醫宗金鑑幼科種痘心法要旨
目录
醫宗金鑑·幼科種痘心法要旨
- 作者
- 吳謙等
- 朝代
- 清
- 年份
- 公元1742年
- 底本
- 《欽定四庫全書·子部五·醫家類·御纂醫宗金鑑》卷六十(漢リポ掃描及文字化本)
正文
夫痘,胎毒也。伏於有形之始,因感而發,為生人所不能免。然其發也,或染時氣,或感風寒,或因飲食,或由驚恐,以病引病,為患多端,變更莫測。且其間順吉者少,險逆者多,有千方百計而不能冀其愈於萬一者,此其所以為難也。古有種痘一法,起自江右,達於京畿。究其所源,云自宋真宗時,峨眉山有神人出,為丞相王旦之子種痘而愈,遂傳於世。其說雖似渺茫,然以理揆之,實有參贊化言之功,因時制宜之妙。蓋正痘感於得病之後,而種痘則施於未病之先;正痘治於成病之時,而種痘則調於無病之日。自表傳里,由里達表,既無諸證夾雜於其中,復有善方引導於其外,熏蒸漸染,胎毒盡出,又何慮乎為患多端,變更莫測,以致良工束手於無可如何之地耶!此誠去險履平,避危就安之良法也。然種痘一科,多口傳心授,方書未載,恐後人視為虛誕之辭,相沿日久,無所考稽,使至理良法,竟置無用之地,神功湮沒,豈不大可惜哉!今將種痘一法,細加研究,審度精詳,纂輯成書,永垂千古,庶為種痘之津梁,咸登赤子於壽域也。
種痘要旨
嘗考種痘之法,有謂取痘粒之漿而種之者;有謂服痘兒之衣而種之者;有謂以痘痂屑干吹入鼻中種之,謂之旱苗者;有謂以痘痂屑,濕納入鼻孔種之,謂之水苗者。然即四者而較之,水苗為上,旱苗次之,痘衣多不應驗,痘漿太涉殘忍。故古法獨用水苗,蓋取其和平穩當也。近世始用旱苗,法雖捷徑,微覺迅烈。若痘衣、痘漿之說,則斷不可從。夫水苗之所以善者,以其勢甚和平,不疾不徐,漸次而入,既種之後,小兒無受傷之處,胎毒有漸發之機,百發百中,捷於影響,盡善盡美,可法可傳,為種痘之最優者。其次則旱苗雖烈,猶與水苗之法相近,兒體壯盛,猶或可施。至若痘痂之何以為順?選苗之何以善藏?天時之何以得正?種期之何以為吉?調攝之何以合宜?禁忌之何以如法?形氣之何以可種?與痘衣痘漿之弊,一一條分縷晰,細列於後。學者必細心體閱,則中有灼見,不致有他岐之惑,庶種法既善,而成功可必矣!
選苗
苗者,痘之痂也。種痘者,全資乎此,以為胎毒之引導,關係匪輕。選苗時,宜留神細察,不可輕忽,其中有可用者,有不可用者,惟在痘之順與不順別之。痘之不順者,出不尖圓,色不紅潤,漿不充滿,所落之痂,黑暗而薄。此天人合病,內外合邪所致,即幸而得愈,亦不過良工之善為調治,非天然之美,此等痘痂,斷不可用。痘之順者,始終無夾雜之證,出則尖圓,色則紅潤,漿則充滿,所落之痂,蒼蠟光澤,肥大厚實。此得天地陰陽之正氣,極順之苗也,收而用之,效如響應。但此痂甚少,所遇無多,或不能親其事而假手他人,亦必令彼身親目睹方可。否則寧置而不用,切勿濫用,種者審之。
蓄苗
種痘必資於苗,而苗之所可恃者,在氣之相通耳。若遇熱則氣泄,日久則氣薄,觸汙穢則氣不清,腑不潔則氣不正,此蓄苗之法,所以不可不慎也。如遇好苗,須貯新瓷瓶內,上以物密覆之,置於潔淨之所,清涼之處。其所貯之苗,在春天者,一月之痂可種。冬令嚴寒,四五十日之痂尚可種。蓋寒則氣收藏,熱則氣易泄,故時日有不同也。然於未收苗時,即當先與出痘之家明言其故,使彼樂從,無所疑忌。彼方肯用心收貯,不致稍有貽誤也。
天時
種痘貴得天時,得其時則種,不得其時則不種。夫天時之正,莫過於春。春為萬物發生之際,天氣融和,不寒不熱,種之則痘自隨其氣而發生,此正、二、三月之時,所以可種也。若交夏之後,六陽盡出地上,人之陽氣亦皆外浮,暑熱爍金,受病者眾。斯時種痘,兒何以堪?此四、五、六月之時,所以必不可種也。至若秋令,天氣清肅,收斂之時,雖遇可種之兒,而無引毒之具,此七、八、九月之時,勢有不能種也。至於十月,名曰小春,雖亦可種,然斯時寒氣固結,純陰用事,不若俟冬至後一陽鼓動,借其生生之氣,種之甚吉。此十月之所以可種,猶不若十一、十二月之尤可種也,然當可種之時,亦有不可種者,如春應溫而反寒,夏應熱而反涼,秋應涼而反熱,冬應寒而反溫,當其時而非其氣,是天地不正之氣也。常人感染則成時疫,小兒調理未遑,況敢言種痘乎?倘或遇此,只宜稍避,俟時氣平定,再為議種,方保萬全。亦有未種之時,天時甚正,既種之後,忽爾寒暄不時,此又人事所遇不齊,偶爾變氣,出乎意外者也。則宜屋中適其寒溫,順會天時,常燒闢穢香,飲食起居,更加謹慎,可保無恙。種痘者宜詳審而體察之。
擇吉
下苗之日,必擇成日、開日、栽種日及合天月二德日則吉。倘三者不能兼備,即成、開之日亦可。若值人神所在之日,忌不可種。
種痘吉日:
成日 開日 栽種日
天月二德日:正、五、九月在丙。二、六、十月在甲。三、七、十一月在壬。四、八、十二月在庚。
人神所在之日:十一日在鼻柱。十五日在遍身。
調攝
種痘之在調攝,最為緊要,自始至終,不可稍忽,如避寒熱、慎飲食是也。天氣嚴寒,蓋覆宜溫暖,勿使受寒,恐被寒氣所觸,則痘不得出。亦不可過於重棉疊褥,使熱氣壅滯,致痘不宣發。天氣溫暖,蓋覆宜適中,恐客熱與毒相併,致增煩熱。亦不可輕易著單露體,使寒邪外侵,阻遏生髮之氣。此寒熱所以貴得其平也。人之氣血,必藉飲食生化,痘之始終,全賴貴此。若飲食虧少,氣血何所資助乎?但不可過甚,若過飲,則飲停不化津液;過食,則食滯必生痰熱。所以吮乳之兒,不多乳、不闕乳;能食之兒,勿餐辛熱炙爆,勿啖黏硬生冷,勿恣意茶水,勿使飲涼漿,食不過飽,亦不過飢,此飲食所以貴得其平也,至於寒熱飲食之外。凡舉止動作,既不可任意驕縱,亦不可過於拂逆,惟在調攝之人,耐其性情,兢兢業業,善為保護。不但慎於既種之後,且當慎於未種之先;不但慎之見苗之初,尤當慎之落痂之後。種痘者,宜諄諄告誡,務期詳細,使彼知關係匪輕,心存謹慎,如法調攝,始保萬全。倘稍有不謹,以致小兒或為寒熱所侵,或為飲食所傷,咎將誰諉乎?此不知調攝者,所以斷不可與種也。
禁忌
種痘之家,房中最要潔淨,切忌衝犯。最喜明亮,不可幽暗。擇老成耐事之人,經過小兒出痘者,令其調護,不離左右。一切禁忌,俱當謹遵。勿詈罵呼怒,勿言語驚慌,勿對梳頭,勿對搔癢,勿嗜酒,勿歌樂。凡房中淫液氣,婦人經候氣,腋下狐臭氣,行遠勞汗氣,誤燒頭髮氣,誤燒魚骨氣,吹滅燈燭氣,硫磺柴煙氣,蔥蒜醉酒氣,溝渠汙濁氣,悉宜避之。更當預囑其左右之人,倘值迅雷、烈風、暴雨之變,大宜安定,勿使兒驚,其伸帳宜謹,蓋覆宜密,切勿暴動生風。常燒避穢香,以避偶爾不正之氣。再令人謹伺其門,不許生人往來,許僧、道、師、巫、孝服之人入室。以上禁忌,一一遵守則吉,稍有疏忽,每至敗事。種痘者切宜諄諄告誡之。
闢穢香
南蒼朮(半斤) 川大黃(四兩)
上銼細片,爐中燒之,不可間斷。
可種
小兒面部紅潤,精采明亮透達,印堂、山根、年壽、眼下、口角無青暗之色。 兩目黑白分明,視瞻平正,愈看愈有神氣精光。囟不陷、不填。頭不解顱。鼻孔不小。氣清不濁。聲音清亮。 天柱骨正,頸不歪斜。骨肉相稱,又宜緊束,肥不見肉,瘦不露骨。小便遠而長,腎囊緊小,微帶紫黑色,如荔枝殼。 身無癲癬瘡疥。 項元結核。 腹無積聚, 形氣充實。 精神強健。 臟腑調順。脈息和平。 以上皆可種。
不可種
小兒面色青白,或黧黑、痿黃,無喜色,無精采。兩目黑多白少,白睛帶青色,視瞻歪斜,闇昧無神。 囟陷囟填。 解顱。 囟不合。 五軟。 五硬。 龜胸。 龜背。 鶴膝。 鼻孔小。 氣濁。 聲音不亮、不長,肉不束,骨鬆如發麵樣。 身體瘦無䐃肉。 身有𤼏癬、瘡疥。 腹有疳積。 項有結核。 病後元氣未復。素有驚癇之證。失乳之後。 氣血不足。脾胃虛弱。 精神倦怠。 脈不和平。 以上皆不可種。
凡小兒父母,行事疏忽,不知調攝,不聽禁忌,不信醫藥,過於溺愛驕縱者,亦斷不可與種。
水苗種法
種痘之時,要細閱小兒氣血沖和,臟腑均平,內無痰熱食積所傷,外無六淫之氣相侵,方可用上好痘痂種之。一歲者,用二十餘粒。三四歲者,用三十餘粒,置於淨瓷鍾內,以柳木作杵,碾為細末,以淨水滴三五點入鍾內,春溫用,冬熱用。干則再加水幾點,總以調勻為度,不燥不濕。用新棉些須攤極薄片,裹所調痘屑在內,捏成棗核樣,以紅線拴定,仍留寸許,長則剪去。將苗納入鼻孔,分男左、女右,不可離人,時時看守。倘小兒用手拈弄,急禁止之。或被嚏出,急將苗塞鼻內,不可稍緩,恐泄苗氣。下苗後必六個時辰為度,然後取出。如遇天氣嚴寒,多留數刻;若遇時令和暖,早取數刻亦可,要在臨時斟酌。痘苗取出之後,其苗氣漸次而入,傳遍五臟。至七日始發熱,發熱三日而苗見,見苗三日而出齊,出齊三日而灌漿,漿足三日而回水結痂,大功成矣!
五臟傳送之理
鼻者,肺之外竅也。水苗種法,以苗塞鼻中,其氣先傳於肺;肺主皮毛,肺傳於心;心主血脈,心傳於脾;脾主肌肉,脾傳於肝;肝主筋,肝傳於腎。腎主骨,痘毒藏骨髓之內。感苗氣而發,其毒自骨髓盡達於筋,腎臟之毒解矣;自筋盡達於肌肉,肝臟之毒解矣;自肌肉盡達於血脈,脾臟之毒解矣;自血脈盡達於皮毛,心臟之毒解矣;自皮毛盡達於顆粒,肺臟之毒解矣。五臟之毒層遞而解,然後毒化漿成,收靨落痂。此種痘傳送之次序也,不可不知。
旱苗種法
旱苗種法,用銀管約長五六寸,曲其頸,碾痘痂極細,納於管端。按男左、女右,對準鼻孔吹入之,至七日而亦發熱。今時多用此法,蓋取其簡便捷入,不致脫落而有透泄苗氣之患也。第恐後人用之不善,輕吹之則不驟入,重吹之則迅烈難當。且恐流涕過多,苗隨涕去,往往不驗。今欲垂法後世,當取其法之和平穩當萬全者,而則效之。此所以獨取於水苗也。
痘衣種法
小兒出痘者,當長漿漿足之時,則彼痘氣充盛,取其貼身裡衣,與未出痘之兒女服之,服二三日,夜間亦不脫下,至九日、十一日始發熱,此乃衣傳。然恐氣薄不透,多有不熱不出,其法不靈,故不可用。
痘漿種法
擇小兒出痘之順者,取其痘漿以棉拭之,分男左、女右,塞入鼻中,亦能發痘。但取痘漿之時,不令本家知覺,捏破痘漿,盜以作種,使彼真氣宣泄,毒不能解,此忍心害理不仁之事也。同志者切宜深惡而痛絕之,又豈可尤而效之也哉!
信苗
種痘發熱以前,小兒面部上忽出顆粒似痘,名曰信苗,此痘之將發毒氣之標也。色紅而軟,聽之自消。若紅紫堅硬,有如魚目者,急以銀針挑破,上以二聖散則無虞。
二聖散
明雄黃 紫草(各等分)
共碾為細末,用油胭脂調上。
補種
下苗後,宜令親切之人左右看守,恐他人用心之不慎也。若視為泛常,看守疏忽,恐小兒惡其苗塞鼻中,不時捏出,使苗氣一泄,種多不驗。所以種而不發者亦有之也。然或小兒五內壯實,不受苗氣,艱於傳進,不發者亦有之。更有胎毒深邃,潛藏內蓄,雖苗氣傳至,不能引出,不發者亦有之。俱當俟逾十一日為度,過此不發,然後察天時和順,再為補種之亦可。
自出
種痘以七日為期。五臟傳遍始發熱者,常也。或有至九日、十一日而發者,此傳送遲慢之故,亦無足慮。若發熱於五日以前,此時苗氣尚未傳至,其毒何由而發?必因種後適逢天行時氣,小兒感染而成。是乃自出之痘,非關苗氣出引者。種痘者不可不知,要當於未種之時,預為申明其說焉。
治法
種痘乃引毒達表,乘兒安寧無病之時,事屬順吉,又何言治。然恐痘家過於溺愛,起居不謹,飲食不節,此病所由生也,故治法亦所不免。當悉照治正痘之法,治之可也。