譫語當止;若復不止,為少陽邪熱甚也,刺期門,以瀉肝膽之氣。
婦人中風,發熱惡寒,經水適來,得之七八日,熱除而脈遲身涼,胸脅下滿,如結胸狀,譫語者,此為熱入血室也,當刺期門,隨其實而瀉(趙本作「取」)之。
中風,發熱惡寒,表病也。若經水不來,表邪傳里,則入腑而不入血室也;因經水適來,血室空虛,至七八日邪氣傳里之時,更不入腑,乘虛而入於血室。熱除脈遲身涼者,邪氣內陷而表證罷也。胸脅下滿,如結胸狀,譫語者,熱入血室而裡實。期門者,肝之募,肝主血,刺期門者,瀉血室之熱。審看何經氣實,更隨其實而瀉之。
婦人中風,七八日,續得寒熱,發作有時,經水適斷者,此為熱入血室,其血必結,故使如瘧狀,發作有時,小柴胡湯主之。(趙本有「小柴胡湯方」詳見本書卷三)
中風七八日,邪氣傳里之時,本無寒熱,而續得寒熱,經水適斷者,此為表邪。乘血室虛,入於血室,與血相搏而血結不行,經水所以斷也。血氣與邪分爭,致寒熱如瘧而發作有時,與小柴胡湯,以解傳經之邪。
婦人傷寒發熱,經水適來,晝日明瞭,暮則譫語,如見鬼狀者,此為熱入血室。無犯胃氣及上二焦,必自愈。
傷寒發熱者,寒已成熱也。經水適來,則血室虛空,(醫統本作「空虛」)邪熱乘虛入於血室。若晝日譫語,為邪客於腑,與陽爭也;此晝日明瞭,暮則譫語,如見鬼狀,是邪不入腑,入於血室,與陰爭也。陽盛譫語,則宜下;此熱入血室,不可與下藥,犯其胃氣。熱入血室,血結實(醫統本作「寒」)熱者,與小柴胡湯,散邪發汗;此雖熱入血室,而不留結,不可與發汗藥,犯其上焦。熱入血室,胸脅滿如結胸狀者,可刺期門;此雖熱入血室而無滿結,不可刺期門,犯其中焦。必自愈者,以經行則熱隨血去,血下也已,則邪熱悉除而愈矣。所為發汗為犯上焦者,發汗則動衛氣,衛氣出上焦故也。刺期門為犯中焦者,刺期門則動榮氣,榮氣出中焦故也。《脈經》曰:無犯胃氣及上二焦,必自愈,豈謂藥不謂針耶。
傷寒六七日,發熱微惡寒,肢節煩疼,微嘔,心下支結,外證未去者,柴胡加(趙本無「加」字)桂枝湯主之。(趙本有「柴胡桂枝湯方」詳見本書卷十)
傷寒六七日,邪當傳里之時。支,散也。嘔而心下結者,里證也,法當攻里。發熱微惡寒,肢節煩疼,為外證未去,不可攻里,與柴胡桂枝湯以和解之。
傷寒五六日,已發汗而復下之,胸脅滿,微結,小便不利,渴而不嘔,但頭汗出,往來寒熱心煩者,此為未解也,柴胡桂枝幹薑湯主之。
傷寒五六日,已經汗下之後,則邪當解。今胸脅滿,微結,小便不利,渴而不嘔,但頭汗出,往來寒熱心煩者,即邪氣猶在半表半裡之間,為未解也。胸脅滿,微結,寒熱心煩者,邪在半表半裡之間也。小便不利而渴者,汗下後,亡津液內燥也。若熱消津液,令小便不利而渴者,其人必嘔,今渴而不嘔,知非裡熱也。傷寒汗出則和,今但頭汗出而余處無汗者,津液不足而陽虛於上也。與柴胡桂枝幹薑湯,以解表裡之邪,復津液而助陽也。
柴胡桂枝幹薑湯方:
柴胡(半斤。苦平) 桂枝(三兩,去皮。味辛熱) 乾薑(三。醫統本作二兩。味辛熱) 栝蔞根(四兩。味苦寒) 黃芩(三兩。苦味寒) 牡蠣(三,趙本醫統本並作二兩,熬。味鹹寒) 甘草(二兩,炙。味甘平)
《內經》曰:熱淫於內,以苦發之。柴胡、黃芩之苦,以解傳里之邪;辛甘發散為陽,桂枝、甘草之辛甘,以散在表之邪;咸以軟之,牡蠣之咸,以消胸脅之滿;辛以潤之,乾薑之辛,以固陽虛之汗;津液不足而為渴,苦以堅之,栝蔞之苦,以生津液。
上七味,以水一斗二升,煮取六升,去滓,再煎,取三升,溫服一升,日三服。初服微煩,復服汗出,便愈。
傷寒五六日,頭汗出,微惡寒,手足冷,心下滿,口不欲食,大便硬,脈細者,此為陽微結,必有表復有里也。脈沉,亦在裡也。汗出為陽微,假令純陰結,不得復有外證,悉入在裡,此為半在裡半在外也。脈雖沉緊,不得為少陰病,所以然者,陰不得有汗,今頭汗出,故知非少陰也,可與小柴胡湯。設不了了者,得屎而解。
傷寒五六日,邪當傳里之時,頭汗出,微惡寒者,表仍未解也。手足冷,心下滿,口不欲食,大便硬,脈細者,邪結於裡也。大便硬為陽結,此邪熱雖傳於裡,然以外帶表邪,則熱結猶淺,故曰陽微結。脈沉雖為在裡,若純陰結,則更無頭汗惡寒之表證。諸陰脈皆至頸胸中而還,不上循頭,今頭汗出,知非少陰也。與小柴胡湯,以除半表半裡之邪。服湯已,外證罷,而不了了者,為裡熱未除,與湯取其微利,則愈,故云得屎而解。
傷寒五六日,嘔而發熱者,柴胡湯證具,而以他藥下之,柴胡證仍在者,復與柴胡湯。此雖已下之,不為逆,必蒸蒸而振,卻發熱汗出而解。若心下滿,而硬痛者,此為結胸也,大陷胸湯主之;但滿而不痛者,此為痞,柴胡不中與之,宜半夏瀉心湯。
傷寒五六日,邪在半表半裡之時;嘔而發熱,邪在半表半裡之證,是為柴胡證具。以他藥下之,柴胡證不罷者,不為逆,卻與柴胡湯則愈。若下後,邪氣傳里者,邪在半表半裡,則陰陽俱有邪。至於下後,邪氣傳里,亦有陰陽之異,若下後,陽邪傳里者,則結於胸中為結胸,以胸中為陽受氣之分,與大陷胸湯以下其結;陰邪傳里者,則留於心下為痞,以心下為陰受氣之分,與半夏瀉心湯以通其痞。經曰:病發於陽而反下之,熱入因作結胸;病發於陰而反下之,因作痞。此之謂也。
半夏瀉心湯方:
半夏(半升。趙本注:「一方用半夏一升」,洗。味辛平) 黃芩(味苦寒) 乾薑(味辛熱) 人參(以上各三兩。味甘溫) 黃連(一兩。味苦寒) 大棗(十二枚,擘。味溫甘。醫統本作甘溫) 甘草(三兩,炙。味甘平)
辛入肺而散氣,半夏之辛,以散結氣;苦入心而泄熱,黃芩、黃連之苦,以瀉(醫統本作「泄」)痞熱;脾欲緩,急食甘以緩之,人參、甘草、大棗之甘,以緩之。
上七味,以水一斗,煮取六升,去滓,再煮,(趙本作「煎」)取三升,溫服一升,日三服。
太陽少陽並病,而反下之,成結胸,心下硬,下利不止,水漿不下,其人心煩。
太陽少陽並病,為邪氣在半表半裡也,而反下之,二經之邪乘虛而入,太陽表邪入里,結於胸中為結胸,心下硬;少陽里邪,乘虛下干腸胃,遂利不止。若邪結陰分,則飲食如故,而為臟結;此為陽邪內結,故水漿不下而心煩。
脈浮而緊,而復下之,緊反入里,則作痞。按之自濡,但氣痞耳。
浮而緊,浮為傷陽,緊為傷陰,當發其汗,而反下之。若浮入里,為陽邪入里,則作結胸;浮不入里,而緊入里者,(醫統本有「為」字)陰邪入里,則作痞。
太陽中風,下利,嘔逆,表解者,乃可攻之。其人漐漐汗出,發作有時,頭痛,心下痞,硬滿,引脅下痛,乾嘔,短氣,汗出,不惡寒者,此表解里未和也,十棗湯主之。
下利,嘔逆,里受邪也。邪在裡者,可下,亦須待表解者,乃可攻之。其人漐漐汗出,發作有時,不惡寒者,表已解也;頭痛,心下痞,硬滿,引脅下痛,乾嘔,短氣者,邪熱內蓄而有伏飲,是里未和也,與十棗湯,下熱逐飲。
十棗湯方:
芫花(熬。味辛苦。醫統本作「溫」) 甘遂(味苦寒) 大戟(味苦寒) 大棗(十枚,擘。味甘溫,趙本無大棗一藥)
辛以散之,芫花之辛,以散飲;苦以泄之,甘遂、大戟之苦,以泄水。水者,腎所主也;甘者,脾之味也。大棗之甘者,益土而勝水。
右上(趙本無「上」字)三味等分,各別搗為散。以水一升半,先煮大棗肥者十枚,取八合,去滓,內藥末。強人服一錢匕,羸人服半錢,溫服之,平旦服。若下少病不除者,明日更服,加半錢,得快下利後,糜粥自養。
太陽病,醫發汗,遂發熱惡寒,因復下之,心下痞,表裡俱虛,陰陽氣並竭,無陽則陰獨,復加燒針,因胸煩,面色青黃,膚瞤者,難治;今色微黃,手足溫者,易愈。
太陽病,因發汗,遂發熱惡寒者,外虛陽氣,邪復不除也,因復下之,又虛其里,表中虛,邪內陷,傳於心下為痞。發汗表虛為竭陽,下之裡虛為竭陰;表證罷為無陽,里有痞為陰獨。又加燒針,虛不勝火,火氣內攻,致胸煩也。傷寒之病,以陽為主,其人面色青,膚肉瞤動者,陽氣大虛,故云難治;若面色微黃,手足溫者,即陽氣得復,故云易愈。
心下痞,按之濡,其脈關上浮者,大黃黃連瀉心湯主之。
心下硬,按之痛,關脈沉者,實熱也。心下痞,按之濡;其脈關上浮者,虛熱也,大黃黃連湯,以導其虛熱。
大黃黃連瀉心湯方:
大黃(二兩。味苦寒) 黃連(一兩。味苦寒)
《內經》曰:火熱受邪,心病生焉。苦入心,寒除熱。大黃、黃連之苦寒,以導瀉心下之虛熱。但以麻沸湯漬服者,取其氣薄而泄虛熱。
上二味,以麻沸湯二升漬之,須臾絞去滓,分溫再服。
心下痞而復惡寒,汗出者,附子瀉心湯主之。(趙本有「附子瀉心湯方」詳見卷十)
心下痞者,虛熱內伏也;惡寒汗出者,陽氣外虛也。與瀉心湯攻痞,加附子以固陽。
本以下之,故心下痞,與瀉心湯;痞不解,其人渴而口燥煩,小便不利者,五苓散主之。(趙本有「一方云:忍之,一日乃愈」九字)
本因下後成痞,當與瀉心湯除之;若服之痞不解,其人渴而口燥煩,小便不利者,為水飲內蓄,津液不行,非熱痞也,與五苓散,發汗散水則愈。一方:忍之,一日乃愈者,不飲水(醫統本無「水」字)者,外水不入,所停之水得行,而痞亦愈也。(醫統本有「矣」字)
傷寒汗出,解之後,胃中不和,心下痞硬,干噫,食臭,脅下有水氣,腹中雷鳴下利者,生薑瀉心湯主之。(趙本有「生薑瀉心湯方」詳見卷十)
胃為津液之主,陽氣之根。大汗出後,外亡津液,胃中空虛,客氣上逆,心下痞硬。《金匱要略》曰:中焦氣未和,不能消穀,故令噫。干噫、食臭者,胃虛而不殺穀也。脅下有水氣,腹中雷鳴,土弱不能勝水也。與瀉心湯以攻痞,加生薑以益胃。
傷寒中風,醫反下之,其人下利,日數十行,穀不化;腹中雷鳴,心下痞硬而滿,乾嘔,心煩不得安。醫見心下痞,謂病不盡,復下之,其痞益甚,此非結熱,但以胃中虛,客氣上逆,故使硬也,甘草瀉心湯主之。(趙本有「甘草瀉心湯方」詳見卷十)
傷寒中風,是傷寒或中風也。邪氣在表,醫反下之,虛其腸胃而氣內陷也。下利日數十行,穀不化,腹中雷鳴者,下后里虛胃弱也。心下痞硬,乾嘔心煩,不得安者,胃中空虛,客氣上逆也。與瀉心湯以攻表,加甘草以補虛。前以汗後胃虛,是外傷陽氣,故加生薑;此以下後胃虛,是內損陰氣,故加甘草。
傷寒服湯藥,下利不止,心下痞硬。服瀉心湯已,復以他藥下之,利不止,醫以理中與之,利益甚。理中者,理中焦,此利在下焦,赤石脂禹餘糧湯主之。複利(趙本無「利」字)不止者,當利其小便。
傷寒服湯藥下後,利不止,而心下痞硬者,氣虛而客氣上逆也,與瀉心湯攻之則痞已,醫復以他藥下之,又虛其里,致利不止也。理中丸,脾胃虛寒下利者,服之愈。此以下焦虛,故與之,其利益甚。《聖濟經》曰:滑則氣脫,欲其收也。如開腸洞泄、便溺遺失,澀劑所以收之。此利由下焦不約,與赤石脂禹餘糧湯以澀洞泄。下焦主分清濁,下利者,水穀不分也。若服澀劑,而利不止,當利小便,以分其氣。
赤石脂禹餘糧湯方:
赤石脂(一斤,碎。味甘溫) 禹(趙本禹上有「太一」二字)餘糧(一斤,碎。味甘平)
《本草》云:澀可去脫,石脂之澀以收斂之;重可去怯,餘糧之重以鎮固。
以上(趙本作「右」)二味,以水六升,煮取二升,去滓,(趙本有「分溫」二字)三服。
傷寒吐下後發汗,虛煩,脈甚微。八九日,心下痞硬,脅下痛,氣上衝咽喉,眩冒。經脈動惕者,久而成痿。
傷寒吐下後發汗,則表裡之氣俱虛,虛煩,脈甚微,為正氣內虛,邪氣獨在。至七八日,正氣當復,邪氣當罷,而心下痞,脅下痛,氣上衝咽喉,眩冒者,正氣內虛而不復,邪氣留結而不去。經脈動惕者,經絡之氣虛極,久則熱氣還經,必成痿弱。
傷寒發汗,若吐若下,解後,心下痞硬,噫氣不除者,旋覆代赭石(趙本無「石」字)湯主之。
大邪雖解,以曾發汗吐下,胃氣弱而未和,虛氣上逆,故心下痞硬,噫氣不除,與旋覆代赭石湯降虛氣而和胃。
旋覆代赭石(趙本無「石」字)湯方:
旋覆花(三兩。味鹹溫) 人參(二兩。味甘溫) 生薑(五兩,切。味辛溫) 半夏(半升,洗。味辛溫) 代赭石(趙本無「石」字,一兩。味苦寒) 大棗(十二枚,擘。甘溫) 甘草(三兩,炙。味甘平)
硬則氣堅,鹹味可以軟之,旋覆之咸,以軟痞硬。虛(醫統本作「怯」)則氣浮,重劑可以鎮之,代赭石之重,以鎮虛逆。辛者散也,生薑、半夏之辛,以散虛痞。甘者緩也,人參、甘草、大棗之甘,以補胃弱。
上件(趙本無「件」字)七味,以水一斗,煮取六升,去滓,再煎,取三升,溫服一升,日三服。
下後,不可更行桂枝湯。若汗出而喘,無大熱者,可與麻黃杏子甘草石膏湯。(趙本有「麻黃杏子甘草石膏湯方」詳見卷三)
前第三卷二十六證云:發汗後,不可更行桂枝湯。汗出而喘,無大熱者,為與此證治法同。汗下雖殊,既不當損正氣則一,邪氣所傳既同,遂用一法治之。經所謂若發汗、若下、若吐後(醫統本有「者」字)是矣。
太陽病,外證未除而數下之,遂協熱而利。利下不止,心下痞硬,表裡不解者,桂枝人參湯主之。
外證未除而數下之,為重虛其里,邪熱乘虛而入,裡虛協熱,遂利不止而心下痞。若表解而下利,心下痞者,可與瀉心湯,若不下利,表不解而心下痞者,可先解表而後攻痞。以表裡不解,故與桂枝人參湯和里解表。
桂枝人參湯方:
桂枝(四兩。趙本有「別切」二字,去皮。味辛熱) 甘草(四兩,炙。味甘平) 白朮(三兩。味甘平) 人參(三兩。味甘溫) 乾薑(三兩。味辛熱)
表未解者,辛以散之;里不足者,甘以緩之。此以裡氣大虛,表裡不解,故加桂枝、甘草於理中湯也。
上五味,以水九升,先煮四味,取五升,內桂更煮,取三升,(趙本有「去滓」二字)溫服一升,日再、夜一服。
傷寒大下後,復發汗,心下痞,惡寒者,表未解也,不可攻痞,當先解表,表解乃可攻痞。解表宜桂枝湯,攻痞宜大黃黃連瀉心湯。
大下後,復發汗,則表裡之邪當悉已。此心下痞而惡寒者,表裡之邪俱不解也。因表不解而下之,為心下痞,先與桂枝湯解表,表解,乃與大黃黃連瀉心湯攻痞。《內經》曰:從外之內而盛於內者,先治其外,而後調其內。
傷寒,發熱,汗出不解,心下痞硬,嘔吐而下利者,大柴胡湯主之。
傷寒發熱,寒已成熱也。汗出不解,表和而里病也。吐利,心腹濡軟為裡虛;嘔吐而下利,心下痞硬者,是裡實也,與大柴胡湯以下里熱。
病如桂枝證,頭不痛,項不強,寸脈微浮,胸中痞硬,氣上衝咽喉,(趙本作「喉咽」)不得息者,此為胸有寒也,當吐之,宜瓜蒂散。
病如桂枝證,為發熱、汗出、惡風,言邪在表也。頭痛、項強,為桂枝湯證具。若頭不痛,項不強,則邪不在表而傳里也。浮為在表,沉為在裡。今寸脈微浮,則邪不在表,亦不在裡,而在胸中也。胸中與表相應,故知邪在胸中者,猶如桂枝證而寸脈微浮也。以胸中痞硬,(醫統本有「氣」字)上衝咽喉不得息,知寒邪客於胸中而不在表也。《千金》曰:氣浮上部,填塞心胸,(醫統本作「胸心」)胸中滿者,吐之則愈。與瓜蒂散,以吐胸中之邪。
瓜蒂散方:
瓜蒂(一分,熬黃。味苦寒) 赤小豆(一分。味酸溫)
其高者越之,越以瓜蒂、豆(醫統本作「香」)豉之苦;在上者湧之,以赤小豆之酸。《內經》曰:酸苦湧泄為陰。
上二味,各別搗篩,為散已,合治之,取一錢匕。以香豉一合,用熱湯七合,煮作稀糜,去滓,取汁和散,溫頓服之。不吐者,少少加,得快吐乃止。諸亡血虛家,不可與瓜蒂散。
病脅下素有痞,連在臍旁,痛引少腹,入陰筋者,此名臟結。死。
素有宿昔之積,結於脅下為痞。今因傷寒邪氣入里,與宿積相助,(醫統本作「合」)使臟之真(醫統本作「真之」)氣,結而不通,致連在臍旁,痛引少腹,入陰筋而死。
傷寒病,(趙本無「病」字)若吐、若下後,七八日不解,熱結在裡,表裡俱熱,時時惡風,大渴,舌上乾燥而煩,欲飲水數升者,白虎加人參湯主之。(趙本有「白虎加人參湯方」詳見卷十)
若吐若下後,七八日則當解,復不解,而熱結在裡。表熱者,身熱也;裡熱者,內熱也。本因吐下後,邪氣乘虛內陷為結熱,若無表熱而純為裡熱,則邪熱結而為實;此以表熱未罷,時時惡風。若邪氣純在表,則惡風無時;若邪氣純在裡,則更不惡風。以時時惡風,知表裡俱有熱也。邪熱結而為實者,則無大渴;邪熱散漫則渴。今雖熱結在裡,表裡俱熱,未為結實,邪氣散漫,熏蒸焦膈,故大渴,舌上乾燥而煩,欲飲水數升。與白虎加人參湯,散熱生津。
傷寒無大熱,口燥渴,心煩,背微惡寒者,白虎加人參湯主之。
無大熱者,為身無大熱也。口燥渴心煩者,當作陽明病;然以背微惡寒,為表未全罷,所以屬太陽也。背為陽,背惡寒口中和者,少陰病也,當與附子湯;今口燥而渴,背雖惡寒,此里也,則惡寒亦不至甚,故云微惡寒。與白虎湯和表散熱,加人參止渴生津。
傷寒脈浮,發熱無汗,其表不解者,(趙本無「者」字)不可與白虎湯。渴欲飲水,無表證者,白虎加人參湯主之。
傷寒脈浮,發熱無汗,其表不解,不渴者,宜麻黃湯;渴者宜五苓散,非白虎所宜。大渴欲水,無表證者,乃可與白虎加人參湯,以散裡熱。臨病之工,大宜精別。
太陽少陽並病,心下硬,頸項強而眩者,當刺大椎、肺俞、肝俞,慎勿下之。
心下痞硬而眩者,少陽也;頸項強者,太陽也。刺大椎、肺俞,以瀉太陽之邪,以太陽脈下項挾脊故爾;肝俞以瀉少陽之邪,以膽為肝之腑故爾。太陽為在表,少陽為在裡,即是半表半裡證。前第五(醫統本作「八」)證云:不可發汗,發汗則譫語。是發汗攻太陽之邪,少陽之邪益甚干胃,必發譫語。此云慎勿下之,攻少陽之邪,太陽之邪乘虛入里,必作結胸。經曰:太陽少陽並病,而反下之,成結胸。
太陽與少陽合病,自下利者,與黃芩湯;若嘔者,黃芩加半夏生薑湯主之。
太陽陽明合病,自下利為在表,當與葛根湯發汗。陽明少陽合病,自下利,為在裡,可與承氣湯下之。此太陽少陽合病,自下利,為在半表半裡,非汗下所宜,故與黃芩湯以和解半表半裡之邪。嘔者,胃氣逆也,故加半夏、生薑,以散逆氣。
黃芩湯方:
黃芩(三兩。味苦寒) 甘草(二兩,炙。味甘平) 芍藥(二兩。味酸平) 大棗(十二枚,擘。味甘溫)
虛而不實者,苦以堅之,酸以收之,黃芩、芍藥之苦酸,以堅斂腸胃之氣。弱而不足者,甘以補之,甘草、大棗之甘,以補固腸胃之弱。
上四味,以水一斗,煮取三升,去滓,溫服一升,日再夜一服。若嘔者,加半夏半升,生薑三兩。(趙本無若嘔者以下十二字,有「黃芩加半夏生薑湯方」詳見卷十)
傷寒胸中有熱,胃中有邪氣,腹中痛,欲嘔吐者,黃連湯主之。
濕家下後,舌上如苔者,以丹田有熱,胸中(醫統本作「上」)有寒,是邪氣入里,而為下熱上寒也;此傷寒邪氣傳里,而為下寒上熱也。胃中有邪氣,使陰陽不交,陰不得升,而獨治於下,為下寒腹中痛;陽不得降而獨治於上,為胸中熱,欲嘔吐。與黃連湯,升降陰陽之氣。
黃連湯方:
黃連(味苦寒) 甘草(炙。味甘平) 乾薑(味辛熱) 桂枝(去皮,各三兩。味辛熱) 人參(二兩。味甘溫) 半夏(半升,洗。味辛。醫統本作甘,溫) 大棗(十二枚,擘。味甘溫)
上熱者,泄之以苦,黃連之苦以降陽;下寒者,散之以辛,桂、薑、半夏之辛以升陰;脾欲緩,急食甘以緩之,人參、甘草、大棗之甘以益胃。
上七味,以水一斗,煮取六升,去滓,溫服一升,日三服,夜二服。
傷寒八九日,風濕相搏,身體疼煩,不能自轉側,不嘔不渴,脈浮虛而澀者,桂枝附子湯主之。
傷寒與中風家,至七八日再經之時,則邪氣多在裡,身必不苦疼痛,今日數多,復身體疼煩,不能自轉側者,風濕相搏也。煩者風也;身疼不能自轉側者濕也。經曰:風則浮虛。《脈經》曰:脈來澀者,為病寒濕也。不嘔不渴,里無邪也;脈得浮虛而澀,身有疼煩,知風濕但在經也,與桂枝附子湯,以散表中風濕。
若其人大便硬,(趙本注:「一云:臍下心下硬」)小便自利者,去桂枝(趙本無「枝」字)加白朮湯主之。
桂,發汗走津液。此小便利,大便硬為津液不足,去桂加朮。
桂枝附子湯方:
桂枝(四兩,去皮。味辛熱) 附子(三枚,炮,去皮,破八片,趙本無「八片」二字。辛熱) 生薑(三兩,切。味辛溫) 甘草(二兩,炙。味甘溫) 大棗(十二枚,擘。味甘溫)
風在表者,散以桂枝、甘草之辛甘;濕在經者,逐以附子之辛熱;薑、棗辛甘行榮衛,通津液,以和表也。
上五味,以水六升,煮取二升,去滓,分溫三服。趙本有去桂加白朮湯方云:
附子(三枚,炮,去皮破) 白朮(四兩) 生薑(三兩,切) 甘草(二兩,炙) 大棗(十二枚,擘)
風濕相搏,骨節煩疼,(趙本作「疼煩」)掣痛,不得屈伸,近之則痛劇,汗出短氣,小便不利,惡風不欲去衣,或身微腫者,甘草附子湯主之。
風則傷衛,濕流關節,風濕相搏,兩邪亂經,故骨節疼煩,掣痛,不得屈伸,近之則痛劇也。風勝則衛氣不固,汗出,短氣,惡風不欲去衣,為風在表;濕勝則水氣不行,小便不利,或身微腫,為濕外薄(醫統本作「搏」)也。與甘草附子湯,散濕固衛氣。
甘草附子湯方:
甘草(二兩,炙。味甘平) 附子(二枚,炮,去皮破。味辛熱) 白朮(二兩。味甘溫) 桂枝(四兩,去皮。味辛熱)
桂枝、甘草之辛甘,發散風邪而固(醫統本作「和」)衛;附子、白朮之辛甘,解濕氣而溫經。
上四味,以水六升,煮取三升,去滓,溫服一升,日三服。初服得微汗則解。能食,汗出(趙本作「止」)復煩者,(趙本有「將」字)服五合,恐一升多者,宜服六七合為妙。(趙本醫統本並作「始」)
傷寒脈浮滑,此(趙本有「以」字)表有熱、里有寒,白虎湯主之。
浮為在表,滑為在裡。表有熱,外有熱也;里有寒:有邪氣傳里也。以邪未入腑,故止言寒,如瓜蒂散證云:胸上有寒者是矣。與白虎湯,以解內外之邪。
白虎湯方:
知母(六兩。味苦寒) 石膏(一斤,碎。味甘寒) 甘草(二兩,趙本有「炙」字。味甘平) 粳米(六合。味甘平)
《內經》曰:熱淫所勝,佐以苦甘。知母、石膏之苦甘以散熱,熱則傷氣。甘以緩之,甘草、粳米之甘以益氣。
上四味,以水一斗,煮米熟,湯成,去滓,溫服一升,日三服。
傷寒脈結代,心動悸,炙甘草湯主之。
結代之脈,動而中止能自還者,名曰結;不能自還者,名曰代。由血氣虛衰,不能相續也。心中悸動,知真氣內虛也,與炙甘草湯,益虛補血氣而復脈。
炙甘草湯方:
甘草(四兩,炙。味甘平) 生薑(三兩,切。味辛溫) 桂枝(三兩,去皮。味辛熱) 人參(二兩。味甘溫) 生地黃(一斤。味甘寒) 阿膠(二兩。味溫甘,醫統本作甘溫) 麥門冬(半升,去心。味甘平) 麻子人(趙本作「仁」,半升。味甘平) 大棗(十二,趙本醫統本並作三十,枚,擘。味甘溫)
補可以去弱,人參、甘草、大棗之甘,以補不足之氣;桂枝、生薑之辛,以益正氣。《聖濟經》曰:津耗散為枯,五臟痿弱,榮衛涸流,溫劑所以潤之。麻人、阿膠、麥門冬、地黃之甘,潤經益血,復脈通心也。
上九味,以清酒七升,水八升,先煮八味,取三升,去滓,內膠烊消盡,溫服一升,日三服,一名復脈湯。
脈按之來緩,而(趙本無「而」字)時一止復來者,名曰結。又脈來動而中止,更來小數,中有還者反動,名曰結陰也;脈來動而中止,不能自還,因而復動,(趙本有「者」字) 名曰代陰也。得此脈者,必難治。
結代之脈,一為邪氣留結,一為真氣虛衰。脈來動而中止,若能自還,更來小數,止是邪氣留結,名曰結陰;若動而中止,不能自還,因其呼吸,陰陽相引復動者,是真氣衰極,名曰代陰,為難治之脈。經曰:脈結者生,代者死,此之謂也。
卷五
辨陽明病脈證並治法第八
問曰:病有太陽陽明,有正陽陽明,有少陽陽明,何謂也?答曰:太陽陽明者,脾約(趙本注:「一云絡」)是也。
陽明胃也。邪自太陽經傳之入腑者,謂之太陽陽明。經曰:太陽病,若吐、若下、若發汗後,微煩,小便數,大便因硬者,與小承氣湯,即是太陽陽明脾約病也。
正陽陽明者,胃家實(趙本注:「一作寒」)是也。
邪自陽明經傳入腑者,謂之正陽陽明。經曰:陽明病,脈遲,雖汗出不惡寒,其身必重,短氣,腹滿而喘,有潮熱者,外欲解可攻里也。手足濈濈然汗出者,此大便已硬也,大承氣湯主之,即是正陽陽明胃家實也。
少陽陽明者,發汗,利小便已,胃中燥煩實,大便難是也。
邪自少陽經傳之入腑者,謂之少陽陽明。經曰:傷寒,脈弦細,頭痛發熱者,屬少陽。少陽不可發汗,發汗則譫語,此屬胃,即是少陽陽明病也。
陽明之為病,胃家實(趙本有「是」字)也。
邪傳入胃,熱毒留結,則胃家為實。華佗曰:熱毒入胃要須下去之,不可留於胃中。是知邪在陽明,為胃家實也。
問曰:何緣得陽明病?答曰:太陽病(趙本有「若」字)發汗、若下、若利小便,此亡津液,胃中乾燥,因轉屬陽明,不更衣,內實,大便難者,此名陽明也。
本太陽病不解,因汗、利小便,亡津液,胃中乾燥,太陽之邪入腑,轉屬陽明。古人登廁必更衣,不更衣者,通為不大便。不更衣,則胃中物不得泄,故為內實。胃無津液,加之蓄熱,大便則難,為陽明裡實也。
問曰:陽明病,外證云何?答曰:身熱,汗自出,不惡寒,反惡熱也。
陽明病,為邪入腑也。邪在表,則身熱,汗出而惡寒;邪既入腑,則表證已罷,故不惡寒,但身熱,汗出,而惡熱也。
問曰:病有得之一日,不發熱而惡寒者,何也?答曰:雖得之一日,惡寒將自罷,即自汗出而惡熱也。
邪客在陽明,當發熱而不惡寒,今得之一日,猶不發熱而惡寒者,即邪未全入腑,尚帶表邪;若表邪全入,則更無惡寒,必自汗出而惡熱也。
問曰:惡寒何故自罷?答曰:陽明居中,(趙本有「主」字)土也,萬物所歸,無所復傳。始雖惡寒,二日自止,此為陽明病也。
胃為水穀之海,主養四旁。四旁有病,皆能傳入於胃。入胃則更不復傳,如太陽(醫統本有「病」字)傳之入胃,則更不傳陽明;陽明病傳之入胃,則更不傳少陽;少陽病傳之入胃,則更不傳三陰。
本太陽初得病時,發其汗,汗先出不徹,因轉屬陽明也。
傷寒傳經者,則一日太陽,二日陽明。此太陽傳經,故曰轉屬陽明。
傷寒發熱無汗,嘔不能食,而反汗出濈濈然者,是轉屬陽明也。
傷寒發熱,無汗,嘔不能食者,太陽受病也;若反汗出濈濈然者,太陽之邪轉屬陽明也。經曰:陽明病法多汗。
傷寒三日,陽明脈大。
傷寒三日,邪傳陽明之時。經曰:尺寸俱長者,陽明受病,當二三日發。陽明氣血俱多,又邪並於經,是以脈大。
傷寒脈浮而緩,手足自溫者,是為系在太陰。太陰者,身當發黃;若小便自利者,不能發黃。至七八日大便硬者,為陽明病也。
浮為陽邪,緩為脾脈。傷寒脈浮緩,太陰客熱。邪在三陽,則手足熱;邪在三陰,則手足寒。今手足自溫,是知系在太陰也。太陰土也,為邪蒸之,則色見於外,當發身黃。小便自利者,熱不內蓄,不能發黃,至七八日,大便硬者,即太陰之邪入腑,轉屬陽明也。
傷寒轉系陽明者,其人濈然微汗出也。
傷寒則無汗,陽明法多汗,此以傷寒邪轉系陽明,故濈然微汗出。
陽明中風,口苦咽乾,腹滿微喘,發熱惡寒,脈浮而緊;若下之,則腹滿、小便難也。
脈浮在表,緊為裡實。陽明中風,口苦咽乾,腹滿微喘者,熱傳於裡也;發熱惡寒者,表仍未解也。若下之,里邪雖去,表邪復入於裡,又亡津液,故使腹滿而小便難。
陽明病,若能食,名中風;不能食,名中寒。
陽明病,以飲食別受風寒者,以胃為水穀之海,風為陽邪,陽(醫統本有「邪」字)殺穀,故中風者能食;寒為陰邪,陰邪不殺穀,故傷寒者不能食。
陽明病,若中寒,(趙本有「者」字)不能食,小便不利,手足濈然汗出,此欲作固瘕,必大便初硬後溏。所以然者,以胃中冷,水穀不別故也。
陽明中寒不能食者,寒不殺穀也。小便不利者,津液不化也。陽明病法多汗,則周身汗出,此手足濈然而(醫統本無「而」字)汗出,而身無汗者,陽明中寒也。固瘕者,寒氣結積也。胃中寒甚,欲留結而為固瘕,則津液不得通行,而大便必硬者,若汗出小便不利者,為實也。此以小便不利,水穀不別,雖大便初硬,後必溏也。
陽明病,(趙本有「初」字)飲食,小便反不利,大便自調,其人骨節疼,翕翕如有熱狀,奄然發狂,濈然汗出而解者,此水不勝穀氣,與汗共並,脈緊則愈。
陽病客熱,初傳入胃,胃熱則消穀而欲食。陽明病熱為實者,則小便當數,大便當硬,今小便反不利,大便自調者,熱氣散漫,不為實也。欲食,則胃中谷多,《內經》曰:食入於陰,長氣於陽。谷多則陽氣勝,熱消津液則水少。經曰:水入於經,其血乃成,水少則陰血弱。《金匱要略》曰:陰氣不通,即骨疼。其人骨節疼者,陰氣不足也。熱甚於表者,翕翕發熱;熱甚於里者,蒸蒸發熱。此熱氣散漫,不專著於表裡,故翕翕如有熱狀。奄,忽也。忽然發狂者,陰不勝陽也。《內經》曰:陰不勝其陽者,則脈流薄疾,並乃狂。陽明蘊熱為實者,須下之愈;熱氣散漫,不為實者,必待汗出而愈,故云濈然而汗出(醫統本作「汗出而」)解也。水穀之等者,陰陽氣平也。水不勝穀氣,是陰不勝陽也。汗出則陽氣衰,脈緊則陰氣生。陰陽氣平,兩無偏勝則愈,故云與汗共並,脈緊則愈。
陽明病欲解時,從申至戌上。
四月為陽,土旺於申、酉、戌向王時,是為欲解。
陽明病,不能食,攻其熱必噦。所以然者,胃中虛冷故也。以其人本虛,故(趙本無「故」字)攻其熱必噦。
不能食,胃中本寒,攻其熱,復虛其胃,虛寒相搏,故令噦也。經曰:關脈弱,胃氣虛,有熱不可大攻之,熱去則寒起。此之謂也。
陽明病脈遲,食難用飽,飽則微煩,頭眩,必小便難,此欲作谷疸,雖下之,腹滿如故。所以然者,脈遲故也。
陽明病脈遲,則邪方入里,熱未為實也。食入於陰,長氣於陽。胃中有熱,食難用飽,飽則微煩而頭眩者,穀氣與熱氣相搏也。兩熱相合,消搏津液,必小便難。利者不能發黃,言熱得泄也。小便不利,則熱不得泄,身必發黃。疸,黃也。以其發於穀氣之熱,故名谷疸。熱實者,下之則愈;脈遲為熱氣未實,雖下之,腹滿亦不減也。經曰:脈遲尚未可攻。
陽明病法多汗,反無汗,其身如蟲行皮中狀者,此以(醫統本作「以此」)久虛故也。
胃為津液之府,(醫統本作「本」)氣虛津液少,病則反無汗。胃候身之肌肉,其身如蟲行皮中者,知胃氣久虛也。
陽明病,反無汗,而小便利,二三日,嘔而咳,手足厥者,必苦頭痛;若不咳不嘔,手足不厥者,頭不痛。(趙本注:「一云:冬陽明」)
陽明病法多汗,反無汗,而小便利者,陽明傷寒,而寒氣內攻也。至二三日,嘔咳而肢厥者,寒邪發於外也,必苦頭痛;若不咳不嘔,手足不厥者,是寒邪但攻里而不外發,其頭亦不痛也。
陽明病,但頭眩,不惡寒,故能食而咳,其人必咽(趙本作「咽必」)痛;若不咳者,咽不痛。(趙本注:「一云冬陽明」)
陽明病,身不重痛,但頭眩而不惡寒者,陽明中風而風氣內攻也。經曰:陽明病,若能食,名中風。風邪攻胃,胃氣上逆則咳。咽門者,胃之系,咳甚則咽傷,故必咽痛;若胃氣不逆,則不咳,其咽亦不痛也。
陽明病無汗,小便不利,心中懊憹者,身必發黃。
陽明病無汗,而小便不利者,熱蘊於內而不得越;心中懊憹者,熱氣鬱蒸,欲發於外而為黃也。
陽明病,被火,額上微汗出,(趙本有「而」字)小便不利者,必發黃。
陽明病則為內熱,被火,則火熱相合而甚。若遍身汗出而小便利者,熱得泄越不能發黃,今額上微汗出,而小便不利,則熱不得越,鬱蒸於胃,必發黃也。
陽明病,脈浮而緊者,必潮熱,發作有時。但浮者,必盜汗出。
浮為在經,緊者裡實。脈浮而緊者,表熱裡實也,必潮熱,發作有時。若脈但浮而不緊者,止是表熱也,必盜汗出。盜汗者,睡而汗出也。陽明病裡熱者自汗,表熱者盜汗。
陽明病,口燥,但欲漱水不欲咽者,此必衄。
陽明之脈起於鼻,絡於口。陽明裡熱,則渴欲飲水,此口燥但欲漱水不欲咽者,是熱在經而里無熱也。陽明氣血俱多,經中熱甚,迫血妄行,必作衄也。
陽明病,本自汗出,醫更重發汗,病已瘥,尚微煩不了了者,此大便必(趙本作「此必大便」)硬故也。以亡津液,胃中乾燥,故令大便硬。當問其小便,日幾行。若本小便日三四行,今日再行,故知大便不久出;今為小便數少,以津液當還入胃中,故知不久必大便也。
先亡津液,使大便硬,小便數少,津液分別,大便必自下也。
傷寒嘔多,雖有陽明證不可攻之。
嘔者,熱在上焦,未全入腑,故不可下。
陽明病,心下硬滿者,不可攻之。攻之,利遂不止者死,利止者愈。
陽明病腹滿者,為邪氣入腑,可下之。心下硬滿,則邪氣尚淺,未全入腑,不可便下之。得利止者,為邪氣去,正氣安,正氣安則愈;若因下利不止者,為正氣脫而死。
陽明病,面合赤色,(趙本作「色赤」)不可攻之,必發熱色黃,(趙本有「者」字)小便不利也。
合,通也。陽明病面色通赤者,熱在經也,不可下之。下之虛其胃氣,耗其津液,經中之熱,乘虛入胃,必發熱色黃,小便不利也。
陽明病,不吐不下,心煩者,可與調胃承氣湯。(趙本有「調胃承氣湯方」詳見卷二)
吐後心煩,謂之內煩;下後心煩,謂之虛煩。今陽明病不吐不下心煩,則(醫統本作「即」)是胃有鬱熱也,與調胃承氣湯,以下鬱熱。
陽明病脈遲,雖汗出,不惡寒者,其身必重,短氣腹滿而喘,有潮熱者,此外欲解,可攻里也。手足濈然而(趙本無「而」字)汗出者,此大便已硬也,大承氣湯主之;若汗多微發熱惡寒者,外未解也,(趙本注:「一法與桂枝湯」)其熱不潮,未可與承氣湯;若腹大滿不通者,可與小承氣湯,微和胃氣,勿令(趙本有「至」字)大泄下。
陽明病脈遲,若汗出多,微發熱惡寒者,表未解也;若脈遲,雖汗出而不惡寒者,表證罷也。身重、短氣、腹滿而喘,有潮熱者,熱入腑也。四肢諸陽之本,津液足,為熱蒸之,則周身汗出;津液不足,為熱蒸之,其手足濈然而汗出,知大便已硬也,與大承氣湯,以下胃熱。經曰:潮熱者,實也。其熱不潮,是熱未成實,故不可便與大承氣湯,雖有腹大滿不通之急,亦不可與大承氣湯。與小承氣湯微和胃氣。
大承氣湯方:
大黃(四兩,酒洗。苦寒) 厚朴(半斤,炙,去皮。苦溫) 枳實(五枚,炙。苦寒) 芒硝(三合。鹹寒)
《內經》曰:燥淫所勝,以苦下之。大黃、枳實之苦,以潤燥除熱。又曰:燥淫於內,治以苦溫。厚朴之苦,下結燥。又曰:熱淫所勝,治以鹹寒,芒硝之咸,以攻蘊熱。
上四味,以水一斗,先煮二物,取五升,去滓,內大黃,(趙本有「更」字)煮取二升,去滓,內芒硝,更上微火一兩沸,分溫再服。得下,余勿服。
小承氣湯方:
大黃(四兩。趙本有「酒洗」二字) 厚朴(二兩,炙,去皮。) 枳實(三枚,大者,炙)
大熱結實者,與大承氣湯;小熱微結者,與小承氣湯。以熱不大甚,故於大承氣湯去芒硝;又以結不至堅,故不(熊校記:故亦減厚朴、枳實也,汪本亦改不。按汪以方內仍有枳實,故云不減,殊不思改半斤或二兩,五枚為三枚,乃所謂減也,且以上句文義推之,正是亦,非不減厚朴、枳實也。)
以上(趙本作「右」)三味,以水四升,煮取一升二合,去滓,分溫二服。初服湯,當更衣,不爾者,盡飲之;若更衣者,勿服之。
陽明病,潮熱,大便微硬者,可與大承氣湯;不硬者,不(趙本有「可」字)與之。若不大便六七日,恐有燥屎,欲知之法,少與小承氣湯,湯入腹中,轉失氣者,此有燥屎,(趙本有「也」字)乃可攻之;若不轉失氣者,此但初頭硬,後必溏,不可攻之,攻之,必脹滿不能食也。欲飲水者,與水則噦。其後發熱者,必大便復硬而少也,以小承氣湯和之。不轉失氣者,慎不可攻也。
潮熱者實,得大便微硬者,便可攻之;若便不硬者,則熱未成實,雖有潮熱亦未可攻。若不大便六七日,恐有燥屎,當先與小承氣湯漬之,如有燥屎,小承氣湯藥勢緩,不能宣泄,必轉氣下失;若不轉失氣,是胃中無燥屎,但腸間少硬爾,止初頭硬,後必溏,攻之則虛其胃氣,致腹脹滿不能食也。胃中乾燥,則欲飲水,水入胃中,虛寒相搏,氣逆則噦。其後卻發熱者,則熱氣乘虛還復聚於胃中,胃燥得熱,必大便復硬,而少與小承氣湯,微利與和之,故以重云不轉失氣,不可攻內,慎之至也。
夫實則譫語,虛則鄭聲。鄭聲(趙本有「者」字)重語也。
《內經》曰:邪氣盛則實,精氣奪則虛。譫語由邪氣盛,而神識昏也;鄭聲,由精氣奪而聲不全也。譫語者,言語不次也;鄭聲者,鄭音不正也。《論語》云:惡鄭聲之亂雅樂。又曰:放鄭聲,遠佞人。鄭聲淫,佞人殆。言鄭聲不正也。今新瘥氣虛,人聲轉者,是所謂重語者也。若聲重亦聲轉之。
直視譫語,喘滿者死。下利者亦死。
直視譫語,邪勝也。喘滿為氣上脫;下利為氣下脫,是皆主死。
發汗多,若重發汗者,亡其陽,譫語脈短者死;脈自和者不死。
亡陽胃燥,譫語者脈短,津液已絕,不可復治;脈自和,為正氣未衰而猶可生也。
傷寒若吐、若下後,不解,不大便五六日,上至十餘日,日晡所發潮熱,不惡寒,獨語如見鬼狀。若劇者,發則不識人,循衣摸床,惕而不安,(趙本注:「一云:順衣妄撮,怵惕不安」)微喘直視,脈弦者生,澀者死,微者但發熱譫語者,大承氣湯主之。若一服利,(趙本有「則」字)止後服。
若吐、若下,皆傷胃氣,不大便五六日上至十餘日者,亡津液,胃氣虛,邪熱內結也。陽明王於申酉戌,日晡所發潮熱者,陽明熱甚也;不惡寒者,表證罷也。獨語如見鬼狀者,陽明內實也,以為熱氣有餘。若劇者,是熱氣甚大也,熱大甚於內,昏冒正氣,使不識人,至於循衣摸床,惕而不安,微喘直視。傷寒陽勝而陰絕者死,陰勝而陽絕者死。熱劇者,為陽勝。脈弦為陰有餘,澀為陰不足。陽熱雖劇,脈弦,知陰未絕而猶可生;脈澀則絕陰,(醫統本作「陰絕」)故不可治。其邪熱微而未至於劇者,但發熱譫語,可與大承氣湯,以下胃中熱。經曰:凡服下藥,中病即止,不必盡劑。此以熱未劇,故云若一服利,則止後服。
陽明病,其人多汗,以津液外出,胃中燥,大便必硬,硬則譫語,小承氣湯主之。若一服譫語止,(趙本有「者」字)更莫復服。
亡津液胃燥,大便硬而譫語,雖無大熱內結,亦須與小承氣湯和其胃氣。得一服譫語止,則胃燥以潤,更莫復與承氣湯,以本無實熱故也。
陽明病,譫語發潮熱,脈滑而疾者,小承氣湯主之。因與承氣湯一升,腹中轉失(趙本無「失」字)氣者,更服一升;若不轉失氣,(趙本作「轉氣者」)勿更與之。明日(趙本有「又」字)不大便,脈反微澀者,裡虛也,為難治,不可更與承氣湯也。
陽明病譫語,發潮熱,若脈沉實者,內實者也,則可下;若脈滑疾,為裡熱未實,則未可下,先與小承氣湯和之。湯入腹中轉失氣者,中有燥屎,可更與小承氣湯一升以除之;若不轉失氣者,是無燥屎,不可更與小承氣湯。至明日邪氣傳時,脈得沉實緊牢之類,是裡實也;反得微澀者,裡氣大虛也。若大便利後,脈微澀者,止為裡虛而猶可,此不曾大便,脈反微澀,是正氣內衰,為邪氣所勝,故云難治。
陽明病,譫語有潮熱,反不能食者,胃中必有燥屎五六枚也。若能食者,但硬耳,宜大承氣湯下之。
譫語潮熱為胃熱,當消穀引食;反不能食者,胃中有燥屎,而胃中實也。若能食者,胃中虛熱,雖硬不得為有燥屎。雜病虛為不欲食,實為欲食;傷寒則胃實熱甚者,不能食,胃中虛熱甚者能食,與雜病為異也。(醫統本有「與」字)大承氣湯以下燥屎,逐結熱。
陽明病,下血譫諸者,此為熱入血室;但頭汗出者,刺期門,隨其實而瀉(趙本作「寫」字)之,濈然汗出則愈。
陽明病熱入血室,迫血下行,使下血譫語。陽明病法多汗,以奪血者無汗,故但頭汗出也。刺期門以散血室之熱,隨其實而瀉之,以除陽明之邪熱,散邪除熱,榮衛得通,津液得復,濈然汗出而解。
汗(趙本注:「一作臥」)出譫語者,以有燥屎在胃中,此為風也,須下之,(趙本作「者」)過經乃可下之。下之若早,語言必亂,以表虛里實故也。下之則(趙本無「則」字)愈,宜大承氣湯。
胃中有燥屎則譫語,以汗出為表未罷,故云風也。燥屎在胃則當下,以表未和則未可下,須過太陽經,無表證,乃可下之。若下之早,燥屎雖除,則表邪乘虛復陷於裡,為表虛里實,胃虛熱甚,語言必亂。與大承氣湯,卻下胃中邪熱則止。
傷寒四五日,脈沉而喘滿。沉為在裡,而反發其汗,津液越出,大便為難,表虛里實,久則譫語。
邪氣入內之時,得脈沉而喘滿,里證具也,則當下之;反發其汗,令津液越出,胃中乾燥,大便必難,久則屎燥胃實,必發譫語。
三陽合病,腹滿身重,難以轉側,口不仁而(趙本無「而」字)面垢,(趙本注:「又作枯,一云向經」)譫語遺尿。發汗則譫語,下之則額上生汗,手足逆冷。若自汗出者,白虎湯主之。(趙本有「白虎湯方」詳見卷四)
腹滿身重,難以反側,口不仁譫語者,陽明也。《針經》曰:少陽病甚則面微塵。此面垢者,少陽也;遺尿者,太陽也。三者以陽明證多,故出陽明篇中。三陽合病,為表裡有邪,若發汗攻表,則燥熱益甚,必愈譫語;若下之攻里,表熱乘虛內陷,必額上汗出,手足逆冷;其自汗出者,三陽經熱甚也。《內經》曰:熱則腠理開,榮衛通,汗大泄,與白虎湯,以解內外之熱。
二陽並病,太陽證罷,但發潮熱,手足漐漐汗出,大便難而譫語者,下之則愈,宜大承氣湯。
本太陽病並於陽明,名曰並病。太陽證罷,是無表證;但發潮熱,是熱並陽明。一身汗出為熱越,今手足漐漐汗出,是熱聚於胃也,必大便難而譫語。經曰:手足漐然而汗出者,必大便已硬也,與大承氣湯,以下胃中實熱。
陽明病,脈浮而緊,咽燥口苦,腹滿而喘,發熱汗出,不惡寒,反惡熱,身重。若發汗則躁,心憒憒,反譫語。若加燒(趙本作「溫」)針,必怵惕煩躁,不得眠;若下之,則胃中空虛,客氣動膈,心中懊憹,舌上苔者,梔子豉湯主之。(趙本有「梔子豉湯方」詳見卷三)
脈浮發熱,為邪在表;咽燥口苦,為熱在經;脈緊腹滿而喘,汗出,不惡寒,反惡熱,身重,為邪在裡。此表裡俱有邪,猶當雙(醫統本作「和」)解之。若發汗攻表,表熱雖除,而內熱益甚,故躁而憒憒,反譫語。憒憒者,心亂。經曰:榮氣微者,加燒針則血不行,更發熱而躁煩。此表裡有熱,若加燒針,則損動陰氣,故怵惕煩躁不得眠也;若下之,裡熱雖去,則胃中空虛,表中客邪之氣乘虛陷於上焦,煩動於膈,使心中懊憹而不了了也。舌上苔黃者,熱氣客於胃中;舌上苔白,知熱氣客於胸中,與梔子豉湯,以吐胸中之邪。
若渴欲飲水,口乾舌燥者,白虎加人參湯主之。(趙本有「白虎加人參湯方」詳見卷十)
若下後,邪熱客於上焦者為虛煩;此下後,邪熱不客於上焦而客於中焦者,是為乾燥煩渴,與白虎加人參湯,散熱潤燥。
若脈浮發熱,渴欲飲水,小便不利者,豬苓湯主之。
此下後,客熱客於下焦者也。邪氣自表入里,客於下焦,三焦俱帶熱也。脈浮發熱者,上焦熱也;渴欲飲水者,中焦熱也;小便不利者,邪客下焦,津液不得下通也。與豬苓湯利小便,以瀉下焦之熱也。
豬苓湯方:
豬苓(去皮。甘平) 茯苓(甘平) 阿膠(甘平) 滑石(碎。甘寒) 澤瀉(各一兩。甘鹹寒)
甘甚而反淡,淡味滲泄為陽,豬苓、茯苓之甘,以行小便;鹹味湧泄為陰,澤瀉之咸,以泄伏水;滑利竅,阿膠、滑石之滑,以利水道。
上五味,以水四升,先煮四味,取二升,去滓,內下(趙本無「下」字)阿膠烊消,溫服七合,日三服。
陽明病,汗出多而渴者,不可與豬苓湯,以汗多胃中燥,豬苓湯複利其小便故也。
《針經》曰:水穀入於口,輸於腸胃,其液別為五,天寒衣薄則為溺,天熱衣厚則為汗,是汗溺一液也。汗多為津液外泄,胃中乾燥,故不可與豬苓湯利小便也。
脈浮而遲,表熱裡寒,下利清穀者,四逆湯主之。(趙本有「四逆湯方」詳見卷二)
浮為表熱,遲為裡寒。下利清穀者,裡寒甚也,與四逆湯,溫里散寒。
若胃中虛冷,不能食者,飲水則噦。
噦者,咳逆是也。《千金》曰:咳逆者,噦逆之名。胃中虛冷,得水則水寒相搏,胃氣逆而噦。
脈浮發熱,口乾鼻燥,能食者則衄。
脈浮發熱,口乾鼻燥者,熱在經也;能食者里和也。熱甚於經,迫血為衄。胃中虛冷陰勝也,水入於經,其血乃成,飲水者助陰,氣逆為噦。發熱口乾陽勝也,食入於陰,長氣於陽,能食者助陽,血妄為衄。三者偏陰偏陽之疾也。
陽明病下之,其外有熱,手足溫,不結胸,心中懊憹,飢不能食,但頭汗出者,梔子豉湯主之。
表未罷而下者,應邪熱內陷也。熱內陷者,則外熱而無手足寒;今外有熱而手足溫者,熱雖內陷,然而不深,故不作結胸也。心中懊憹,飢不能食者,熱客胸中為虛煩也。熱自胸中熏蒸於上,故但頭汗出而身無汗。與梔子豉湯,以吐胸中之虛煩。
陽明病,發潮熱,大便溏,小便自可,胸脅滿不去者,小柴胡湯主之。(趙本作「與小柴胡湯」,又有「小柴胡湯方」詳見卷三)
陽明病潮熱,為胃實,大便硬而小便數;今大便溏,小便自可,則胃熱未實,而水穀不別也。大便溏者,應氣降而胸脅滿去;今反不去者,邪氣猶在半表半裡之間,與小柴胡湯,以去表裡之邪。
陽明病,脅下硬滿,不大便而嘔,舌上白苔者,可與小柴胡湯。上焦得通,津液得下,胃氣因和,身濈然而汗出解也。(趙本作「汗出而解」)
陽明病,腹滿,不大便,舌上苔黃者,為邪熱入腑可下;若脅下硬滿,雖不大便而嘔,舌上白苔者,為邪未入腑,在表裡之間,與小柴胡湯以和解之。上焦得通,則嘔止;津液得下,則胃氣因和,汗出而解。
陽明中風,脈弦浮大而短氣,腹都滿,脅下及心痛,久按之氣不通,鼻幹不得汗,嗜臥,一身及面(趙本無「面」字)目悉黃,小便難,有潮熱,時時噦,耳前後腫,刺之小瘥。外不解,病過十日,脈續浮者,與小柴胡湯。
脈但浮,無餘證者,與麻黃湯;若不尿,腹滿加噦者,不治。(趙本有「麻黃湯方」詳見卷三)
浮大為陽,風在表也;弦則為陰,風在裡也。短氣腹滿,脅下及心痛,風熱壅於腹中而不通也。若寒客於內而痛者,按之則寒氣散而痛止;此以風熱內壅,故雖久按而氣亦不通。陽明病,鼻幹不得臥,自汗出者,邪在表也;此鼻幹不得汗而嗜臥者,風熱內攻,不幹表也。一身面目悉黃,小便難,有潮熱,時時噦者,風熱攻於胃也。陽明之脈出大迎,循頰車,上耳前過客主人,熱勝則腫,此風熱在經,故耳前後腫,刺之經氣通,腫則小瘥。如此者,外證罷則可攻。若外證不解,雖過十日,脈續浮者,邪氣猶在半表半裡,與小柴胡湯以和解之;若其脈但浮而不弦大,無諸里證者,是邪但在表也,可與麻黃湯以發其汗;若不尿腹滿加噦者,關格之疾也,故云不治,《難經》曰:關格者,不得盡其命而死。
陽明病,自汗出,若發汗,小便自利者,此為津液內竭,雖硬不可攻之,當須自欲大便,宜蜜煎導而通之。若土瓜根及與(趙本無「與」字)大豬膽汁,皆可為導。
津液內竭,腸胃乾燥,大便因硬,此非結熱,故不可攻,宜以藥外治而導引之。
蜜煎導(趙本無「導」字)方:
蜜(趙本作「食蜜」)七合(趙本「七合」作小字)一味,內銅器中微火煎之,稍凝似飴狀,(趙本作「右一味,於銅器內,微火煎,當須凝如飴狀」)攪之勿令焦著,欲可丸,並手捻作挺,令頭銳,大如指,長二寸許,當熱時急作,冷則硬。以內穀道中,以手急抱,欲大便時乃去之。(趙本有「疑非仲景意,已試甚良」九字)
豬膽汁方(趙本無此四字:)
大(趙本大上有「又」字)豬膽一枚,瀉汁,和醋少許,以灌穀道中,(趙本作「和少許法醋,以灌穀道內」)如一食頃,當大便出。(趙本有「宿食惡物,甚效」六字)
陽明病脈遲,汗出多,微惡寒者,表未解也,可發汗,宜桂枝湯。(趙本有「桂枝湯方」詳見卷二)
陽明病脈遲,汗出多,當責邪在裡,以微惡寒知表未解,與桂枝湯和表。
陽明病脈浮,無汗而喘者,發汗則愈,宜麻黃湯。
陽明傷寒表實,脈浮,無汗而喘也,與麻黃湯以發汗。
陽明病,發熱汗出,(趙本有「者」字)此為熱越,不能發黃也。但頭汗出,身無汗,劑頸而還,小便不利,渴引水漿者,此為瘀熱在裡,身必發黃,茵陳(趙本醫統本並有「蒿」字)湯主之。
但頭汗出,身無汗,劑頸而還者,熱不得越也;小便不利,渴引水漿者,熱甚於胃,津液內竭也;胃為土而色黃,胃為熱蒸,則色奪於外,必發黃也。與茵陳湯,逐熱退黃。
茵陳蒿湯方:
茵陳蒿(六兩。苦微寒) 梔子(十四枚,擘。苦寒) 大黃(二兩,去皮。苦寒)
小熱之氣,涼以和之;大熱之氣,寒以取之。茵陳、梔子之苦寒,以逐胃燥;宜下必以苦,宜補必以酸。大黃之苦寒,以下瘀熱。
上三味,以水一斗,(趙本醫統本並有「二升」二字)先煮茵陳,減六升,內二味,煮取三升,去滓,分溫(趙本無「溫」字)三服,小便當利,尿如皂角(趙本作「莢」)汁狀,色正赤,一宿腹減,黃從小便去也。
陽明證,其人喜忘者,必有蓄血。所以然者,本有久瘀血,故令喜忘,屎雖硬,大便反易,其色必黑,(趙本有「者」字)宜抵當湯下之。(趙本有「抵當湯方」詳見卷三)
《內經》曰:血並於下,亂而喜忘,此下本有久瘀血,所以喜忘也。津液少,大便硬,以蓄血在內。屎雖硬,大便反易,其色黑也。與抵當湯,以下瘀血。
陽明病,下之,心中懊憹而煩,胃中有燥屎者可攻。腹微滿,初頭硬,後必溏,不可攻之。若有燥屎者,宜大承氣湯。
下後,心中懊憹而煩者,虛煩也,當與梔子豉湯。若胃中有燥屎者,非虛煩也,可與大承氣湯下之。其腹微滿,初硬後溏,是無燥屎,此熱不在胃而在上也,故不可攻。
病人不大便五六日,繞臍痛,煩躁,發作有時者,此有燥屎,故使不大便也。
不大便五六(醫統本作「六七」)日者,則大便必結為燥屎也。胃中燥實,(醫統本作其)氣不得下通,故繞臍痛,煩躁,發作有時也。
病人煩熱,汗出則解,又如瘧狀,日晡所發熱者,屬陽明也。脈實者宜下之;脈浮虛者,宜發汗。下之與大承氣湯,發汗宜桂枝湯。
雖得陽明證,未可便為裡實,審看脈候,以別內外。其脈實者,熱已入腑為實,可與大承氣湯下之;其脈浮虛者,是熱未入腑,猶在表也,可與桂枝湯,發汗則愈。
大下後,六七日不大便,煩不解,腹滿痛者,此有燥屎也。所以然者,本有宿食故也,宜大承氣湯。
大下之後,則胃弱不能消穀,至六七日不大便,則宿食已結不消,故使煩熱不解而腹滿痛,是知有燥屎也。與大承氣湯以下除之。
病人小便不利,大便乍難乍易,時有微熱,喘冒不能臥者,有燥屎也,宜大承氣湯。
小便利,則大便硬;此以有燥屎,故小便不利,而大便乍難乍易。胃熱者,發熱,喘冒無時及嗜臥也;此燥屎在胃,故時有微熱,喘冒不得臥也,與大承氣湯以下燥屎。
食谷欲嘔者,(趙本無「者」字)屬陽明也,吳茱萸湯主之。得湯反劇者,屬上焦也。
上焦主內,胃為之市,食谷欲嘔者,胃不受也,與吳茱萸湯以溫胃氣。得湯反劇者,上焦不內也,以治上焦法治之。
吳茱萸湯方:
吳茱萸(一升,洗。辛熱) 人參(三兩。甘溫) 生薑(六兩,切。辛溫) 大棗(十二枚,擘。甘溫)
《內經》曰:寒淫於內,治以甘熱,佐以苦辛。吳茱萸、生薑之辛以溫胃,人參、大棗之甘以緩脾。
上四味,以水七升,煮取二升,去滓,溫服七合,日三服。
太陽病,寸緩、關浮、尺弱,其人發熱汗出,復惡寒,不嘔,但心下痞者,此以醫下之也。如其不下者,病人不惡寒而渴者,此轉屬陽明也。小便數者,大便必硬,不更衣十日,無所苦也。渴欲飲水,少少與之,但以法救之。渴者,宜五苓散。(趙本有「五苓散方」詳見卷三)
太陽病脈陽浮陰弱,為邪在表;今寸緩、關浮、尺弱,邪氣漸傳里,則發熱汗出,復惡寒者,表未解也。傳經之邪入里,里不和者必嘔;此不嘔但心下痞者,醫下之早,邪氣留於心下也。如其不下者,必漸不惡寒而渴,太陽之邪轉屬陽明也。若吐、若下、若發汗後,小便數,大便硬者,當與小承氣湯和之;此不因吐下、發汗後,小便數,大便硬,若是無滿實,雖不更衣十日無所苦也,候津液還入胃中,小便數少,大便必自出也。渴欲飲水者,少少與之,以潤胃氣,但審邪氣所在,以法救之。如渴不止,與五苓散是也。
脈陽微而汗出少者,為自和(趙本注:「一作如」)也;汗出多者,為太過。
脈陽微者,邪氣少,汗出少者為適當,故自和;汗出多者,反損正氣,是汗出太過也。
陽脈實,因發其汗出多者,亦為太過。太過(趙本有「者」字)為陽絕於里,亡津液,大便因硬也。
陽脈實者,表熱甚也。因發汗,熱乘虛蒸(醫統本作「烝」)津液外泄,致汗出太過。汗出多者,亡其陽,陽絕於里,腸胃乾燥,大便因硬也。
脈浮而芤,浮為陽,芤為陰,浮芤相搏,胃氣生熱,其陽則絕。
浮芤相搏,陰陽不諧,胃氣獨治,鬱而生熱,消爍津液,其陽為絕。
趺陽脈浮而澀,浮則胃氣強,澀則小便數,浮澀相搏,大便則難,(趙本作「硬」)其脾為約,麻(趙本有「子」字)仁丸主之。
趺陽者,脾胃之脈,診浮為陽,知胃氣強;澀為陰,知脾為約。約者,儉約之約,又約束之約。《內經》曰:飲入於胃,遊溢精氣,上輸於脾,脾氣散精,上歸於肺,通調水道,下輸於膀胱,水精四布,五經並行,是脾主為胃行其津液者也。今胃強脾弱,約束津液,不得四布,但輸膀胱,致小便數,大便難,與脾約丸,通腸潤燥。
麻(趙本有「子」字)仁丸方:
麻子仁(二升。甘平) 芍藥(半斤。酸平) 枳實(半斤,炙。苦寒) 大黃(一斤,去皮。苦寒) 厚朴(一斤。趙本醫統本並作尺,炙,去皮。苦寒。醫統本作溫) 杏仁(一斤。趙本作升,去皮尖,熬,別作脂。甘溫)
《內經》曰:脾欲緩,急食甘以緩之。麻仁、杏仁之甘,緩脾而潤燥;津液不足,以酸收之,芍藥之酸,以斂津液;腸燥胃強,以苦泄之,枳實、厚朴、大黃之苦,下燥結而泄胃強也。
上六味,為末,煉蜜為丸,桐子大,(趙本作「右六味,蜜和丸,如梧桐子大」)飲服十丸,日三服,漸加,以知為度。
太陽病三日,發汗不解,蒸蒸發熱者,屬胃也,調胃承氣湯主之。
蒸蒸(醫統本作「烝烝」)者,如熱熏蒸,(醫統本作「熏烝」)言甚熱也。太陽病三日,發汗不解,則表邪已罷,蒸蒸(醫統本作「烝烝」)發熱,胃熱為甚,與調胃承氣湯下胃熱。
傷寒吐後,腹脹滿者,與調胃承氣湯。
《內經》曰:諸脹腹大,皆屬於熱。熱在上焦則吐,吐後不解,復腹脹滿者,邪熱入胃也,與調胃承氣湯下其胃熱。
太陽病,若吐、若下、若發汗,(趙本有「後」字)微煩,小便數,大便因硬者,與小承氣湯和之愈。
吐下發汗,皆損津液,表邪乘虛傳里。大煩者,邪在表也;微煩者,邪入里也。小便數,大便因硬者,其脾為約也。小承氣湯和之愈。
得病二三日,脈弱,無太陽柴胡證,煩躁,心下硬,至四五日,雖能食,以小承氣湯少少與,微和之,令小安,至六日,與承氣湯一升。若不大便六七日,小便少者,雖不能(趙本作「受」)食,(趙本注:「一云:不大便」)但初頭硬,後必溏,未定成硬,攻之必溏,須小便利,屎定硬,乃可攻之,宜大承氣湯。
《針經》曰:脈軟者,病將下。弱為陰脈,當責邪在裡,得病二三日脈弱,是日數雖淺,而邪氣已入里也。無太陽證,為表證已罷;無柴胡證,為無半表半裡之證。煩躁心下硬者,邪氣內甚也。胃實熱甚,則不能食;胃虛熱甚,至四五日雖能食,亦當與小承氣湯微和之,至六日則熱甚,與大承氣湯一升。若不大便六七日,小便多者,為津液內竭,大便必硬,則可下之。小便少者,則胃中水穀不別,必初硬後溏,雖不能食,為胃實,以小便少則未定成硬,亦不可攻,須小便利,屎定硬,乃可攻之。
傷寒六七日,目中不了了,睛不和,無表裡證,大便難,身微熱者,此為實也。急下之,宜大承氣湯。(趙本注:「一云:大柴胡湯」)
《內經》曰:諸脈者,皆屬於目。傷寒六七日,邪氣入里之時,目中不了了,睛不和者,邪熱內甚上熏於目也。無表裡證,大便難者,裡實也。身大熱者,表熱也,身微熱者,裡熱也。《針經》曰:熱病目不明,熱不已者死。此目中不了了,睛不和,則證近危惡也,須急與大承氣湯下之。
陽明,(趙本醫統本皆有「病」字)發熱汗多者,急下之,宜大承氣湯。
邪熱入腑,外發熱汗多者,熱迫津液將竭,急與大承氣湯以下其腑熱。
發汗不解,腹滿痛者,急下之,宜大承氣湯。
發汗不解,邪熱傳入腑,而成腹滿痛者,傳之迅也,是須急下之。
腹滿不減,減不足言,當下之,宜大承氣湯。
腹滿不減,邪氣實也。經曰:大滿大實,自可除下之。大承氣湯,下其滿實。若腹滿時減,非內實也,則不可下。《金匱要略》曰:腹滿時減復如故,此為寒,當與溫藥。是減不足言也。
陽明少陽合病,必下利,其脈不負者,(趙本有「為」字)順也;負者,失也。互相剋賊,名為負也。脈滑而數者,有宿食也,當下之,宜大承氣湯。
陽明土,少陽木,二經合病,氣不相和,則必下利。少陽脈不勝,陽明不負,是不相剋為順也;若少陽脈勝,陽明脈負者,是鬼賊相剋,為正氣失也。《脈經》曰:脈滑者,為病食也。又曰:滑數則胃氣實。下利者,脈當微厥;今脈滑數,知胃有宿食,與大承氣湯以下除之。
病人無表裡證,發熱七八日,雖脈浮數者,可下之。假令已下,脈數不解,合熱則消穀善(趙本醫統本皆作「喜」)飢,至六七日,不大便者,有瘀血,宜抵當湯。
七八日,邪入腑之時,病人無表裡證,但發熱,雖脈浮數,亦可與大承氣湯下之。浮為熱客於氣,數為熱客於血,下之,邪熱去,而浮數之脈,俱當解。若下後,數脈去而脈但浮,則是榮血間熱並於衛氣間也,當為邪氣獨留,心中則飢,邪熱不殺穀,潮熱發渴之證。此下之後,浮脈去而數不解,則是衛氣間熱合於榮血間也,熱氣合併,迫血下行,胃虛協熱,消穀善(醫統本作「喜」)飢。血至下焦,若大便利者,下血乃愈。若六七日不大便,則血不得行,蓄積於下為瘀血,與抵當湯以下去之。
若脈數不解,而下不止,必協熱而(趙本無「而」字)便膿血也。
下後,脈數不解,而不大便者,是熱不得泄,蓄血於下,為瘀血也。若下後,脈數不解而下利不止者,為熱得下泄,迫血下行,必便膿血。
傷寒,發汗已,身目為黃,所以然者,以寒濕(趙本注:「一作溫」)在裡,不解故也。以為不可下也,於寒濕中求之。
《金匱要略》曰:黃家所起,從濕得之。汗出熱去,則不能發黃。發汗已,身目為黃者,風氣去濕氣在也。脾惡濕,濕氣內著,脾色外奪者,身目為黃。若瘀血在裡發黃者,則可下;此以寒濕在裡,故不可下,當從寒濕法治之。
傷寒七八日,身黃如橘子色,小便不利,腹微滿者,茵陳蒿湯主之。
當熱甚之時,身黃如橘子色,是熱毒發泄於外。《內經》曰:膀胱者,津液藏焉,氣化則能出。小便不利,小腹滿者,熱氣甚於外而津液不得下行也,與茵陳湯,利小便,退黃逐熱。
傷寒身黃髮熱者,(趙本無「者」字)梔子柏皮湯主之。
傷寒身黃,胃有瘀熱,當須下去之;此以發熱,為熱未實,與梔子柏皮湯解散之。
梔子柏皮湯:
(趙本「梔子上」有「肥」字)梔子(一十五個。趙本醫統本皆有「擘」字。苦寒) 甘草(一兩。趙本有「炙」字。甘平) 黃柏(二兩)
上三味,以水四升,煮取一升半,去滓,分溫再服。
傷寒瘀熱在裡,身必發(趙本無「發」字)黃,麻黃連軺赤小豆湯主之。
濕熱相交,民多病癉。癉,黃也。傷寒為寒濕在表,發黃為瘀熱在裡,與麻黃連軺赤小豆湯除熱散濕。
麻黃連軺赤小豆湯方:
麻黃(二兩,去節。甘溫) 赤小豆(一升。甘平) 連軺(二兩,連翹根也。趙本作是。苦寒) 杏仁(四十個,去皮尖。甘溫) 大棗(十二枚。趙本醫統本皆有「擘」字。甘溫) 生梓白皮(一升。趙本有「切」字。苦寒) 生薑(二兩,切。辛溫) 甘草(二兩,炙。甘平)
《內經》曰:濕上甚而熱,治以苦溫,佐以甘辛,以汗為故止。此之謂也。又煎用潦水者,亦取其水味薄,則不助濕氣。
以上(趙本醫統本皆作「右」)八味,以潦水一斗,先煮麻黃再沸,去上沫,內諸藥,煮取三升,(趙本有「去滓」二字)分溫三服,半日服盡。
辨少陽病脈證並治法第九
少陽之(趙本醫統本皆有「為」字)病,口苦、咽乾、目眩也。
足少陽膽經也。《內經》曰:有病口苦者,名曰膽癉。《甲乙經》曰:膽者中精之府,五臟取決於膽,咽為之使。少陽之脈,起於目銳眥。少陽受邪,故口苦、咽乾、目眩。
少陽中風,兩耳無所聞,目赤,胸中滿而煩者,不可吐下,吐下則悸而驚。
少陽之脈,起於目眥,走於耳中;其支者,下胸中貫膈。風傷氣,風則為熱。少陽中風,氣壅而熱,故耳聾,目赤,胸滿而煩。邪在少陽,為半表半裡。以吐除煩,吐則傷氣,氣虛者悸;以下除滿,下則亡血,血虛者驚。
傷寒,脈弦細,頭痛,發熱者,屬少陽。少陽不可發汗,發汗則譫語。此屬胃,胃和則愈,胃不和,則(趙本無「則」字)煩而悸。(趙本注:「一云躁」)
經曰:三部俱弦者,少陽受病。脈細者,邪漸傳里,雖頭痛、發熱,為表未解。以邪客少陽,為半在表半在裡,則不可發汗,發汗亡津液,胃中乾燥。少陽之邪,因傳入胃,必發譫語,當與調胃承氣湯下之,胃和則愈;不下,則胃為少陽木邪干之,故煩而悸。
本太陽病不解,轉入少陽者,脅下硬滿,乾嘔不能食,往來寒熱,尚未吐下,脈沉緊者,與小柴胡湯。(趙本有「小柴胡湯方」詳見卷三)
太陽轉入少陽,是表邪入於裡。脅下硬滿,不能食,往來寒熱者,邪在半表半裡之間。若已經吐下,脈沉緊者,邪陷入腑為裡實;尚未經吐下,而脈沉緊為傳里,雖深,未全入腑,外猶未解也,與小柴胡湯以和解之。
若已吐、下、發汗、溫針,譫語,柴胡湯證罷,此為壞病,知犯何逆,以法治之。
少陽之邪,在表裡之間,若妄吐、下、發汗、溫針,損耗津液,胃中乾燥,木邪干胃,必發譫語。若柴胡證不罷者,則不為逆;柴胡證罷者,壞病也,詳其因何治之逆,以法救之。
三陽合病,脈浮大,上關上,但欲眠睡,目合則汗。
關脈,以候少陽之氣,太陽之脈浮,陽明之脈大。脈浮大,上關上,知三陽合病。膽熱則睡,少陰病但欲眠睡,目合則無汗,以陰不得有汗。但欲眠睡,目合則汗,知三陽合病,膽有熱也。
傷寒六七日,無大熱,其人躁煩者,此為陽去入陰故也。
表為陽,里為陰。邪在表則外有熱。六七日,邪氣入里之時,外無大熱,內有躁煩者,表邪傳里也,故曰陽去入陰。
傷寒三日,三陽為盡,三陰當受邪。其人反能食而不嘔,此為三陰不受邪也。
傷寒四日,表邪傳里,里不和,則不能食而嘔;今反能食而不嘔,是邪不傳陰,但在陽也。
傷寒三日,少陽脈小者,欲已也。
《內經》曰:大則邪至,小則平。傷寒三日,邪傳少陽,脈當弦緊;今脈小者,邪氣微而欲已也。
少陽病,欲解時,從寅至辰上。
《內經》曰:陽中之少陽,通於春氣。寅、卯、辰,少陽木王之時。
卷六
辨太陰病脈證並治法第十
太陰之為病,腹滿而吐,食不下,自利益甚,時腹自痛。若下之,必胸下結硬。
太陰為病,陽邪傳里也。太陰之脈,布胃中,邪氣壅而為腹滿。上不得降者,嘔吐而食不下;下不得升(醫統本作「上」)者,自利益甚,時腹自痛。陰寒在內而為腹痛者,則為常痛;此陽邪干里,雖痛而亦不常痛,但時時腹自痛也。若下之,則陰邪留於胸下為結硬。經曰,病發於陰,而反下之,因作痞。
太陰中風,四肢煩疼,陽微陰澀而長者,為欲愈。
太陰,脾也,主營四末。太陰中風,四肢煩疼者,風淫末疾也。表邪少則微,里向和則澀而長。長者陽也,陰病見陽脈則生,以陰得陽則解,故云欲愈。
太陰病欲解時,從亥至醜上。
脾為陰土,王於醜、亥、子,向陽,(醫統本作「王」)故云(醫統本作「為」)解時。
太陰病脈浮者,可發汗,宜桂枝湯。(趙本有「桂枝湯方」詳見卷二)
經曰:浮為在表,沉為在裡。太陰病脈浮者,邪在經也,故當汗散之。
自利不渴者,屬太陰,以其臟有寒故也,當溫之。宜服四逆輩。
自利而渴者,屬少陰,為寒在下焦;自利不渴者,屬太陰,為寒在中焦,與四逆等湯,以溫其臟。
傷寒脈浮而緩,手足自溫者,系在太陰。太陰當發身黃;若小便自利者,不能發黃。至七八日,雖暴煩,下利日十餘行,必自止,以脾家實,腐穢當去故也。
太陰病至七八日,大便硬者,為太陰入腑,傳於陽明也。今至七八日,暴煩,下利十餘行者,脾家實,腐穢去也。下利煩躁者死;此以脾氣和,逐邪下泄,故雖暴煩,下利日十餘行,而利必自止。
本太陽病,醫反下之,因而(趙本作「爾」)腹滿時痛者,屬太陰也,桂枝加芍藥湯主之。(趙本有「桂枝加芍藥湯方」詳見卷十)
表邪未罷,醫下之,邪因乘虛傳於太陰,裡氣不和,故腹滿時痛,與桂枝湯以解表,加芍藥以和里。
大實痛者,桂枝加大黃湯主之。(趙本有「桂枝加大黃湯方」詳見卷十)
大實大滿,自可除下之,故加大黃以下大實。
太陰為病脈弱,其人續自便利,設當行大黃芍藥者,宜減之,以其人胃氣弱,易動故也。(趙本注:「下利者,先煎芍藥三沸」)
腹滿痛者,太陰病也。脈弱,其人續自便利,則邪雖在裡,未成大實。欲與大黃、芍藥攻滿痛者,宜少與之,以胃氣尚弱,易為動利也。
辨少陰病脈證並治法第十一
少陰之為病,脈微細,但欲寐也。
少陰為病,脈微細,為邪氣傳里深也。衛氣行於陽則寤,行於陰則寐。邪傳少陰,則氣行於陰而不行於陽,故但欲寐。
少陰病,欲吐不吐,心煩,但欲寐,五六日,自利而渴者,屬少陰也,虛故引水自救。若小便色白者,少陰病形悉具。小便白者,以下焦虛有寒,不能制水,故令色白也。
欲吐不吐,心煩者,表邪傳里也。若腹滿痛,則屬太陰;此但欲寐,則知屬少陰。五六日,邪傳少陰之時。自利不渴者,寒在中焦,屬太陰;此自利而渴,為寒在下焦,屬少陰。腎虛水燥,渴欲引水自救。下焦虛寒,不能制水,小便色白也。經曰:下利慾飲水者,以有熱故也。此下利雖渴,然以小便色白,明非裡熱,不可不察。
病人脈陰陽俱緊,反汗出者,亡陽也,此屬少陰,法當咽痛,而復吐利。
脈陰陽俱緊,為少陰傷寒,法當無汗;反汗出者,陽虛不固也,故云亡陽。以無陽陰獨,是屬少陰。《內經》曰:邪客少陰之絡,令人嗌痛,不可內食。少陰寒甚,是當咽痛而復吐利。
少陰病,咳而下利譫語者,被火氣劫故也,小便必難,以強責少陰汗也。
咳而下利,裡寒而亡津液也,反以火劫,強責少陰汗者,津液內竭,加火氣煩之,故譫語、小便難也。
少陰病,脈細沉數,病為在裡,不可發汗。
少陰病,始得之,反發熱脈沉者,為邪在經,可與麻黃附子細辛湯發汗。此少陰病,脈細沉數,為病在裡,故不可發汗。
少陰病,脈微,不可發汗,亡陽故也。陽已虛,尺脈弱澀者,復不可下之。
脈微為亡陽表虛,不可發汗;脈弱澀為亡陽裡虛,復不可下。
少陰病脈緊,至七八日,自下利,脈暴微,手足反溫,脈緊反去者,為欲解也,雖煩下利,必自愈。
少陰病,脈緊者,寒甚也。至七八日傳經盡,欲解之時,自下利,脈暴微者,寒氣得泄也。若陰寒勝正,陽虛而泄者,則手足厥,而脈緊不去;今手足反溫,脈緊反去,知陽氣復,寒氣去,故為欲解。下利煩躁者逆;此正勝邪微,雖煩下利,必自止。
少陰病,下利,若利自止,惡寒而蜷臥,手足溫者,可治。
少陰病下利,惡寒,蜷臥,寒極而陰勝也;利自止,手足溫者,里和陽氣得復,故為可治。
少陰病,惡寒而蜷,時自煩,欲去衣被者可治。
惡寒而蜷,陰寒甚也;時時自煩,欲去衣被,為陽氣得復,故云可治。
少陰中風,脈陽微陰浮者,為欲愈。
少陰中風,陽脈當浮,而陽脈微者,表邪緩也;陰脈當沉,而陰脈浮者,裡氣和也。陽中有陰,陰中有陽,陰陽調和,故為欲愈。
少陰病欲解時,從子至寅上。
陽生於子。子為一陽,醜為二陽,寅為三陽,少陰解於此者,陰得陽則解也。
少陰病,吐利,手足不逆冷,反發熱者,不死。脈不至(趙本注:「一作足」)者,灸少陰七壯。
經曰:少陰病,吐利躁煩四逆者,死;吐利,手足不厥冷者,則陽氣不衰,雖反發熱,不死。脈不至者,吐利,暴虛也,灸少陰七壯,以通其脈。
少陰病,八九日,一身手足盡熱者,以熱在膀胱,必便血也。
膀胱,太陽也。少陰太陽為表裡。少陰病至八九日,寒邪變熱,復傳太陽。太陽為諸陽主氣,熱在太陽,故一身手足盡熱;太陽經多血少氣,為熱所乘,則血散下行,必便血也。
少陰病,但厥無汗,而強發之,必動其血,未知從何道出,或從口鼻,或從目出,(趙本有「者」字)是名下厥上竭,為難治。
但厥無汗,熱行於里也,而強發汗,虛其經絡,熱乘經虛,迫血妄行,從虛而出,或從口鼻,或從目出。諸厥者,皆屬於下,但厥為下厥,血亡於上為上竭,傷氣損血,邪甚正虛,故為難治。
少陰病,惡寒身蜷而利,手足逆冷者,不治。
《針經》曰:多熱者易已,多寒者難已。此內外寒極,純陰無陽,故云不治。
少陰病,吐利,躁煩,四逆者死。
吐利者,寒甚於里;四逆者,寒甚於表。躁煩則陽氣欲絕,是知死矣。
少陰病,下利止而頭眩,時時自冒者死。
下利止,則水穀竭,眩冒則陽氣脫,故死。
少陰病,四逆惡寒而身蜷,脈不至;不煩而躁者,死。(趙本注:「一作吐利而躁逆者死」)
四逆惡寒而身蜷,則寒甚。脈不至則真氣絕。煩,熱也;躁,亂也。若憤躁之躁,從煩至躁,為熱來有漸則猶可;不煩而躁,是氣欲脫而爭也,譬猶燈將減而暴明,其能久乎。
少陰病,六七日,息高者,死。
腎為生氣之源,呼吸之門。少陰病六七日不愈而息高者,生氣斷絕也。
少陰病,脈微細沉,但欲臥,汗出不煩,自欲吐,至五六日,自利,復煩躁,不得臥寐者,死。
陰氣方盛,至五六日傳經盡,陽氣得復則愈;反更自利,煩躁,不得臥寐,則正氣弱,陽不能復,病勝臟,故死。
少陰病,始得之,反發熱,脈沉者,麻黃附子細辛(趙本作「細辛附子」)湯主之。
少陰病,當無熱,惡寒;反發熱者,邪在表也。雖脈沉,以始得,則邪氣未深,亦當溫劑發汗以散之。
麻黃附子細辛(趙本作「細辛附子」)湯方:
麻黃(二兩,去節。甘熱) 細辛(二兩。辛熱) 附子(一枚,炮,去皮,破八片。辛熱)
《內經》曰:寒淫於內,治以甘熱,佐以苦辛,以辛潤之。麻黃之甘,以解少陰之寒;細辛、附子之辛,以溫少陰之經。
上三味,以水一斗,先煮麻黃,減二升,去上沫,內(趙本醫統本並有「諸」字)藥,煮取三升,去滓,溫服一升,日三服。
少陰病,得之二三日,麻黃附子甘草湯微發汗。以二三日無里(趙本醫統本並無「里」字)證,故發微汗也。
二三日,邪未深也。既無吐利厥逆諸里證,則可與麻黃附子甘草湯,微汗以散之。
麻黃附子甘草湯方:
麻黃(二兩,去節) 甘草(二兩,炙) 附子(一枚,炮,去皮。趙本有「破八片」三字)
麻黃、甘草之甘,以散表寒;附子之辛,以溫寒(醫統本作「經」)氣。
上三味,以水七升,先煮麻黃一兩沸,去上沫,內諸藥,煮取三升,去滓,溫服一升,日三服。
少陰病,得之二三日以上,心中煩,不得臥,黃連阿膠湯主之。
《脈經》曰:風傷陽,寒傷陰。少陰受病,則得之於寒,二三日以上,寒極變熱之時,熱煩於內,心中煩,不得臥也。與黃連阿膠湯,扶陰散熱。
黃連阿膠湯方:
黃連(四兩。苦寒) 黃芩(一。趙本作二,兩。苦寒) 芍藥(二兩。酸平) 雞子黃(二枚。甘溫) 阿膠(三兩。趙本注:一云三挺。甘溫)
陽有餘,以苦除之,黃芩、黃連之苦,以除熱;陰不足,以甘補之,雞黃、阿膠之甘,以補血;酸,收也,泄也,芍藥之酸,收陰氣而泄邪熱。
上五味,以水五(趙本作「六」)升,先煮三物,取二升,去滓,內膠烊盡,小冷,內雞子黃,攪令相得,溫服七合,日三服。
少陰病,得之一二日,口中和,其背惡寒者,當灸之,附子湯主之。
少陰客熱,則口燥舌乾而渴。口中和者,不苦不燥,是無熱也。背為陽,背惡寒者,陽氣弱,陰氣勝也。經曰:無熱惡寒者,發於陰也。灸之,助陽消陰;與附子湯,溫經散寒。
附子湯方:
附子(二枚。趙本有「炮」字。破八片,去皮。辛熱) 茯苓(三兩。甘平) 人參(二兩。甘溫) 白朮(四兩。甘溫) 芍藥(三兩。酸平)
辛以散之,附子之辛以散寒;甘以緩之,茯苓、人參、白朮之甘以補陽;酸以收之,芍藥之酸以扶陰。所以然者,偏陰偏陽則為病,火欲實,水當平之,不欲偏勝也。
上五味,以水八升,煮取三升,去滓,溫服一升,日三服。
少陰病,身體痛,手足寒,骨節痛,脈沉者,附子湯主之。
少陰腎水而主骨節,身體疼痛,肢冷,脈沉者,寒成(醫統本作「盛」)於陰也。身疼骨痛,若脈浮,手足熱,則可發汗;此手足寒,脈沉,故當與附子湯溫經。
少陰病,下利便膿血者,桃花湯主之。
陽病下利便膿血者,協熱也;少陰病下利便膿血者,下焦不約而裡寒也。與桃花湯,固下散寒。
桃花湯方:
赤石脂(一斤,一半全用,一半篩末。甘溫) 乾薑(一兩。辛熱) 粳米(一斤。趙本醫統本並作升。甘平)
澀可去脫,赤石脂之澀,以固腸胃;辛以散之,乾薑之辛,以散裡寒;粳米之甘以補正氣。
上三味,以水七升,煮米令熟,去滓,溫服七合,內赤石脂末,方寸匕,日三服。若一服愈,余勿服。
少陰病,二三日至四五日,腹痛,小便不利,下利不止便膿血者,桃花湯主之。
二三日以至四五日,寒邪入里深也。腹痛者,裡寒也;小便不利者,水穀不別也;下利不止便膿血者,腸胃虛弱下焦不固也。與桃花湯,固腸止利也。
少陰病,下痢(趙本醫統本並作「利」)便膿血者,可刺。
下焦血氣留聚,腐化則為膿血。刺之,以利下焦,宣通血氣。
少陰病,吐利,手足厥(趙本作「逆」)冷,煩躁欲死者,吳茱萸湯主之。(趙本有「吳茱萸湯方」詳見卷五)
吐利手足厥冷,則陰寒氣甚;煩躁欲死者,陽氣內爭。與吳茱萸湯,助陽散寒。
少陰病,下痢,(趙本醫統本並作「利」)咽痛,胸滿心煩者,(趙本無「者」字)豬膚湯主之。
少陰之脈,從腎上貫肝膈,入肺中,則循喉嚨;其支別者,從肺出,絡心注胸中。邪自陽經傳於少陰,陰虛客熱,下利,咽痛、胸滿、心煩也,與豬膚湯,調陰散熱。
豬膚湯方:
豬膚(一斤。味甘寒)
豬,水畜也,其氣先入腎。少陰客熱,是以豬膚解之。加白蜜以潤躁除煩,白粉以益氣斷利。
上一味,以水一斗,煮取五升,去滓,加白蜜一升,白粉五合,熬香,和(趙本醫統本並有「令」字)相得,溫分六服。
少陰病,二三日咽痛者,可與甘草湯;不瘥者,(趙本無「者」字)與桔梗湯。
陽邪傳於少陰,邪熱為咽痛,服甘草湯則瘥;若寒熱相搏為咽痛者,服甘草湯,若不瘥,與桔梗湯,以和少陰之氣。
甘草湯方:
甘草(二兩)
上一味,以水三升,煮取一升半,去滓,溫服七合,日二服。
桔梗湯方:
桔梗(一兩,醫統本有「味」字。辛甘,微溫) 甘草(二兩,醫統本有「味」字。甘平)
桔梗辛溫以散寒,甘草味甘平以除熱,甘梗相合,以調寒熱。
上二味,以水三升,煮取一升,去滓,分溫(趙本作「溫分」)再服。
少陰病,咽中傷生瘡,不能語言,聲不出者,苦酒湯主之。
熱傷於絡,則經絡乾燥,使咽中傷,生瘡,不能言語,聲不出者,與苦酒湯,以解絡熱,愈咽瘡。
苦酒湯方:
半夏(洗,破,如棗核大,趙本無「大」字,十四枚。辛溫) 雞子(一枚,去黃,內上苦酒著雞子殼中。甘微寒)
辛以散之,半夏之辛,以發聲音;(醫統本作「音聲」)甘以緩之,雞子之甘,以緩咽痛;酸以收之,苦酒之酸,以斂咽瘡。
上二味,內半夏,著苦酒中,以雞子殼,置刀鐶(趙本作「環」)中,安火上,令三沸,去滓,少少含咽之。不瘥,更作三劑。
少陰病咽中痛,半夏散及湯主之。
甘草湯,主少陰客熱咽痛;桔梗湯,主少陰寒熱相搏咽痛;半夏散及湯,主少陰客寒咽痛也。
半夏散及湯方:
半夏(洗。辛溫) 桂枝(去皮。辛熱) 甘草(炙。甘平。以上各等分)
《內經》曰:寒淫所勝,平以辛熱,佐以甘苦。半夏、桂枝之辛,以散經寒;甘草之甘,以緩正氣。
以上三味,(趙本作「右三味等分」)各別搗篩已,合治之,白飲和,服方寸匕,日三服。若不能散服者,以水一升,煎七沸,內散兩方寸匕,更煎(趙本作「煮」)三沸,下火令小冷,少少咽之。(趙本有「半夏有毒,不當散服」二句)
少陰病,下利,白通湯主之。
少陰主水。少陰客寒,不能制水,故自利也。白通湯溫里散寒。
白通湯方:
蔥白(四莖。辛溫) 乾薑(一兩。辛熱) 附子(一枚,生用。趙本無「用」字,去皮,破八片。辛熱)
《內經》曰:腎苦燥,急食辛以潤之。蔥白之辛,以通陽氣;姜附之辛,以散陰寒。
上三味,以水三升,煮取一升,去滓,分溫再服。
少陰病,下利脈微者,與白通湯;利不止,厥逆無脈,乾嘔煩者,白通加豬膽汁湯主之。服湯脈暴出者死,微續者生。
少陰病,下利,脈微,為寒極陰勝,與白通湯復陽散寒。服湯利不止,厥逆無脈,乾嘔煩者,寒氣太甚,內為格拒,陽氣逆亂也,與白通湯加豬膽汁湯以和之。《內經》曰:逆而從之,從而逆之。又曰:逆者正治,從者反治。此之謂也。服湯脈暴出者,正氣因發泄而脫也,故死;脈微續者,陽氣漸復也,故生。
白通加豬膽汁(趙本醫統本並有「湯」字)方:
蔥白(四莖) 乾薑(一兩) 附子(一枚,生,去皮,破八片) 人尿(五合。鹹寒) 豬膽汁(一合。苦寒)
《內經》曰:若調寒熱之逆,冷熱必行,則熱物冷服,下嗌之後,冷體既消,熱性便發,由是病氣隨愈,嘔噦皆除,情且不違,而致大益。此和人尿、豬膽汁鹹苦寒物於白通湯熱劑中,要其氣相從,則可以去格拒之寒也。
以上三(趙本作「右五」)味,以水三升,煮取一升,去滓,內膽汁、人尿,和令相得,分溫再服,若無膽亦可用。
少陰病,二三日不已,至四五日,腹痛,小便不利,四肢沉重疼痛,自下利者,此為有水氣,其人或咳,或小便利,或下利,或嘔者,真武湯主之。
少陰病二三日,則邪氣猶淺,至四五日邪氣已深。腎主水,腎病不能制水,水飲停為水氣。腹痛者,寒濕內甚也;四肢沉重疼痛,寒濕外甚也;小便不利,自下利者,濕勝而水穀不別也。《內經》曰:濕勝則濡泄。與真武湯,益陽氣散寒濕。
真武湯方:
茯苓(三兩。甘平) 芍藥(三兩。酸平) 生薑(三兩,切。辛溫) 白朮(二兩。甘溫) 附子(一枚,炮,去皮,破八片。辛熱)
脾惡濕,甘先入脾。茯苓、白朮之甘,以益脾逐水。寒淫所勝,平以辛熱;濕淫所勝,佐以酸平。附子、芍藥、生薑之酸辛,以溫經散濕。
上五味,以水八升,煮取三升,去滓,溫服七合,日三服。
後加減法:(趙本無「後加減法」四字)
若咳者,加五味(趙本醫統本並有「子」字)半升,細辛、乾薑各一兩。(趙本作「細辛一兩,乾薑一兩」)
氣逆咳者,五味子之酸,以收逆氣。水寒相搏則咳,細辛、乾薑之辛,以散水寒。
若小便利者,去茯苓。
小便利,則無伏水,故去茯苓。
若下利者,去芍藥,加乾薑二兩。
芍藥之酸泄氣,乾薑之辛散寒。
若嘔者,去附子,加生薑,足前成(趙本作「為」)半斤。
氣逆則嘔,附子補氣,生薑散氣。《千金》曰:嘔家多服生薑。此為嘔家聖藥。
少陰病,下利清穀,裡寒外熱,手足厥逆,脈微欲絕,身反不惡寒,其人面赤色,(趙本作「色赤」)或腹痛,或乾嘔,或咽痛,或利止,脈不出者,通脈四逆湯主之。
下利清穀,手足厥逆,脈微欲絕,為裡寒;身熱,不惡寒,面色赤為外熱。此陰甚於內,格陽於外,不相通也,與通脈四逆湯,散陰通陽。
通脈四逆湯方:
甘草(二兩,炙) 附子(大者一枚,生用,去皮,破八片) 乾薑(三兩,強人可四兩)
上三味,以水三升,煮取一升二合,去滓,分溫再服。其脈即出者愈。
面色赤者,加蔥九莖。
蔥味辛,以通陽氣。
腹中痛者,去蔥,加芍藥二兩。
芍藥之酸,通寒利。腹中痛,為氣不通也。
嘔者,加生薑二兩。
辛以散之,嘔為氣不散也。
咽痛者,去芍藥,加桔梗一兩。
咽中如結,加桔梗則能散之。
利止脈不出者,去桔梗,加人參二兩。(趙本有「病皆與方相應者,乃服之」十字)
利止脈不出者,亡血也,加人參以補之。經曰:脈微而利,亡血也。四逆加人參湯主之,脈(熊校記:□病皆與方相應者,乃可服之。汪本病上增脈字。按舊鈔本趙本,此二句皆屬正文,直接加人參二兩句下,惟乃下無可字,計凡十字,並非成氏注語也。元人開版時漏寫,隨改作小字,添入夾行,特於上空格以區別之,初無缺字)病皆與方相應者,乃可服之。
少陰病,四逆,其人或咳,或悸,或小便不利,或腹中痛,或泄利下重者,四逆散主之。
四逆者,四肢不溫也。傷寒邪在三陽,則手足必熱;傳到太陰,手足自溫;至少陰則邪熱漸深,故四肢逆而不溫也;及至厥陰,則手足厥冷,是又甚於逆。四逆散以散傳陰之熱也。
四逆散方:
甘草(炙。甘平) 枳實(破,水漬炙干。苦寒) 柴胡(苦寒) 芍藥(酸微寒)
《內經》曰:熱淫於內,佐以甘苦,以酸收之,以苦發之。枳實、甘草之甘苦,(醫統本作「苦甘」)以泄裡熱;芍藥之酸,以收陰氣;柴胡之苦,以發表熱。
上四味,各十分,搗篩,白飲和,服方寸匕,日三服。
咳者,加五味子、乾薑各五分,並主下痢。(趙本醫統本並作「利」)
肺寒氣逆則咳。五味子之酸,收逆氣;乾薑之辛,散肺寒。並主下痢者,肺與大腸為表裡,上咳下痢,治則頗同。
悸者,加桂枝五分。
悸者,氣虛而不能通行,心下築築然悸動也。桂,猶圭也。引導陽氣,若熱(熊校記:若執以使,汪本執改熱,於義不通。按注意,言加桂以導陽,猶之執圭以為使,故上言桂猶圭也,此執字即根圭字來,使讀去聲,明桂為散中之佐使藥,主引導也)以使。
小便不利者,加茯苓五分。
茯苓味甘而淡,用以滲泄。
腹中痛者,加附子一枚,炮令坼。
裡虛遇邪則痛,加附子以補虛。
泄利下重者,先以水五升,煮薤白三升,煮取三升,去滓,以散三方寸匕,內湯中,煮取一升半,分溫再服。
泄利下重者,下焦氣滯也,加薤白以泄氣滯。
少陰病,下利六七日,咳而嘔渴,心煩,不得眠者,豬苓湯主之。(趙本有「豬苓湯方」詳見卷五)
下利不渴者,裡寒也。經曰:自利不渴者,屬太陰,以其臟寒故也。此下利嘔渴,知非裡寒;心煩不得眠,知協熱也。與豬苓湯滲泄小便,分別水穀。經曰:復不止,當利其小便。此之謂歟?
少陰病,得之二三日,口燥咽乾者,急下之,宜大承氣湯。(趙本有「大承氣湯方」詳見卷五)
傷寒傳經五六日,邪傳少陰,則口燥舌乾而渴,為邪漸深也。今少陰病得之二三日,邪氣未深入之時,便作口燥咽乾者,是邪熱已甚,腎水乾也,急與大承氣湯下之,以全腎也。
少陰病,自利清水,色純青,心下必痛,口乾燥者,急(趙本作「可」)下之,宜大承氣湯。(趙本注:「一法用大柴胡」)
少陰,腎水也。青,肝色也。自利色青,為肝邪乘腎。《難經》曰:從前來者為實邪。以腎蘊實邪,必心下痛,口乾燥也,與大承氣湯以下實邪。
少陰病,六七日,腹脹不大便者,急下之,宜大承氣湯。
此少陰入腑也,六七日,少陰之邪入腑之時,陽明內熱壅甚,腹滿,不大便也。陽明病,土勝腎水則干,急與大承氣湯下之,以救腎水。
少陰病,脈沉者,急溫之,宜四逆湯。(趙本有「四逆湯方」詳見卷二)
既吐且利,小便複利,而大汗出,下利清穀,內寒外熱,脈微欲絕者,不云急溫;此少陰病脈沉而云急溫者,彼雖寒甚,然而證已形見於外,治之則有成法;此初頭脈沉,未有形證,不知邪氣所之,將發何病,是急與四逆湯溫之。
少陰病,飲食入口則吐,心中溫溫欲吐,復不能吐,始得之,手足寒,脈弦遲者,此胸中實,不可下也,當吐之。若膈上有寒飲,乾嘔者,不可吐也,急(趙本作「當」)溫之,宜四逆湯。
傷寒表邪傳里,至於少陰。少陰之脈,從肺出,絡心注胸中。邪既留於胸中而不散者,飲食入口則吐,心中溫溫欲吐,陽氣受於胸中,邪既留於胸中,則陽氣不得宣發於外,是以始得之,手足寒,脈弦遲,此是胸中實,不可下,而當吐。其膈上有寒飲,亦使人心中溫溫而手足寒,吐則物出,嘔則物不出,吐與嘔別焉。胸中實,則吐而物出;若膈上有寒飲,則但乾嘔而不吐也,此不可吐,可與四逆湯以溫其膈。
少陰病,下利,脈微澀,嘔而汗出,必數更衣;反少者,當溫其上灸之。(趙本注:「《脈經》云:灸厥陰,可五十壯」)
脈微為亡陽,澀為亡血。下利嘔而汗出,亡陽亡血也。津液不足,里有虛寒,必數更衣;反少者,溫其上,以助其陽也,灸之以消其陰。
辨厥陰病脈證並治法第十二
厥陰之為病,消渴,氣上撞心,心中疼熱,飢而不欲食,食則吐蛔,下之利不止。
邪傳厥陰,則熱已深也。邪自太陽傳至太陰,則腹滿而嗌乾,未成渴也;邪至少陰者,口燥舌乾而渴,未成消也;至厥陰成消渴者,熱甚能消水故也。飲水多而小便少者,謂之消渴。木生於火,肝氣通心,厥陰客熱,氣上撞心,心中疼熱。傷寒六七日,厥陰受病之時,為傳經盡,則當入腑,胃虛客熱,飢不欲食,蛔在胃中,無食則動,聞食嗅(醫統本作「臭」)而出,得食吐蛔,此熱在厥陰經也。若便下之,虛其胃氣,厥陰木邪相乘,必吐下不止。
厥陰中風,脈微浮,為欲愈;不浮,為未愈。
經曰:陰病見陽脈而生,浮者陽也。厥陰中風,脈微浮,為邪氣還表,向汗之時,故云欲愈。
厥陰病,欲解時,從寅(趙本醫統本並作「醜」)至卯上。
厥陰,木也,王於卯醜寅,向王,故為解時。
厥陰病,渴欲飲水者,少少與之,愈。
邪至厥陰,為傳經盡,欲汗之時,渴欲得水者,少少與之,胃氣得潤則愈。
諸四逆厥者,不可下之,虛家亦然。
四逆者,四肢不溫也。厥者,手足冷也。皆陽氣少而陰氣多,故不可下,虛家亦然。下之是為重虛,《金匱玉函》曰:虛者十補,勿一瀉之。
傷寒先厥,後發熱而利者,必自止。見厥複利。
陰氣勝,則厥逆而利;陽氣復,則發熱,利必自止。見厥,則陰氣還勝而複利也。
傷寒始發熱,六日,厥反九日而利。凡厥利者,當不能食,今反能食者,恐為除中,(趙本注:「一云消中」)食以索餅,不發熱者,知胃氣尚在,必愈,恐暴熱來出而復去也。後三(趙本無「三」字)日脈之,其熱續在者,期之旦日夜半愈。所以然者,本發熱六日,厥反九日,復發熱三日,並前六日,亦為九日,與厥相應,故期之旦日夜半愈。後三日脈之而脈數,其熱不罷者,此為熱氣有餘,必發癰膿也。
始發熱,邪在表也。至六日,邪傳厥陰,陰氣勝者,作厥而利,厥反九日,陰寒氣多,當不能食,而反能食者,恐為除中。除,去也;中,胃氣也。言邪氣太甚,除去胃氣,胃欲引食自救,故暴能食,此欲勝也。食以索餅試之,若胃氣絕,得面則必發熱;若不發熱者,胃氣尚在也。恐是寒極變熱,因暴熱來而復去,使之能食,非除中也。《金匱要略》曰:病人素不能食,而反暴思之,必發熱。後三日脈之,其熱續在者,陽氣勝也,期之旦日夜半愈;若旦日不愈,後三日脈數而熱不罷者,為熱氣有餘,必發癰膿。經曰:數脈不時,則生惡瘡。
傷寒脈遲,六七日,而反與黃芩湯徹其熱。脈遲為寒,今與黃芩湯,復除其熱,腹中應冷,當不能食;今反能食,此名除中,必死。
傷寒脈遲,六七日,為寒氣已深,反與黃芩湯寒藥,兩寒相搏,腹中當冷,冷不消穀,則不能食;反能食者,除中也。四時皆以胃氣為本,胃氣已絕,故云必死。
傷寒先厥後發熱,下利必自止,而反汗出,咽中痛者,其喉為痹。發熱無汗而利必自止,若不止,必便膿血。便膿血者,其喉不痹。
傷寒先厥而利,陰寒氣勝也。寒極變熱後發熱,下利必自止,而反汗出,咽中痛,其喉為痹者,熱氣上行也。發熱無汗而利必自止,利不止,必便膿血者,熱氣下行也。熱氣下而不上,其喉亦不痹也。
傷寒一二日,至四五日而(趙本無「而」字)厥者,必發熱,前熱者,後必厥,厥深者,熱亦深,厥微者,熱亦微,厥應下之,而反發汗者,必口傷爛赤。
前厥後發熱者,寒極生熱也;前熱後厥者,陽氣內陷也;厥深熱深,厥微熱微,隨陽氣陷之深淺也。熱之伏深,必須下去之,反發汗者,引熱上行,必口傷爛赤。《內經》曰:火氣內發,上為口糜。
傷寒病,厥五日,熱亦五日,設六日當復厥,不厥者,自愈。厥終不過五日,以熱五日,故知自愈。
陰勝則厥,陽勝則熱。先厥五日為陰勝,至六日陽復勝,熱亦五日,後復厥者,陰復勝;若不厥為陽全勝,故自愈。經曰:發熱四日,厥反三日,復熱四日,厥少熱多,其病為愈。
凡厥者,陰陽氣不相順接,便為厥。厥者,手足逆冷(趙本有「者」字)是也。
手之三陰三陽,相接於手十指;足之三陰三陽,相接於足十趾。陽氣內陷,陽不與陰相順接,故手足為之厥冷也。
傷寒,脈微而厥,至七八日,膚冷,其人躁,無暫安時者,此為臟厥,非為(趙本無「為」字)蛔厥也。蛔厥者,其人當吐蛔。令(《玉函經》作今)病者靜,而復時煩,(趙本有「者」字)此為臟寒。蛔上入(趙本有「其」字)膈,故煩,須臾復止,得食而嘔,又煩者,蛔聞食臭出,其人當(趙本作「常」)自吐蛔。蛔厥者,烏梅丸主之。又主久利方。(趙本無「方」字)
臟厥者死,陽氣絕也。蛔厥,雖厥而煩,吐蛔已則靜,不若臟厥而躁無暫安時也。病人臟寒胃虛,蛔動上膈,聞食臭出,因而吐蛔,與烏梅丸,溫臟安蟲。
烏梅丸方:
烏梅(三百個。趙本作「枚」。味酸溫) 細辛(六兩。辛熱) 乾薑(十兩。辛熱) 黃連(一斤。趙本作「十六兩」。苦寒) 當歸(四兩。辛溫) 附子(六兩,炮。趙本有「去皮」二字。辛熱) 蜀椒(四兩,去子。趙本作「出汗」。醫統本作「去汗」。辛熱) 桂枝(六兩。趙本有「去皮」二字。辛熱) 人參(六兩。甘溫) 黃柏(六兩。苦寒)
肺主氣,肺欲收,急食酸以收之,烏梅之酸,以收肺氣;脾欲緩,急食甘以緩之,人參之甘,以緩脾氣;寒淫於內,以辛潤之,以苦堅之,當歸、桂、椒、細辛之辛,以潤內寒;寒淫所勝,平以辛熱,薑、附之辛熱,以勝寒;蛔得甘則動,得苦則安,黃連、黃柏之苦,以安蛔。
上十味,異搗篩,合治之,以苦酒漬烏梅一宿,去核,蒸之五升(趙本作「鬥」)米下,飯熟,搗成泥,和藥令相得,內臼中,與蜜,杵二千下,丸如梧桐子大,先食飲,服十丸,日三服,稍加至二十丸。禁生冷、滑物、臭食等。
傷寒,熱少厥微,指(趙本注:「一作稍」)頭寒,默默(趙本作「嘿嘿」)不欲食,煩躁數日,小便利,色白者,此熱除也,欲得食,其病為愈;若厥而嘔,胸脅煩滿者,其後必便血。
指頭寒者,是厥微熱少也;默默不欲食煩躁者,邪熱初傳里也;數日之後,小便色白,裡熱去,欲得食,為胃氣已和,其病為愈。厥陰之脈,挾胃貫膈,布脅肋。厥而嘔,胸脅煩滿者,傳邪之熱,甚於里也。厥陰肝主血,後數日熱不去,又不得外泄,迫血下行,必致便血。
病者手足厥冷,言我不結胸,小腹滿,按之痛者,此冷結在膀胱關元也。
手足厥不結胸者,無熱也;小腹滿,按之痛,下焦冷結也。
傷寒發熱四日,厥反三日,復熱四日,厥少熱多,(趙本有「者」字)其病當愈。四日至七日,熱不除者,其後(趙本無「其後」二字)必便膿血。
先熱後厥者,陽氣邪傳里也。發熱為邪氣在表。至四日後厥者,傳之陰也。後三日復傳陽經,則復熱。厥少則邪微,熱多為陽勝,其病為愈。至七日傳經盡,熱除則愈;熱不除者,為熱氣有餘,內搏厥陰之血,其後必大便膿血。
傷寒厥四日,熱反三日,復厥五日,其病為進,寒多熱少,陽氣退,故為進也。
傷寒陰勝者先厥,至四日邪傳里,重陰必陽卻,熱三日,七日傳經盡,當愈。若不愈而復厥者,傳作再經,至四日則當復熱;若不復熱,至五日厥不除者,陰勝於陽,其病進也。
傷寒六七日,脈微,手足厥冷,煩躁,灸厥陰,厥不還者,死。
傷寒六七日,則正氣當復,邪氣當罷,脈浮身熱為欲解;若反脈微而厥,則陰勝陽也。煩躁者,陽虛而爭也。灸厥陰,以復其陽;厥不還,則陽氣已絕,不能復正而死。
傷寒發熱,下利,厥逆,躁不得臥者,死。
傷寒發熱,邪在表也;下利厥逆,陽氣虛也;躁不得臥者,病勝臟也。故死。
傷寒發熱,下利至甚,厥不止者,死。
《金匱要略》曰:六腑氣絕於外者,手足寒;五臟氣絕於內者,利下不禁。傷寒發熱,為邪氣獨甚,下利至甚,厥不止,為腑臟氣絕,故死。
傷寒六七日,不利,便發熱而利,其人汗出不止者,死。有陰無陽故也。
傷寒至七日,為邪正爭之時,正勝則生,邪勝則死。始不下利,而暴忽發熱,下利汗出不止者,邪氣勝,正陽氣脫也,故死。
傷寒五六日,不結胸,腹濡,脈虛,復厥者,不可下,此為(趙本無「為」字)亡血,下之死。
傷寒五六日,邪氣當作裡實之時。若不結胸,而腹濡者,里無熱也;脈虛者,亡血也;復厥者,陽氣少也。不可下,下之為重虛,故死。《金匱玉函》曰:虛者重瀉,真氣乃絕。
發熱而厥,七日,下利者,為難治。
發熱而厥,邪傳里也。至七日傳經盡,則正氣勝邪,當汗出而解,反下利,則邪氣勝,裡氣虛,則為難治。
傷寒脈促,(趙本注:「一作縱」)手足厥逆者,(趙本無「者」字)可灸之。
脈促,則為陽虛不相續;厥逆,則為陽虛不相接。灸之,以助陽氣。
傷寒脈滑而厥者,里有熱也,(趙本無「也」字)白虎湯主之。(趙本有「白虎湯方」詳見卷四)
滑為陽厥,氣內陷,是裡熱也,與白虎湯以散裡熱也。
手足厥寒,脈細欲絕者,當歸四逆湯主之。
手足厥寒者,陽氣外虛,不溫四末;脈細欲絕者,陰血內弱,脈行不利。與當歸四逆湯,助陽生陰也。
當歸四逆湯方:
當歸(三兩。辛溫) 桂枝(三兩。趙本有「去皮」二字。辛熱) 芍藥(三兩。酸寒) 細辛(三兩。辛熱) 大棗(二十五個。趙本作「枚,擘,一法十二枚」。甘溫) 甘草(二兩,炙。甘平) 通草(二兩。甘平)
《內經》曰:脈者,血之府也。諸血者,皆屬心。通脈者,必先補心益血。苦先入(醫統本有「於」字)心,當歸之苦,以助心血;心苦緩,急食酸以收之,芍藥之酸,以收心氣;肝苦急,急食甘以緩之,大棗、甘草、通草之甘,以緩陰血。
上七味,以水八升,煮取三升,去滓,溫服一升,日三服。
若其人內有久寒者,宜當歸四逆加吳茱萸生薑湯主之。(趙本無「主之」二字。趙本有「當歸四逆加吳茱萸生薑湯方」詳見卷十)
茱萸辛溫,以散久寒;生薑辛溫,以行陽氣。
大汗出,熱不去,內拘急,四肢疼,又下利,厥逆而惡寒者,四逆湯主之。(趙本有「四逆湯方」詳見卷二)
大汗出,則熱當去;熱反不去者,亡陽也。內拘急下利者,寒甚於里。四肢疼,厥逆而惡寒者,寒甚於表。與四逆湯,復陽散寒。
大汗,若大下利而厥冷者,四逆湯主之。
大汗,若大下利,內外雖殊,其亡津液、損陽氣則一也。陽虛陰勝,故生厥逆,與四逆湯,固陽退陰。
病人手足厥冷,脈乍緊者,邪結在胸中。心中(趙本醫統本並作「下」)滿而煩,飢不能食者,病在胸中,當須吐之,宜瓜蒂散。(趙本有「瓜蒂散方」詳見卷四)
手足厥冷者,邪氣內陷也。脈緊牢者,為實;邪氣入腑,則脈沉。今脈乍緊,知邪結在胸中為實,故心下滿而煩,胃中無邪則喜飢,以病在胸中,雖飢而不能食,與瓜蒂散,以吐胸中之邪。
傷寒厥而心下悸者,(趙本無「者」字)宜先治水,當服茯苓甘草湯,卻治其厥;不爾,水漬入胃,必作利也。(趙本有「茯苓甘草湯方」詳見卷三)
《金匱要略》曰:水停心下,甚者則悸。厥雖寒勝,然以心下悸,為水飲內甚,先與茯苓甘草湯,治其水,而後治其厥;若先治厥,則水飲浸流入胃,必作下利。
傷寒六七日,大下後,寸脈沉而遲,手足厥逆,下部脈不至,咽喉不利,唾膿血,泄利不止者,為難治。麻黃升麻湯主之。
傷寒六七日,邪傳厥陰之時。大下之後,下焦氣虛,陽氣內陷,寸脈遲而手足厥逆,下部脈不至。厥陰之脈,貫膈上注肺,循喉嚨。在厥陰隨經射肺,因亡津液,遂成肺痿,咽喉不利而唾膿血也。《金匱要略》曰:肺痿之病,從何得之,被快藥下利,重亡津液,故得之。若泄利不止者,為裡氣大虛,故云難治。與麻黃升麻湯,以調肝肺之氣。
麻黃升麻湯方:
麻黃(二兩半,去節。甘溫) 升麻(一兩一分。甘平) 當歸(一兩一分。辛溫) 知母(苦寒 趙本作「十八銖」) 黃芩(苦寒 趙本作「十八銖」) 葳蕤(各十八銖。趙本一作菖蒲。甘平) 石膏(碎,綿裹。甘寒。趙本作「六銖」) 白朮(甘溫) 乾薑(辛熱 趙本作「六銖」) 芍藥(酸平 趙本作「六銖」) 天門冬(去心。甘平 趙本作「六銖」) 桂枝(辛熱。趙本有「六銖,去皮」四字) 茯苓(甘平 趙本作「六銖」) 甘草(炙 各六銖 甘平 趙本無「各」字)
《玉函》曰:大熱之氣,寒以取之;甚熱之氣,以汗發之。麻黃、升麻之甘,以發浮熱;正氣虛者,以辛潤之,當歸桂姜之辛以散寒;上熱者,以苦泄之,知母、黃芩之苦,涼心去熱;津液少者,以甘潤之,茯苓、白朮之甘,緩脾生津;肺燥氣熱,以酸收之,以甘緩之,芍藥之酸,以斂逆氣,葳蕤、(醫統本有「天」字)門冬、石膏、甘草之甘,潤肺除熱。
上十四味,以水一斗,先煮麻黃一兩沸,去上沫,內諸藥,煮取三升,去滓,分溫三服,相去如炊三斗米頃,令盡,汗出愈。
傷寒四五日,腹中痛,若轉氣下趣少腹者,此欲自利也。
傷寒四五日,邪氣傳里之時。腹中痛,轉氣下趣少腹者,裡虛遇寒,寒氣下行,欲作自利也。
傷寒本自寒下,醫復吐下之,寒格,更逆吐下;若食入口即吐,乾薑黃連黃芩(趙本作「黃芩黃連」)人參湯主之。
傷寒邪自傳表,為本自寒下,醫反吐下,損傷正氣,寒氣內為格拒。經曰:格則吐逆。食入口即吐,謂之寒格,更復吐下,則重虛而死,是更逆吐下,與乾薑黃連黃芩人參湯以通寒格。
乾薑黃連黃芩(趙本作「黃芩黃連」)人參湯方:
乾薑(辛熱) 黃連(苦寒) 黃芩(苦寒) 人參(各三兩。甘溫)
辛以散之,甘以緩之,乾薑、人參之甘辛,以補正氣;苦以泄之,黃連、黃芩之苦,以通寒格。
上四味,以水六升,煮取二升,去滓,分溫再服。
下利,有微熱而渴,脈弱者,今自愈。
下利陰寒之疾,反大熱者逆。有微熱而渴,裡氣方溫也。經曰:諸弱發熱,脈弱者,陽氣得復也,今必自愈。
下利,脈數,有微熱汗出,今自愈;設復緊,為未解。(趙本注:「一云:設脈浮復緊」)
下利,陰病也。脈數,陽脈也。陰病見陽脈者生,微熱汗出,陽氣得通也,利必自愈。諸緊為寒,設復脈緊,陰氣猶勝,故云未解。
下利,手足厥冷無脈者,灸之不溫,若脈不還,反微喘者,死。
下利,手足厥逆無脈者,陰氣獨勝,陽氣大虛也。灸之,陽氣復,手足溫而脈還,為欲愈;若手足不溫,脈不還者,陽已絕也,反微喘者,陽氣脫也。
少陰負趺陽者,為順也。
少陰腎水;趺陽脾土。下利,為腎邪干脾,水不勝土,則為微邪,故為順也。
下利,寸脈反浮數,尺中自澀者,必清膿血。
下利者,脈當沉而遲,反浮數者,里有熱也。澀為無血,尺中自澀者,腸胃血散也,隨利下,必便膿血。清與圊通,《脈經》曰:清者廁也。
下利清穀,不可攻表,汗出,必脹滿。
下利者,脾胃虛也。胃為津液之主,發汗亡津液,則胃氣愈虛,必脹滿。
下利,脈沉弦者,下重也;脈大者,為未止;脈微弱數者,為欲自止,雖發熱不死。
沉為在裡,弦為拘急,裡氣不足,是主下重;大則病進,此利未止;脈微弱數者,邪氣微而陽氣復,為欲自止,雖發熱止由陽勝,非大逆也。
下利,脈沉而遲,其人面少赤,身有微熱,下利清穀者,必鬱冒,汗出而解,病人必微厥。所以然者,其面戴陽,下虛故也。
下利清穀,脈沉而遲,里有寒也。面少赤,身有微熱,表未解也。病人微厥,《針經》曰:下虛則厥。表邪欲解,臨汗之時,以里先虛,必鬱冒,然後汗出而解也。
下利,脈數而渴者,今自愈;設不瘥,必清膿血,以有熱故也。
經曰:脈數不解,而下不止,必協熱便膿血也。
下利後脈絕,手足厥冷,晬時脈還,手足溫者生,脈不還者死。
下利後,脈絕,手足厥冷者,無陽也。晬時,周時也。周時厥愈,脈出,為陽氣復則生;若手足不溫,脈不還者,為陽氣絕則死。
傷寒下利,日十餘行,脈反實者死。
下利者,裡虛也。脈當微弱反實者,病勝臟也,故死。《難經》曰:脈不應病,病不應脈,是為死病。
下利清穀,裡寒外熱,汗出而厥者,通脈四逆湯主之。(趙本有「通脈四逆湯方」詳見卷六)
下利清穀,為裡寒;身熱不解為外熱。汗出陽氣通行於外,則未當厥;其汗出而厥者,陽氣大虛也,與通脈四逆湯,以固陽氣。
熱利下重者,白頭翁湯主之。
利則津液少,熱則傷氣,氣虛下(醫統本作「不」)利,致後重也。與白頭翁湯,散熱厚腸。
白頭翁湯方:
白頭翁(二兩。苦寒) 黃柏(苦寒) 黃連(苦寒) 秦皮(各三兩。苦寒)
《內經》曰:腎欲堅,急食苦以堅之。利則下焦虛,是以純苦之劑堅之。
上四味,以水七升,煮取二升,去滓,溫服一升;不愈,更服一升。
下利,腹脹滿,身體疼痛者,先溫其里,乃攻其表。溫里(趙本醫統本並有「宜」字)四逆湯;攻表(趙本醫統本並有「宜」字)桂枝湯。(趙本云:「四逆湯」用前第五方,又有「桂枝湯方」詳見卷二)
下利腹滿者,里有虛寒,先與四逆湯溫里;身疼痛,為表未解,利止里和,與桂枝湯攻表。
下利,欲飲水者,以有熱故也,白頭翁湯主之。
自利不渴,為臟寒,與四逆(醫統本有「湯」字)以溫臟;下利飲水為有熱,與白頭翁湯以涼中。
下利,譫語者,有燥屎也,宜小承氣湯。(趙本有「小承氣湯方」詳見卷五)
經曰:實則譫語。有燥屎為胃實,下利為腸虛,與小承氣湯以下燥屎。
下利後更煩,按之心下濡者,為虛煩也,宜梔子豉湯。(趙本有「梔子豉湯方」詳見卷三)
下利後不煩,為欲解;若更煩而心下堅者,恐為谷煩。此煩而心下濡者,是邪熱乘虛,客於胸中,為虛煩也,與梔子豉湯,吐之則愈。
嘔家有癰膿者,不可治,嘔膿儘自愈。
胃脘有癰,則嘔而吐膿,不可治嘔,得膿盡,嘔亦(醫統本作「即」)自愈。
嘔而脈弱,小便複利,身有微熱見厥者難治。四逆湯主之。
嘔而脈弱,為邪氣傳里。嘔則氣上逆,而小便當不利;小便複利者,裡虛也。身有微熱見厥者,陰勝陽也,為難治。與四逆湯溫里助陽。
乾嘔,吐涎沫,頭痛者,吳茱萸湯主之。(趙本有「吳茱萸湯方」詳見卷五)
乾嘔,吐涎沫者,裡寒也;頭痛者,寒氣上攻也。與吳茱萸湯溫里散寒。
嘔而發熱者,小柴胡湯主之。(趙本有「小柴胡湯方」詳見卷三)
經曰:嘔而發熱者,柴胡證具。
傷寒大吐大下之,極虛,復極汗出(趙本無「出」字)者,以(趙本無「以」字)其人外氣怫鬱,復與之水,以發其汗,因得噦。所以然者,胃中寒冷故也。
大吐大下,胃氣極虛,復極發汗,又亡陽氣。外邪怫鬱於表,則身熱,醫與之水,以發其汗,胃虛得水,虛寒相搏成噦也。
傷寒,噦而腹滿,視其前後,知何部不利,利之則(趙本作「即」)愈。
噦而腹滿,氣上而不下也。視其前後部,有不利者即利之,以降其氣。前部,小便也;後部,(醫統本有「者」字)大便也。
卷七
辨霍亂病脈證並治法第十三
問曰:病有霍亂者何?答曰:嘔吐而利,名曰霍亂。(趙本作「此名霍亂」)
三焦者,水穀之道路。邪在上焦,則吐而不利;邪在下焦,則利而不吐;邪在中焦,則既吐且利。以飲食不節,寒熱不調,清濁相干,陰陽乖隔,遂成霍亂。輕者,止曰吐利;重者,揮霍擾亂,名曰霍亂。
問曰:病發熱,頭痛,身疼,惡寒,吐利者,此屬何病?答曰:此名霍亂。(趙本有「霍亂」二字)自吐下,又利止,復更發熱也。
發熱,頭痛,身疼,惡寒者,本是傷寒,因邪入里,傷於脾胃,上吐下利,令為霍亂。利止里和,復更發熱者,還是傷寒,必汗出而解。
傷寒,其脈微澀者,本是霍亂,今是傷寒,卻四五日,至陰經上,轉入陰必利,本嘔下利者,不可治也。欲似大便而反失氣,仍不利者,(趙本有「此」字)屬陽明也,便必硬,十三日愈,所以然者,經盡故也。
微為亡陽,澀為亡血。傷寒脈微澀,則本是霍亂,吐利亡陽、亡血,吐利止,傷寒之邪未已,還是傷寒,卻四五日邪傳陰經之時,裡虛遇邪,必作自利,本嘔者,邪甚於上,又利者,邪甚於下,先霍亂裡氣大虛,又傷寒之邪,再傳為吐利,是重虛也,故為不治。若欲似大便,而反失氣仍不利者,利為虛,不利為實,欲大便而反失氣,裡氣熱也,此屬陽明,便必硬也。十三日愈者,傷寒六日,傳遍三陰三陽,後六日再傳經盡,則陰陽之氣和,大邪之氣去而愈也。
下利後,當便硬,硬則能食者愈;今反不能食,到後經中,頗能食,復過一經能食,過之一日,當愈。不愈者,不屬陽明也。
下利後,亡津液,當便硬。能食為胃和,必自愈;不能食者,為未和。到後經中,為復過一經,言七日後再經也。頗能食者,胃氣方和,過一日當愈。不愈者,暴熱使之能食,非陽明氣和也。
惡寒脈微,而複利,利止,亡血也,四逆加人參湯主之。(趙本有「四逆加人參湯方」詳見卷十)
惡寒脈微而利者,陽虛陰勝也,利止則津液內竭,故云亡血。《金匱玉函》曰:水竭則無血,與四逆湯溫經助陽,加人參生津液益血。
霍亂,頭痛,發熱,身疼痛,熱多欲飲水者,五苓散主之;寒多不用水者,理中丸主之。(趙本有「五芩散方」詳見卷三)
頭痛發熱,則邪自風寒而來。中焦為寒熱相半之分,邪稍高者,居陽分,則為熱,熱多欲飲水者,與五苓散以散之;邪稍下者,居陰分,則為寒,寒多不用水者,與理中丸溫之。
理中丸方:
人參(甘溫) 甘草(炙。甘平) 白朮(甘溫) 乾薑(以上。趙本無此二字。各三兩。辛熱)
《內經》曰:脾欲緩,急食甘以緩之。用甘補之,人參、白朮、甘草之甘,以緩脾氣調中。寒淫所勝,平以辛熱。乾薑之辛,以溫胃散寒。
上四味,搗篩為末,蜜和丸,如雞黃大,(趙本作「搗篩,蜜和為丸,如雞子黃許大」)以沸湯數合,和一丸,研碎,溫服之。日三四,夜二服,腹中未熱,益至三四丸,然不及湯。湯法,以四物依兩數切,用水八升,煮取三升,去滓,溫服一升,日三服。
加減法:(趙本無此三字)
若臍上築者,腎氣動也,去朮加桂四兩。
脾虛腎氣動者,臍上築動。《內經》曰:甘者,令人中滿。術甘壅補,桂泄奔豚,是相易也。
吐多者,去朮,加生薑三兩。
嘔家不喜甘,故去朮;嘔家多服生薑,以辛散之。
下多者,還用術;悸者,加茯苓二兩。
下多者,用術以去濕;悸加茯苓以導氣。
渴欲得水者,加朮,足前成四兩半。
津液不足則渴,術甘以緩之。
腹中痛者,加人參,足前成四兩半。
裡虛則痛,加人參以補之。
寒者,加乾薑,足前成四兩半。
寒淫所勝,平以辛熱。
腹滿者,去朮,加附子一枚。服湯後,如食頃,飲熱粥一升許,微自溫,勿發揭衣被。
胃虛則氣壅腹滿,甘令人中滿,是去朮也;附子之辛,以補陽散壅。
吐利止而身痛不休者,當消息和解其外,宜桂枝湯小和之。(趙本有「桂枝湯方」詳見卷二)
吐利止,里和也;身痛不休,表未解也。與桂枝湯小和之。《外臺》云:里和表病,汗之則愈。
吐利汗出,發熱惡寒,四肢拘急,手足厥冷者,四逆湯主之。(趙本有「四逆湯方」詳見卷二)
上吐下利,裡虛汗出,發熱惡寒,表未解也;四肢拘急,手足厥冷,陽虛陰勝也。與四逆湯助陽退陰。
既吐且利,小便複利而大汗出,下利清穀,內寒外熱,脈微欲絕者,四逆湯主之。
吐利亡津液,則小便當少,小便複利而大汗出,津液不禁,陽氣大虛也。脈微為亡陽,若無外熱,但內寒,下利清穀,為純陰;此以外熱,為陽未絕,猶可與四逆湯救之。
吐已下斷,汗出而厥,四肢拘急不解,脈微欲絕者,通脈四逆加豬膽汁(趙本無「汁」字)湯主之。(趙本有「通脈四逆加豬膽湯方」詳見卷十)
吐已下斷,津液內竭,則不當汗出,汗出者,不當厥;今汗出而厥,四肢拘急不解,脈微欲絕者,陽氣大虛,陰氣獨勝也。若純與陽藥,恐陰為格拒,或嘔或躁,不得復入也;與通脈四逆湯加豬膽汁,膽苦入心而通脈,膽寒補肝而和陰,引置陽藥不被格拒。《內經》曰:微者逆之,甚者從之。此之謂也。
吐利發汗,脈平,小煩者,以新虛不勝穀氣故也。
《內經》曰:食入於陰,長氣於陽。新虛不勝穀氣,是生小煩。
辨陰陽易瘥後勞復病脈證並治法第十四
傷寒,陰陽易之為病,其人身體重,少氣,少腹裡急,或引陰中拘攣,熱上衝胸,頭重不欲舉,眼中生花,(趙本注:「一作眵」)膝脛拘急者,燒裩散主之。
大病新瘥,血氣未復,餘熱未盡,強合陰陽,得病者名曰易。男子病新瘥未平復,而婦人與之交,得病,名曰陽易;婦人病新瘥未平腹,男子與之交,得病,名曰陰易。以陰陽相感動,其餘毒相染著,如換易也。其人病身體重,少氣者,損動真氣也;少腹裡急,引陰中拘攣,膝脛拘急,陰氣極也;熱上衝胸,頭重不欲舉,眼中生花者,感動之毒,所易之氣,熏蒸於上也。與燒裩散以道陰氣。
燒裩散方:
上取婦人中裩近隱處,剪燒(趙本有「作」字)灰,以水和服方寸匕,日三服。小便即利,陰頭微腫,則愈。(趙本作「此為愈矣」)婦人病,取男子裩當燒灰。(趙本作「男子褌燒服」)
大病瘥後,勞復者,枳實梔子湯主之。若有宿食者,加大黃如博棋子大五六枚。(趙本作「內加大黃,如博棋子五六枚,服之愈」)
病有勞復,有食復。傷寒新瘥,血氣未平,餘熱未盡,早作勞動病者,名曰勞復。病熱少愈而強食之,熱有所藏,因其穀氣留搏,兩陽相合而病者,名曰食復。勞復,則熱氣浮越,與枳實梔子豉湯以解之;食復,則胃有宿積,加大黃以下之。
枳實梔子豉湯方:
枳實(三枚,炙。苦寒) 梔子(十四枚,趙本作個,擘。苦寒) 豉(一升,綿裹。苦寒)
枳實梔子豉湯,則應吐劑,此云覆令微似汗出者,以其熱聚於上,苦則吐之;熱散於表者,苦則發之。《內經》曰:火淫所勝,以苦發之。此之謂也。
上三味,以清漿水七升,空煮取四升,內枳實、梔子,煮取二升,下豉,更煮五六沸,去滓,溫分再服,覆令微似汗。
傷寒瘥已(趙本作「以」)後,更發熱者,(趙本無「者」字)小柴胡湯主之。脈浮者,以汗解之;脈沉實(趙本注:「一作緊」)者,以下解之。(趙本有「小柴胡湯方」詳見卷三)
瘥後餘熱未盡,更發熱者,與小柴胡湯以和解之。脈浮者,熱在表也,故以汗解;脈沉者,熱在裡也,故以下解之。
大病瘥後,從腰已(趙本作「以」)下有水氣者,牡蠣澤瀉散主之。
大病瘥後,脾胃氣虛,不能制約腎水,水溢下焦,腰以下為腫也。《金匱要略》曰:腰以下腫,當利小便。與牡蠣澤瀉散,利小便而散水也。
牡蠣澤瀉散方:
牡蠣(熬。鹹平) 澤瀉(鹹寒) 栝蔞根(苦寒) 蜀漆(趙本有「暖水」二字,洗,去腳。趙本醫統本並作腥。辛平) 葶藶(趙本有「子」字。熬。苦寒) 商陸根(熬。辛酸,鹹平) 海藻(洗去咸,以上各等分。鹹寒)
鹹味湧泄,牡蠣、澤瀉、海藻之咸以泄水氣。《內經》曰:濕淫於內,平以苦,佐以酸辛,以苦泄之。蜀漆、葶藶、栝蔞、商陸之酸辛與苦,以導腫濕。
上七味,異搗下篩為散,更入(趙本作「於」)臼中治之,白飲和,服方寸匕。小便利,止後服,日三服。(趙本作「日三服」,在方寸匕下)
大病瘥後,喜唾,久不了了者,(趙本無「者」字)胃(趙本作「胸」)上有寒,當以丸藥溫之,宜理中丸。(趙本有「理中丸方」詳見卷七)
汗後,陽氣不足,胃中虛寒,不內津液,故喜唾,不了了。與理中丸以溫其胃。
傷寒解後,虛羸少氣,氣逆欲吐者,(趙本無「者」字)竹葉石膏湯主之。
傷寒解後,津液不足而虛羸,餘熱未盡,熱則傷氣,故少氣,氣逆欲吐,與竹葉石膏湯,調胃散熱。
竹葉石膏湯方:
竹葉(二把。辛平) 石膏(一斤。甘寒) 半夏(半升,洗。辛溫) 人參(三。趙本作「二」兩。甘溫) 甘草(二兩,炙。甘平) 粳米(半升。甘微寒) 麥門冬(一升,去心。甘平)
辛甘發散而除熱,竹葉、石膏、甘草之甘辛,以發散餘熱;甘緩脾而益氣,麥門冬、人參、粳米之甘,以補不足;辛者散也,氣逆者,欲其散,半夏之辛,以散逆氣。(醫統本作「氣逆」)
上七味,以水一斗,煮取六升,去滓,內粳米,煮米熟,湯成,去米,溫服一升,日三服。
病人脈已解,而日暮微煩,以病新瘥,人強與谷,脾胃氣尚弱,不能消穀,故令微煩,損谷則愈。
陽明王於申酉戌,宿食在胃,故日暮微煩,當小下之,以損宿谷。
辨不可發汗病脈證並治法第十五
夫以為疾病至急,倉卒尋按,要者難得,故重集諸可與不可方治,比之三陰三陽篇中,此易見也。又時有不止是三陰三陽,出在諸可與不可中也。
諸不可汗、不可下,病證藥方,前三陰三陽篇中,經注已具者,更不復出;其餘無者,於此以後經注備見。(醫統本作「於此已後,復注備見」)
脈濡而弱,弱反在關,濡反在巔,微反在上,澀反在下。微則陽氣不足,澀則無血。陽氣反微,中風汗出而反躁煩。澀則無血,厥而且寒。陽微發汗,躁不得眠。
寸關為陽,脈當浮盛,弱反在關,則裡氣不及;濡反在巔,則表氣不逮。衛行脈外,浮為在上以候衛;微反在上,是陽氣不足;榮行脈中,沉為在下以候榮;澀反在下,是無血也。陽微不能固外,腠理開疏,風因客之,故令汗出而躁煩;無血則陰虛,不與陽相順接,故厥而且寒;陽微無津液,則不能作汗,若發汗則必亡陽而躁。經曰:汗多亡陽,遂虛,惡風煩躁,不得眠也。
動氣在右,不可發汗,發汗則衄而渴,心苦煩,飲即吐水。
動氣者,築築然氣動也。在右者,在臍之右也。《難經》曰:肺內證,臍右有動氣,按之牢若痛。肺氣不治,正氣內虛,氣動於臍之右也。發汗則動肺氣,肺主氣,開竅於鼻,氣虛則不能衛血,血溢妄行,隨氣出於鼻為衄。亡津液,胃燥,則煩渴而心苦煩。肺惡寒,飲冷則傷肺,故飲即吐水。
動氣在左,不可發汗,發汗則頭眩,汗不止,筋惕肉瞤。
《難經》曰:肝內證,臍左有動氣,按之牢若痛。肝氣不治,正氣內虛,氣動於臍之左也。肝為陰之主,發汗,汗不止,則亡陽外虛,故頭眩、筋惕肉瞤。《針經》曰:上虛則眩。
動氣在上,不可發汗,發汗則氣上衝,正在心端。
《難經》曰:心內證,臍上有動氣,按之牢若痛。心氣不治,正氣內虛,氣動於臍之上也。心為陽,發汗亡陽,則愈損心氣,腎乘心虛,欲上凌心,故氣上衝,正在心端。
動氣在下,不可發汗,發汗則無汗,心中大煩,骨節苦疼,目暈,惡寒,食則反吐,谷不得前。
《難經》曰:腎內證,臍下有動氣,按之牢若痛。腎氣不治,正氣內虛,動氣發於臍之下也。腎者主水,發汗則無汗者,水不足也;心中大煩者,腎虛不能制心火也;骨節苦疼者,腎主骨也;目暈者,腎病則目䀮䀮如無所見;惡寒者,腎主寒也;食則反吐,谷不得前者,腎水乾也。王冰曰:病嘔而吐,食久反出,是無水也。
咽中閉塞,不可發汗,發汗則吐血,氣欲(趙本作「微」)絕,手足厥冷,欲得蜷臥,不能自溫。
咽門者,胃之系。胃經不和,則咽內不利。發汗攻陽,血隨發散而上,必吐血也。胃經不和而反攻表,則陽虛於外,故氣欲絕,手足冷,欲蜷而不能自溫。
諸脈得數動微弱者,不可發汗,發汗則大便難,腹中干,(趙本注:「一云小便難,胞中干」)胃燥而煩,其形相象,根本異源。
動數之脈,為熱在表;微弱之脈,為熱在裡。發汗亡津液,則熱氣愈甚,胃中乾燥,故大便難,腹中干,胃燥而煩。根本雖有表裡之異,逆治之後,熱傳之則一,是以病形相象也。
脈微(趙本作「濡」)而弱,弱反在關,濡反在巔;弦反在上,微反在下。弦為陽運,微為陰寒。上實下虛,意欲得溫。微弦為虛,不可發汗,發汗則寒慄,不能自還。
弦在上,則風傷氣,風勝者,陽為之運動;微在下,則寒傷血,血傷者,里為之陰寒。外氣拂鬱為上實,里有陰寒為下虛。表熱裡寒,意欲得溫,若反發汗,亡陽陰獨,故寒慄不能自還。
咳者則劇,數吐涎沫,咽中必干,小便不利,心中飢煩,晬時而發,其形似瘧,有寒無熱,虛而寒慄,咳而發汗,蜷而苦滿,腹中復堅。
肺寒氣逆,咳者則劇;吐涎沫,亡津液,咽中必干,小便不利;膈中陽氣虛,心中飢而煩。一日一夜,氣大會於肺,邪正相擊,晬時而發,形如寒瘧,但寒無熱,虛而寒慄。發汗攻陽,則陽氣愈虛,陰寒愈甚,故蜷而苦滿,腹中復堅。
厥,脈緊,不可發汗,發汗則聲亂、咽嘶、舌萎、聲不得前。
厥而脈緊,則少陰傷寒也,法當溫里,而反發汗,則損少陰之氣。少陰之脈,入肺中,循喉嚨,挾舌本。腎為之本,肺為之標,本虛則標弱,故聲亂、咽嘶、舌萎、聲不得前。
諸逆發汗,病微者難瘥;劇者言亂、目眩者死,(趙本注:「一云:譫言目眩睛亂者死」)命將難全。
不可發汗而強發之,輕者因發汗重而難瘥;重者脫其陰陽之氣,言亂目眩而死。《難經》曰:脫陽者,見鬼,是此言亂也;脫陰者,目盲,是此目眩也。眩非玄而見玄,是近於盲也。
咳而小便利,若失小便者,不可發汗,汗出則四肢厥逆冷。
肺經虛冷,上虛不能治下者,咳而小便利,或失小便。上虛發汗,則陽氣外亡。四肢者,諸陽之本,陽虛則不與陰相接,故四肢厥逆冷。
傷寒頭痛,翕翕發熱,形象中風,常微汗出自嘔者,下之益煩,心中(趙本無「中」字)懊憹如飢;發汗則致痓,身強,難以屈伸;(趙本作「伸屈」)熏之則發黃,不得小便;灸則發咳唾。
傷寒當無汗、惡寒,今頭痛、發熱、微汗出,自嘔,則傷寒之邪傳而為熱,欲行於里;若反下之,邪熱乘虛流於胸中為虛煩,心懊憹如飢;若發汗,則虛表,熱歸經絡,熱甚生風,故身強直而成痓;若熏之,則火熱相合,消爍津液,故小便不利而發黃;肺惡火,灸則火熱傷肺,必發咳嗽而唾膿。
辨可發汗病脈證並治法第十六
大法,春夏宜發汗。
春夏陽氣在外,邪氣亦在外,故可發汗。
凡發汗,欲令手足俱周,時出以(趙本作「似」)漐漐然,一時間許,亦(趙本醫統本並作「益」)佳。不可令如水流漓。(趙本作「離」)若病不解,當重發汗。汗多(趙本有「者」字)必亡陽,陽虛,不得重發汗也。
汗緩緩出,則表裡之邪悉去;汗大出,則邪氣不除,但亡陽也。陽虛為無津液,故不可重發汗。
凡服湯發汗,中病便止,不必盡劑。(趙本有「也」字)
汗多則亡陽。
凡云可發汗,無湯者,丸散亦可用;要以汗出為解,然不如湯,隨證良驗。
《聖濟經》曰:湯液主治,本乎腠理壅鬱。除邪氣者,於湯為宜。《金匱玉函》曰:水能淨萬物,故用湯也。
夫病脈浮大,問病者言,但便硬爾。(趙本作「耳」)設利者,為大逆。硬為實,汗出而解。何以故?脈浮當以汗解。
經曰:脈浮大應發汗,醫反下之,為大逆。便硬難,雖為裡實,亦當先解其外,若行利藥,是為大逆。結胸雖急,脈浮大,猶不可下,下之即死,況此便難乎。經曰:本發汗而復下之,此為逆;若先發汗,治不為逆。
下利後,身疼痛,清便自調者,急當救表,宜桂枝湯發汗。
《外臺》云:里和表病,汗之則愈。
卷八
辨發汗後病脈證並治法第十七
發汗多,亡陽譫語者,不可下,與柴胡桂枝湯和其榮衛,以通津液,後自愈。(趙本有「柴胡桂枝湯方」詳見卷十)
胃為水穀之海,津液之主。發汗多,亡津液,胃中燥,必發譫語;此非實熱,則不可下,與柴胡桂枝湯,和其榮衛,通行津液,津液生,則胃潤,譫語自止。
此一卷,第十七篇,凡三十一證,前有詳說。
辨不可吐第十八
合四證,已具太陽篇中。
辨可吐第十九
大法,春宜吐。
春時陽氣在上,邪氣亦在上,故宜吐。
凡用吐湯,中病即(趙本作「便」)止,不必盡劑也。
要在適當,不欲過也。
按:趙本此處有:「病如桂枝證,頭不痛,項不強,寸脈微浮,胸中痞硬,氣上撞咽喉,不得息者,此為有寒,當吐之。」注:「一云:此以內有久痰,宜吐之。」一條。
病胸上諸實,(趙本注:「一作寒」)胸中鬱郁而痛,不能食,欲使人按之,而反有涎唾,下利日十餘行,其脈反遲,寸口脈微滑,此可吐之,吐之,利則止。
胸上諸實,或痰實,或熱鬱,或寒結胸中,鬱而痛,不能食,欲使人按之,反有涎唾者,邪在下,按之氣下而無涎唾,此按之反有涎唾者,知邪在胸中。經曰:下利脈遲而滑者,內實也。今下利日十餘行,其脈反遲,寸口脈微滑,是上實也,故可吐之。《玉函》曰:上盛不已,吐而奪之。
按:趙本此處有:「少陰病,飲食入口則吐,心中溫溫,欲吐復不能吐者,宜吐之。」一條。
宿食,在上脘(趙本作「管」)者,當吐之。
宿食在中下脘者,則宜下;宿食在上脘,則當吐。《內經》曰:其高者因而越之,其下者引而竭之。
病人手足厥冷,(趙本作「病手足逆冷」)脈乍結,以客氣在胸中;心下滿而煩,欲食不能食者,病在胸中,當吐之。
此與第六卷厥陰門瓜蒂散證同。彼云,脈乍緊,此云脈乍結,惟此有異。緊為內實,乍緊則實未深,是邪在胸中;結為結實,乍結則結未深,是邪在胸中。所以證治俱同也。
卷九
辨不可下病脈證並治法第二十
脈濡而弱,弱反在關,濡反在巔;微反在上,澀反在下。微則陽氣不足,澀則無血。陽氣反微,中風、汗出而反躁煩;澀則無血,厥而且寒。陽微(趙本有「則」字)不可下,下之則心下痞硬。
陽微下之,陽氣已虛,陰氣內甚,故心下痞硬。
動氣在右,不可下。下之則津液內竭,咽燥、鼻干、頭眩、心悸也。
動氣在右,肺之動也。下之傷胃動肺,津液內竭。咽燥鼻干者,肺屬金主燥也;頭眩心悸者,肺主氣而虛也。
動氣在左,不可下。下之則腹內拘急,食不下,動氣更劇。雖有身熱,臥則欲蜷。
動氣在左,肝之動也。下之損脾而肝氣益勝,復行於脾,故腹內拘急,食不下,動氣更劇也。雖有身熱,以裡氣不足,故臥則欲蜷。
動氣在上,不可下。下之則掌握熱煩,身上浮冷,熱汗自泄,欲得水自灌。
動氣在上,心之動也。下之則傷胃,內動心氣。心為火主熱,《針經》曰:心所生病者,掌中熱。肝為臟中之陰,病則雖有身熱,臥則欲蜷,作表熱裡寒也;心為臟中之陽,病則身上浮冷,熱汗自泄,欲得水自灌,作表寒裡熱也。二臟陰陽寒熱,明可見焉。
動氣在下,不可下。下之則腹脹滿,卒起頭眩,食則下清穀,心下痞也。
動氣在下,腎之動也。下之則傷脾,腎氣則動,腎寒乘脾,故有腹滿、頭眩、下清穀、心下痞之證也。
咽中閉塞,不可下。下之則上輕下重,水漿不下,臥則欲蜷,身急痛,下利日數十行。
咽中閉塞,胃已不和也。下之則閉塞之邪為上輕,復傷胃氣為下重,至水漿不下,臥則欲蜷,身急痛,下利日數十行,知虛寒也。
諸外實者,不可下。下之則發微熱,亡脈厥者,當臍(趙本作「齊」)握熱。
外實者,表熱也,汗之則愈,下之為逆。下后里虛,表熱內陷,故發微熱。厥深者,熱亦深,亡脈厥者,則陽氣深陷,客於下焦,故當臍握熱。
諸虛者,不可下。下之則大渴,求水者易愈;惡水者劇。
《金匱玉函》曰:虛者十補,勿一瀉之。虛家下之為重虛,內竭津液,故令大渴。求水者,陽氣未竭,而猶可愈;惡水者,陽氣已竭,則難可制。
脈濡而弱,弱反在關,濡反在巔;弦反在上,微反在下。弦為陽運,微為陰寒。上實下虛,意欲得溫。微弦為虛,虛者不可下也。
虛家下之是為重虛。《難經》曰:實實虛虛,損不足益有餘。此者,是中工所害也。
微則為咳,咳則吐涎,下之則咳止,而利因不休,利不休,則胸中如蟲齧,粥入則出,小便不利,兩脅拘急,喘息為難,頸背相引,臂則不仁,極寒反汗出,身冷若冰,眼睛不慧,語言不休,而穀氣多入,此為除中,口雖欲言,舌不得前。
《內經》曰:感於寒,則受病。微則為咳,甚則為泄、為痛。肺感微寒為咳,則脈亦微也。下之,氣下咳雖止,而因利不休,利不休則奪正氣,而成危惡。胸中如蟲齧,粥入則出,小便不利,兩脅拘急,喘息為難者,裡氣損也。頸背相引,臂為不仁,極寒反汗出,身冷如冰者,表氣損也。表裡損極,至陰陽俱脫,眼睛不慧,語言不休。《難經》曰:脫陽者見鬼,脫陰者目盲。陰陽脫者,應不能食,而谷多入者,此為除中,是胃氣除去也,口雖欲言,舌不得前,氣已衰脫,不能運也。
脈濡而弱,弱反在關,濡反在巔;浮反在上,數反在下。浮為陽虛,數為無(醫統本作「亡」)血,浮為虛,數為(趙本作「生」)熱。浮為虛,自汗出而惡寒;數為痛,振寒而(趙本作「而寒」)慄。微弱在關,胸下為急,喘汗而不得呼吸,呼吸之中,痛在於脅,振寒相搏,形如瘧狀,醫反下之,故令脈數、發熱、狂走見鬼,心下為痞,小便淋瀝,(趙本作「漓」)小(趙本作「少」)腹甚硬,小便則尿血也。
弱在關,則陰氣內弱;濡在巔,則陽氣外弱。浮為虛,浮在上,則衛不足也,故云陽虛。陽虛不固,故腠理汗出、惡寒;數亦為虛,數在下則榮不及,故云亡血。亡血則不能溫潤腑臟,脈數而痛,振而寒慄。微弱在關,邪氣傳里也,裡虛遇邪,胸下為急,喘而汗出,脅下引痛,振寒如瘧。此里邪未實,表邪未解,醫反下之,裡氣益虛,邪熱內陷,故脈數、發熱、狂走見鬼,心下為痞,此熱陷於中焦者也。若熱氣深陷,則客於下焦,使小便淋瀝,小腹甚硬,小便尿血也。
脈濡而緊,濡則胃(趙本醫統本並作「衛」)氣微,緊則榮中寒。陽微衛中風,發熱而惡寒;榮緊胃氣冷,微嘔心內煩。醫為(趙本作「謂」)有大熱,解肌而發汗。亡陽虛煩躁,心下苦痞堅。表裡俱虛竭,卒起而頭眩。客熱在皮膚,悵怏不得眠。不知胃氣冷,緊寒在關元。技巧無所施,汲水灌其身。客熱應時罷,慄慄而振寒。重被而覆之,汗出而冒巔。體惕而又振,小便為微難。寒氣因水發,清穀不容間。嘔變反腸出,顛倒不得安。手足為微逆,身冷而內煩。遲欲從後救,安可復追還。
胃冷榮寒,陽微中風,發熱惡寒,微嘔心煩。醫不溫胃,反為有熱,解肌發汗,則表虛亡陽,煩躁,心下痞堅。先里不足,發汗又虛其表,表裡俱虛竭,卒起頭眩。客熱在表,悵怏不得眠。醫不救里,但責表熱,汲水灌洗以卻熱,客熱易罷,裡寒益增,慄而振寒。復以重被覆之,表虛遂汗出,愈使陽氣虛也。巔,頂也。顛冒而體振寒,(醫統本作「頂冒顛體振寒」)小便難者,亡陽也。寒因水發,下為清穀,上為嘔吐,外有厥逆,內為躁煩,顛倒不安,雖欲拯救不可得也。《本草》曰:病勢已過,命將難全。
脈浮而大,浮為氣實,大為血虛。血虛為無陰,孤陽獨下陰部者,小便當赤而難,胞中當虛,今反小便利,而大汗出,法應衛家當微,今反更實,津液四射,榮竭血盡,干煩而不得眠,血薄肉消,而成暴(趙本注:「一云黑」)液。醫復以毒藥攻其胃,此為重虛,客陽去有期,必下如汙泥而死。
衛為陽,榮為陰。衛氣強實,陰血虛弱,陽乘陰虛,下至陰部。陰部,下焦也。陽為熱則消津液,當小便赤而難;今反小便利而大汗出者,陰氣內弱也。經曰:陰弱者,汗自出。是以衛家不微而反更實,榮竭血盡,干煩而不眠,血薄則肉消,而成暴液者,津液四射也。醫反下之,又虛其里,是為重虛,孤陽因下而又脫去,氣血皆竭,胃氣內盡,必下如汙泥而死也。
脈數者,久數不止,止則邪結,正氣不能復,正氣卻結於臟,故邪氣浮之,與皮毛相得。脈數者,不可下,下之則(趙本無「則」字)必煩利不止。
數為熱,止則邪氣結於經絡之間,正氣不能(醫統本作「得」)復行於表,則卻結於臟,邪氣獨浮於皮毛。下之虛其里,邪熱乘虛而入,裡虛協熱,必煩利不止。
脈浮大,應發汗,醫反下之,此為大逆。(趙本有「也」字)
浮大屬表,故不可下。病欲吐者,不可下。
嘔多,雖有陽明證,不可攻之。
為邪猶在胸中也。
太陽病,(趙本有「有」字)外證未解,不可下,下之為逆。
表未解者,雖有里證亦不可下,當先解外為順;若反下之,則為逆也。經曰:本發汗而復下之,此為逆也。若先發汗,治不為逆。
夫病陽多者熱,下之則硬。
陽熱證多,則津液少,下之雖除熱,復損津液,必便難也。或謂陽多者表熱也,下之則心下硬。
無陽陰強,大便硬者,下之則(趙本無「則」字)必清穀腹滿。
無陽者,亡津液也;陰強者,寒多也。大便硬則為陰結,下之虛胃,陰寒內甚,必清穀腹滿。
傷寒發熱,頭痛,微汗出。發汗,則不識人;熏之則喘,不得小便,心腹滿;下之則短氣,小便難,頭痛,背強;加溫針則衄。
傷寒則無汗,發熱,頭痛,微汗出者,寒邪變熱,欲傳於裡也。發汗則亡陽,憎熱,故不識人;若以火熏之,則火熱傷氣,內消津液,結為裡實,故喘,不得小便,心腹滿;若反下之,則內虛津液,邪欲入里,外動經絡,故短氣,小便難,頭痛,背強;若加溫針,益陽增熱,必動其血而為衄也。
傷寒,脈陰陽俱緊,惡寒發熱,則脈欲厥。厥者,脈初來大,漸漸小,更來漸漸大,(趙本下無「漸」字)是其候也。如此者惡寒,甚者,翕翕汗出,喉中痛;(趙本有「若」字)熱多者,目赤脈多,睛不慧,醫復發之,咽中則傷;若復下之,則兩目閉,寒多者(趙本無「者」字)便清穀,熱多者(趙本無「者」字)便膿血;若熏之,則身發黃;若熨之,則咽燥。若小便利者,可救之;(趙本有「若」字)小便難者,為危殆。
脈陰陽俱緊,則清邪中上,濁邪中下,太陽少陰俱感邪也。惡寒者少陰,發熱者太陽,脈欲厥者,表邪欲傳里也。惡寒甚者,則變熱,翕翕汗出,喉中痛,以少陰之脈循喉嚨故也。熱多者,太陽多也;目赤脈多者,睛不慧,以太陽之脈起於目故也。發汗攻陽,則少陰之熱因發而上行,故咽中傷。若復下之,則太陽之邪,因虛而內陷,故兩目閉。陰邪下行為寒多,必便清穀;陽邪下行為熱多,必便膿血。熏之,則火熱甚,身必發黃。熨之,則火熱輕,必為咽燥。小便利者,為津液未竭,猶可救之;小便難者,津液已絕,則難可制而危殆矣。
傷寒發熱,口中勃勃氣出,頭痛,目黃,衄不可制,貪水者必嘔,惡水者厥。若下之,咽中生瘡,假令手足溫者,必下重便膿血。頭痛目黃者,若下之,則兩(趙本無「兩」字)目閉。貪水者,(趙本有「若下之其」四字)脈必厥,其聲嚶,咽喉塞;若發汗,則戰慄,陰陽俱虛。惡水者,若下之,則里冷不嗜食,大便完穀出;若發汗,則口中傷,舌上白苔,煩躁,(趙本醫統本並作「躁」)脈數實,不大便,六七日後,必便血;若發汗,則小便自利也。
傷寒發熱,寒變熱也。口中勃勃氣出,熱客上膈也。頭痛目黃,血(醫統本作「衄」)不可制者,熱蒸於上也。《千金》曰:無陽即厥,無陰即嘔。貪水者必嘔,則陰虛也;惡水者厥,則陽虛也。發熱口中勃勃氣出者,咽中已熱也,若下之亡津液,則咽中生瘡,熱因裡虛而下,若熱氣內結,則手足必厥。設手足溫者,熱氣不結而下行,作協熱利,下重便膿血也。頭痛目黃者,下之,熱氣內伏,則目閉也。貪水為陰虛,下之又虛其里,陽氣內陷,故脈厥聲嚶,咽喉閉塞。陰虛發汗,又虛其陽,使陰陽俱虛而戰慄也。惡水為陽虛,下之又虛胃氣,虛寒內甚,故里冷不嗜食。陽虛發汗,則上焦虛燥,故口中傷爛,舌上白苔而煩燥(醫統本作「躁」)也。經曰:脈數不解,合熱則消穀喜飢。至六七日不大便者,此有瘀血,此脈數實,不大便六七日,熱蓄血於內也。七日之後,邪熱漸解,迫血下行,必便血也。便血發汗,陰陽俱虛,故小便利。
下利,脈大者,虛也,以其(趙本無「其」字)強下之故也。設脈浮革,固爾腸鳴者,屬當歸四逆湯主之。(趙本無「主之」二字,有「當歸四逆湯方」詳見卷六)
脈大為虛,以未應下而下之,利因不休也。浮者,按之不足也;革者,實大而長微弦也。浮為虛,革為寒,寒虛相搏,則腸鳴,與當歸四逆湯,補虛散寒。
辨可下病脈證並治法第二十一
大法,秋宜下。
秋時陽氣下行,則邪亦在下,故宜下。
凡服下藥,(趙本作「凡可下者」)用湯勝丸,(趙本有「散」字)中病即(趙本作「便」)止,不必盡劑也。
湯之為言蕩也,滌盪腸胃,溉灌臟腑,推陳燥結,卻熱下寒,破散邪疫,理導潤澤枯槁,悅人皮膚,益人血氣。水能淨萬物,故勝丸散。中病即止者,如承氣湯證云:若一服,利而(醫統本作「則」)止後服。又曰:若一服,譫語止,更莫復服。是不盡劑也。
下利,三部脈皆平,按之心下硬者,急下之,宜大承氣湯。
下利者,脈當微厥,今反和者,此為內實也。下利三部脈平者,已為實,而又按之心下硬者,則知邪甚也,故宜大承氣湯下之。
下利,脈遲而滑者,內實也。利未欲止,當下之,宜大承氣湯。
經曰:脈遲者,食干物得之。《金匱要略》曰:滑則穀氣實。下利脈遲而滑者,胃有宿食也。脾胃傷食,不消水穀,是致下利者,為內實,若但以溫中厚腸之藥,利必不(醫統本作「未」)止,可與大承氣湯,下去宿食,利自止矣。
問曰:人病有宿食,何以別之?師曰:寸口脈浮而大,按之反澀,尺中亦微而澀,故知有宿食,當下之,宜大承氣湯。
寸以候外,尺以候內;浮以候表,沉以候里。寸口脈浮大者,氣實血虛也;按之反澀,尺中亦微而澀者,胃有宿食裡氣不和也。與大承氣湯,以下宿食。
下利,不欲食者,以有宿食故也,當宜(趙本無「宜」字)下之,與(趙本作「宜」)大承氣湯。
傷食則惡食,故不欲食,如傷風惡風、傷寒惡寒之類也。
下利瘥後,(趙本無「後」字)至其年月日(趙本有「時」字)復發者;以病不盡故也,當下之,宜大承氣湯。
乘春,則肝先受之;乘夏,則心先受之;乘至陰,則脾先受之;乘秋,則肺先受之。假令春時受病,氣必傷肝,治之難(醫統本作「雖」)愈,邪有不盡者,至春時元受月日,內外相感,邪必復動而痛(醫統本作「病」)也。下利為腸胃疾,宿積不盡,故當下去之。
下利,脈反滑,當有所去,下之(趙本無「之」字)乃愈,宜大承氣湯。
《脈經》曰:滑脈者,為病(熊校記:脈滑者為宿食也。汪本宿誤病)食也。下利脈滑,則內有宿食,故云當有所去,與大承氣湯,以下宿食。
病腹中滿痛者,此為實也,當下之,宜大承氣(趙本有「大柴胡」三字)湯。
《金匱要略》曰:病者腹滿,按之不痛為虛,痛為實,可下之。腹中滿痛者,裡氣壅實也,故可下之。
傷寒後,脈沉沉者,內實也,下解之,(趙本作「之解」)宜大柴胡湯。
傷寒後,為表已解,脈沉為里未和,與大柴胡湯,以下內實。經曰:傷寒瘥以後更發熱,脈沉實者,以下解之。
脈雙弦而遲者,必心下硬;脈大而緊者,陽中有陰也,可以(趙本無「以」字)下之,宜大承氣湯。
《金匱要略》曰:脈雙弦者寒也。經曰:遲為在臟。脈雙弦而遲者,陰中伏陽也,必心下硬。大則為陽,緊則為寒,脈大而緊者,陽中伏陰也,與大承氣湯以分陰陽。
卷十
辨發汗吐下後病脈證並治法第二十二
此第十卷,第二十二篇,凡四十八證,前三陰三陽篇中,悉具載之。
卷內音釋,上卷已有。
方
此以下諸方,於隨卷本證下雖已有,緣止以加減言之,未甚明白,似於覽者檢閱未便,今復校勘,備列於後:
桂枝加葛根湯主之(熊校記:湯下汪本增主之二字)方:
葛根(四兩) 芍藥(二兩) 甘草(二兩) 生薑(三兩,切) 大棗(十二枚,擘) 桂枝(二兩,去皮) 麻黃(三兩,去節)
上七(醫統本作「六」)味,以水一斗,先煮麻黃、(醫統本無「麻黃」一味藥,醫統本無此二字)葛根減二升,去上沫,內諸藥,煮取三升,去滓,溫服一升,覆取微似汗,不須啜粥,余如桂枝(醫統本有「湯」字)法。(趙本卷二載此方,句下有「將息及禁忌」五字)
桂枝加厚朴杏子湯方:
於桂枝湯方內,加厚朴二兩,杏仁五十個,去皮尖,余依前法。
桂枝加附子湯方:
於桂枝湯方內,加附子一枚,炮,去皮,破八片,余依前法。朮附湯方,附於此方內,去桂枝,加白朮四兩,依前法。
桂枝去芍藥湯方:
於桂枝湯方內,去芍藥,余依前法。
桂枝去芍藥加附子湯方:
於桂枝湯方內,去芍藥,加附子一枚,炮,去皮,破八片,余依前法。
桂枝麻黃各半湯方:
桂枝(一兩,十六銖,去皮) 芍藥 生薑(切) 甘草(炙) 麻黃(各一兩,去節) 大棗(四枚,擘) 杏仁(仁醫統本作人,二十四個,湯浸,去皮尖及兩仁。趙本醫統本並作人。者)
上七味,以水五升,先煮麻黃一二沸,去上沫,內諸藥,煮取一升八合,去滓,溫服六合。
桂枝二麻黃一湯方:
桂枝(一兩十七銖,去皮) 芍藥(一兩六銖) 麻黃(十六銖,去節) 生薑(一兩六銖,切) 杏仁(仁,醫統本作人。十六個,去皮尖) 甘草(一兩二銖,炙) 大棗(五枚,擘)
上七味,以水五升,先煮麻黃一二沸,去上沫,內諸藥,煮取二升,去滓,溫服一升,日再。
白虎加人參湯方:
於白虎湯方內,加人參三兩,余依白虎湯法。
桂枝去桂加茯苓白朮湯方:
於桂枝湯方內,去桂枝,加茯苓、白朮各三兩,余依前法,煎服。小便利,則愈。
以上九方,病證並在第二卷內。
葛根加半夏湯方:
於葛根湯方內,加入半夏半升,余依葛根湯法。
桂枝加芍藥生薑人參新加湯方:
於第二卷桂枝湯方內,更加芍藥、生薑各一兩,人參三兩,余依桂枝湯法服。
梔子甘草豉湯方:
於梔子豉湯方內,加入甘草二兩,余依前法。得吐,止後服。
梔子生薑豉湯方:
於梔子豉湯方內,加生薑五兩,余依前法。得吐,止後服。
柴胡加芒硝湯方:
於小柴胡湯方內,加芒硝六兩,余依前法。服不解,更服。
桂枝加桂湯方:
於第二卷桂枝湯方內,更加桂二兩,共五兩,余依前法。
以上六方,病證並在第三卷內。
柴胡桂枝湯方:
桂枝(去皮) 黃芩 人參(各一兩半) 甘草(一兩,炙) 半夏(二合半) 芍藥(一兩半) 大棗(六枚,擘) 生薑(一兩半,切) 柴胡(四兩)
上九味,以水七升,煮取三升,去滓,溫服,(趙本卷四載此方,服下有「一升」二字)
附子瀉心湯方:
大黃(二兩) 黃連 黃芩(各一兩) 附子(一枚,炮,去皮,破,別煮取汁)
上四味,切三味,以麻沸湯二升漬之,須臾,絞去滓,內附子汁,分溫再服。
生薑瀉心湯方:
生薑(四兩,切) 甘草(三兩,炙) 人參(三兩) 乾薑(一兩) 黃芩(三兩) 半夏(半升,洗) 黃連(一兩) 大棗(十二枚。醫統本有「擘」字)
上八味,以水一斗,煮取六升,去滓,再煎取三升,溫服一升,日三服。
甘草瀉心湯方:
甘草(四兩) 黃芩(三兩) 乾薑(三兩) 半夏(半升,洗) 黃連(一兩) 大棗(十二枚,擘)
上六味,以水一斗,煮取六升,去滓,再煎取三升,溫服一升,日三服。
黃芩加半夏生薑湯方:
於黃芩湯方內,加半夏半升,生薑一兩半,余依黃芩湯法服。
以上五方,病證並在第四卷內。
桂枝加大黃湯方:
桂枝(三兩,去皮) 大黃(一兩。趙本卷六載此方,作「大黃二兩」) 芍藥(六兩) 生薑(三兩,切) 甘草(二兩,炙) 大棗(十二枚,擘)
上六味,以水七升,煮取三升,去滓,溫服一升,日三服。
桂枝加芍藥湯方:
於第二卷桂枝湯方內,更加芍藥三兩,隨(醫統本作「通」)前共六兩,余依桂枝湯法。
四(趙本四上有「當歸」二字)逆加吳茱萸生薑湯方:(趙本卷六載此方)
當歸(二兩) 芍藥(三兩) 甘草(二兩,炙) 通草(二兩) 桂枝(三兩,去皮) 細辛(三兩) 生薑(半斤,切) 大棗(二十五枚,擘) 吳茱萸(二升)
上九味,以水六升,清酒六升,和煮取五升,去滓,溫分五服。一方水酒各四升。
以上三方,病證並在第六卷內。
四逆加人參湯方:
於四逆湯方內,加人參一兩,余依四逆湯法服。
四逆加豬膽汁湯方:
於四逆湯方內,加入豬膽汁半合,余依前法服;如無豬膽,以羊膽代之。
以上二方,病證並(醫統本作「並」)在第七卷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